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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都是在沉默中慢慢酝酿。然后,那“哇”的一声像红日般喷薄而出。此后,在喧嚣中浮浮沉沉,发生一些事情,经过一些地方。随着暮色降临,又开始慢慢安静。最后归于无边的黑暗。 年轻人默默将一块又一块昨晚发好的面团放在台面上使劲地揉,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面团。 没有人知道他聚精会神的表情后面,隐藏着什么。 “血枫,早啊。”一个清脆的女声带着笑意响起。 不用抬头,血枫也知道,是无双城飘香阁的小红。 飘香阁是无双城最著名的风月场所。小红是飘香阁最不著名的小女孩。因为她还不到十六岁,还没有正式挂牌。 她是十五年前飘香阁的一个女人在路上捡来的弃婴。 光阴似箭,飘香阁人来人往,当年捡了小红的那个女子早已不在人世。连小红自己都已经不再记得那个女子的音容形貌。但小红已经从最初飘香阁众媛闲时逗弄玩趣的宠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血枫也不知道自己的生身父母是谁。他自记事起就跟着开包子铺的老刘。两人相依为命。 去年,老刘病重,弥留之际,艰难地告诉了血枫一个有关他母亲的线索:“好孩子,你你……要记住……你的……母亲她……她……她在北海……她的左腿……” 老刘没有说完的话,被带进了坟墓。谁也不可能知道了。 血枫默默地办完丧事,默默地换了铺子的招牌,默默地继续做包子,默默地一个人生活。 血枫专注地做包子,以至于这间只有八张桌子的小铺竟成了远近闻名的风味小馆。慕名前来尝鲜的人络绎不绝。 血枫每日只做六十七屉包子。因为老刘就是在这个岁数上走的。 尽管很累,但血枫不愿雇人,因为他觉得,这里,只容得下老刘和他还有他的回忆。 血枫不是一个喜欢被打搅的人。 他是一扇上锁的门。 由于血枫没有时间送外卖,而飘香阁众媛又酷爱吃血枫做的包子,在商量了几次之后,飘香阁的老鸨专门派小红与一个小厮负责每日清早前来取走二十八屉包子。 于是,血枫与小红渐渐熟识起来。 小红常带着无限向往和崇拜的神情对血枫说:“等我挂牌了,我也要做像雪凌霏姐姐那样的头牌!” 雪凌霏,一个比血枫的包子还要出名的名字。 血枫虽然从未见过这个传说中的飘香阁头牌人物,但也从往来客商口中听说过一些有关她的故事。在无双,恐怕每日产生的传闻中,七成以上都与这个倾国倾城风情万种的女子有关。 不过,血枫始终认为,小红不该去做头牌。 “血枫,你想什么呢?你今天怎么才做了十七屉呀?”小红插着腰把鼻子凑到了血枫的眼皮底下。 “就好,别急,慢慢用心做出来的才好吃。”血枫轻呼一口气,他已经习惯了小红的挑衅。 “哎呀,慢死了啦,我来帮你!”小红一把将袖子捋到手肘,不客气地抓起竹片和面皮开始包了起来。 血枫苦笑了一下,他也早已习惯了小红的反客为主。 “别让你妈妈知道你在这里包包子。” “嘻嘻,不会让她知道的,阿亮,你也不许说。” 与小红同来的小厮阿亮是个天生的哑巴,长得非常英俊,但极为羞涩,听小红这么一嚷嚷,他的脸又红了起来,仓促地点点头便走开坐到角落里趴在桌上打起了盹。 小小的厅堂里热闹起来,来吃早点和买早点的人摩肩接踵。小红就像老板娘一样帮着客人找座,指挥阿亮上包子上豆浆上馄饨,甚至还代血枫收着钱。热闹的人声中,不断夹杂着小红嫩声嫩调但毫不客气的呵斥:“你个死不要脸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老娘是你随便可以摸的?!” 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听着她的吆喝,血枫虽然并没有转过满是汗水的脸,但,露出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 他的心里,有点幸福温暖的感觉。 小红帮阿亮把二十八屉热气腾腾的包子放到小驴车上,仔细包好,然后一下跳上车沿,挥舞着纤细的手臂喊:“血枫,我走啦,明天见啊!” 第二章 赌痴雪长空 早上的高峰终于过去了。店里仅剩零散的几位客人在安静地吃早餐。血枫也终于得以不紧不慢地做剩下的包子。 “好香!”一个中气十足的浑厚声音在耳边乍响。血枫不禁抬起头来。 一看之下,血枫的手僵住了。 因为一双贪婪的眼睛正在台面上死死盯着他,仿佛饿了一百年的厉鬼。 血枫绝没有想到,如此浑厚的声音竟然是从面前这个干瘪瘦小的男人嘴中发出。 这个男人孩童一般的身躯只能使自己的双眼刚刚露出台面。 来者看到血枫诧异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他一个箭步窜到血枫身边,打开火上的蒸笼抓起一个包子就咬。而在这寒冷的冬季,此人竟然只穿了一身最廉价的粗布单衣裤。 “客官吃饭请里面坐。”血枫看着他以三口消灭一个包子的速度一气吃了四个,终于忍不住了。 “里面坐?哈哈,里面坐要钱啊,我可没钱!没看出来吗?我这是明抢呢。”这个男人居然正在准备抓起第六个包子。 血枫一时无言以对。这种情况他还是头一次遇到。 “哈哈,昨天南苑城赌场新开了个好玩的局子,赌跑马!没听说过吧?老子一时兴起,连赌两天,赔光了全部家当,这不,连裤子都输没了。不要担心,老子可是响当当的赌神,很快就翻本!翻本了加倍还你!我叫雪长空,记着我的名字,不会让你吃亏的。”他大嚼着包子,说话却清晰响亮,听上去情真意切令人不得不信。 血枫略微迟疑了一下,但马上想起了老刘对他的训导,“对不起,小本生意,概不赊欠。”血枫冷冷地看着雪长空。 雪长空嬉皮笑脸大嚼包子的动作突然顿住了,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恐惧,疑惑,好奇,兴奋…… “你是谁?”雪长空的声音忽然变得非常威严,玩世不恭的眼睛此时炯炯有神,饱含震慑力,似乎逼迫着血枫吐露不为人知的隐情。 血枫看了一眼雪长空,心下觉得他的问题十分可笑。 世界上也许有很多血枫,其中一些血枫可能也在开包子铺,但在无双城开包子铺的血枫只有一个。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雪长空的问题真的很可笑,血枫不禁笑出声来,“呵呵,我是我。” 雪长空的脸色彻底灰白,他死死盯着仍然不紧不慢地包包子的血枫,加重了威胁的语气,“你到底是谁?” 血枫把一屉刚包好的包子放到火上蒸着,又添了一把柴,才慢慢转过身来,淡淡地说:“我叫血枫。” 雪长空手上的半个包子跌落到了地上,“不可能,不可能,怎么可能?”他喃喃自语着拼命摇头。 “客官一共吃了六个鲜肉包子,请给三十文钱。” “你这样的高手为什么要在这里卖包子?” 血枫仍然自顾自忙着,他已经决定不要这人包子钱了,因为,他认为这人八成是个疯子,总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高手,我们来赌一局吧?能遇到你这样的高手,实在是我雪长空的荣幸!”雪长空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跃跃欲试。 “你不是连裤子都赌输了吗?拿什么来当赌本?” “厄……” “‘神偷赌痴’雪长空好像是靠摄人术“魔语夺魄”吃饭的,没想到现在连个卖包子的都能破了!” 轻轻的一句言语,饱含了挖苦与调侃。激得雪长空一蹦三尺:“是谁跟那儿放屁呢?!” “皇城之巅,赵舞。”刚才在店堂里安静吃饭的那几个零散食客此时刷地站到了一起,为首的是一个中等身材、穿着一身天啸短装的中年女子。 “老子赌兴正浓,你们别来搅局。” “我也正想领教雪长空大名鼎鼎的赌术。” “哈哈哈,赵舞你才出来混的?不知道老子不跟女人赌?” “当然知道,所以我们特地带来一位跟阁下一样痴迷赌术的小朋友。” “前辈,请多指教。”没人看清楚一个面色苍白,正恭敬作揖的羸弱少年是什么时候出现在雪长空面前的。 “呵呵,你的“无影神行”也修炼得已臻化境了。”雪长空仔细端详着面前这个少年,却想不出在哪里见过。 “前辈见笑了。” “我们赌什么?” “世间万物都有可赌之处。” “既然是包子铺,那我们就赌猜蒸笼里的包子数吧。” “好。” “你的赌本是什么?” “命。” 少年轻松的语气,仿佛“命”,只是一件需要丢弃的破衣服。 “有趣!你希望我的赌本是什么?” “你从战神殿偷走的东西。”赵舞冷冷地说。 “哈哈,那些夜明珠、金叶子早都被我输给跑马了。” “还有一把刀。” “那可不行,那是别人付了定金的。老子怎么能失信于人?” “‘神偷赌痴’也有对自己缺乏自信的时候么?” “关键是这孩子的命不值钱,我拿来有什么用?能吃?能喝?还是能花?” “你赌也得赌,不赌也得赌,否则别怪我们用强!” 雪长空没有说话也没有动。赵舞等人手上的刀剑已经出鞘。 屋外,阳光正好,市井杂音声声入耳。 屋内,冷若寒霜,死寂无声。 箭,已在弦上。 “战神殿的东西,还是交给战神殿的人比较合适。”一个站在门口、衣饰极尽奢华的胖子懒懒说道。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聚集到胖子身上。 他的胖,或者说浮肿,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他像一个吹了气的鱼鳔。令人怀疑倘若用一根针在他身上扎一个眼,他整个人是否就会因空气外泻而急剧干瘪。 他臃肿的身躯是断然挤不进包子铺对于常人来说十分宽敞的大门的。 但当他经过那道本应卡住他的门时,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所有人都看到,他的身形在那一瞬间忽然缩小,而在通过了那道门之后,又恢复了先前的尺寸。 “变形魔君!”赵舞的脸上慢慢流下一滴汗。 “赵舞,你们可以走了。” “走,可以,但我有一个要求。” “说。” “让我们看一眼魔刀。” “好啊。”胖子轻笑了一声,“不过,我也有一个要求。” “说。” “看完之后,你们都不能离开这间房间。” “需要我们留多久?” “永远。” 赵舞的脸色时红时白,表情难看至极。 胖子吃力地在铺子里对他来说极为窄小的条凳上坐下,信手拈起垂在腰间的一个十八层镂空透雕九龙夺珠和田玉坠子,一边细细把玩,一边嘴角轻挑,“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 血枫刚抬脚上步打算提醒他们要打架请出门,但突然感觉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第三章 江湖第二刀 待血枫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雪地上,旁边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 血枫活动了一下手脚,似乎没有什么异样,他想一跃而起,却感到浑身酸软乏力。他只能一节一节地从地上折起来。 “果然是内家高手,经我八分力道的“神风灭魂掌”还能恢复得如此迅速。” 血枫猛一回头,只见雪长空正蹲在一棵倒伏的大树上悠闲地吸着烟袋。脚边的蒸笼里还剩最后一个包子。 “这是哪儿?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小子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那死胖子一个“烈火燎原”,还不把你烤成熏肉?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我不懂武功。”血枫站起身来活动着酸疼的手脚。 “以你的修为,至少也有二十年功力。”雪长空上下打量着血枫。 这种打量一件商品似的目光,令血枫十分恼火,“我只会包包子。” 雪长空的眼睛骨碌一转,轻轻一跃窜到血枫身边,他拉着小关的手臂仔细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小子!我看出来了,你是真的不懂,不过你真遇上了内家高人!他让你不知不觉地练了二十余年内功与外功!并且,巧妙地令二者结合得极为完美。” 雪长空啧啧赞叹着,“不知道是谁?居然想出这么个绝招来教徒弟!” 血枫心念一动,“你的意思……?” 雪长空兴奋地在雪地上来回踱步,“你是不是从小就要干很多活儿?” 血枫点点头,这是事实,从记事起,砍柴、劈柴、挑水、买面、买菜、剁肉、洒扫……全是血枫的日常工作,对血枫干活的速度与质量,老刘总是认真得令血枫害怕。为此,血枫没少挨老刘的板子。 雪长空的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你每天做得最多的是什么?” “揉面。”血枫脱口而出。 雪长空拍着手说:“这就是了!让你揉面的那个人是怎么教你的?” “沉肩坠肘,圆裆松胯,虚灵顶劲……”血枫条件反射般背诵出每次老刘都要他在心里反复默念的揉面秘诀,但尚未等他背完,雪长空的大笑就打断了他。 “小兄弟,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揉出好面的秘诀。” “嗯,呵呵,可以这么说,不过,这趟心诀还有个出处。” “是什么?” “内家至高境界——太极!” 血枫直直盯着雪长空,无法从这个人的表情中判断他所说的是真还是假。 雪长空的表情很严肃,“劈柴挑水那是外家功夫,是练你的筋骨皮,和面揉面那是内家功夫,是练你的精气神。” 雪长空从蒸笼里拿起那最后一个包子细细端详:“包包子,则是将两者融汇贯通。你看,你包的包子,皮褶齐整,分合有度,中正圆润,皮馅都是多一分则溢,少一分则亏。能碰巧包出这么一个不算难,难的是个个如此。”话音未落,雪长空突然将包子抛给血枫。 血枫伸手去接,不想竟觉得那发面包子却如一个千钧铁坨般坚硬沉重,夹带着“嗖嗖”的啸声突然变向直奔他面门而来! 血枫赶紧用手一档,包子“扑”的一声闷响砸进地里一尺余深。 “精彩!精彩!”雪长空鼓掌大笑,“能不为我的暗器所伤,如今江湖,应该不足二百人。这刀就送你了。” 雪长空的手往身后一探,旋即多了一柄刀鞘乌黑的刀。他握紧刀柄轻轻一拔,一片幽暗的红色光芒随即无声地倾泻而出。 没有夺目耀眼的嚣张,没有龙吟虎啸的铺陈,但那暗红色的光芒却有着不威自怒的王者气质。 白的雪,红的刀。 雪色晶莹,刀光肃杀。 此刀一出,四野顿时充斥着一种庄严与肃穆。 不容置疑,它,绝对是一件杀人利器。 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微妙的美感令血枫有点眩晕。但他并没有伸手去接。 “好刀!但我并不需要。” 雪长空一把将刀推进刀鞘,笑了起来:“好刀如同女人,必需跟对主人。不然就是暴胗天物。我不是还欠你三十文饭钱吗?再加上这笼包子,一共六十文。我可没现金,你又不赊帐,这刀怎么着也能值个几十文吧?” 血枫忽然有点开始喜欢这个体格怪异,言行嚣张的雪长空了。 “那……饭钱我不要了,这刀算朋友送我的。” 雪长空跳上树桩兴奋地拍着血枫的肩膀,“性情中人,我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血枫接过刀,细细端详用不知名的黑色木头制作的刀鞘,“这就是皇城之巅那些人所说的魔刀吗?” 雪长空含笑摇头,“不是。它叫“开天”,是如今江湖第二名刀。传为天下第一铸刀高人鬼手所制。鬼手在此刀中封入了怨咒,所以一旦出鞘,就能令对手产生万般繁华皆灰飞烟灭的幻觉,在绝望中不战自败。因此,不是内家高手是断然驾驭不了这刀的。轻者心迷意乱,夜夜噩梦,重者则会走火入魔,引刀自尽。” 雪长空说着突然跳了起来,几个纵跃消失在树林之中。 血枫尚未想通雪长空去了哪里,一眨眼,他又回到了血枫面前,手里多了一只拚命挣扎的野兔。 雪长空用脚踩住兔子,抽出刀来,只用刀尖轻碰了一下,兔子瞬间即变作黑色并迅速化为一摊浓水。 血枫感到胃里一阵痉挛,忍不住呕吐起来。 “呵呵,小兄弟,习惯了就好了。这也是此刀的奇妙之处,它淬火时用的不是普通的水,而是南苑城万毒谷上万种毒虫的毒液!据说如果配者修为足够,还能激发此刀烈火、飞电这两种暗藏的本性。” 血枫感觉这是自己从小到大听过的最精彩的故事了。 “如此宝刀,雪大侠为什么要送我?” “我可不是大侠,我是神偷赌痴!”雪长空作了个鬼脸:“任何事情都要讲个缘字。你内功修为不错,连我的‘魔语夺魄’都丝毫不能撼动你的心智半分,我觉得这刀适合你。” “你不是连裤子都输没了吗?这刀应该非常值钱。” “东西,对我来说,都只是个玩物。我喜欢享受获得的过程。况且,我不用刀,我最厉害的武器,是手。”雪长空满意地伸出右手欣赏着。 血枫觉得,雪长空的话很有道理。 世间的一切,得不到的,都显得弥足珍贵,像神话般遥不可及。但,某天,当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那件东西,或者那个人,又有多少人会记得此前的辗转反侧、朝思暮想?又有多少人会去珍惜? 得不到的,往往才是最珍贵的。 “可我并不会使刀。” 雪长空微微一笑,“所谓武功,最高境界就是无招,招由心生,心就是招。” “那么,江湖第一刀,应该是魔刀?” 雪长空点点头,“魔刀,乃上古神兵。传说为九黎族首领蚩尤吸纳天罡地气日月之精华以及大规模惨烈战争中迸发的强大戾气、仇恨、恐惧、勇气……融合天上人间铜、铁、火铜、寒铁、乌金、玄金、天陨、混沌、七彩九矿之精髓,斗杀延维、九凤、烛龙、陆吾四邪神,搜集勾魂镰、七彩羽、震天环、碎魄爪,经炼狱之火熔炼九九八十一年,以巨灵之锤煅打九九八十一年,取银河之水淬火九九八十一年,赴昆仑之巅磨砺九九八十一年乃成。” “其刀气幽怨肃杀至极,一旦出鞘能使方圆几百里亡魂怨鬼云集,其幽怆销骨莫道普通凡人,即便是有所修为的习武之人,亦不能自禁,甘愿自尽以逃脱亡魂怨鬼之诅咒!” “蚩尤造此至邪至利之奇兵异器后,与黄帝作战无往而不利。后因屡胜骄纵,为黄帝擒杀于逐鹿。此刀遂流落江湖。二十年前,武林盛传魔刀已再度现身,至今为其所杀高手已不下二百人。现在,江湖中各门各派都在搜寻魔刀的下落。” “皇城之巅的人认为你从战神殿偷了魔刀?” 雪长空的脸上出现了神秘莫测的笑容,“这是个秘密,有人花了十万两黄金雇我。我要去南苑城办点事,那些人可能还没走远,小兄弟你要是现在回去,凶多吉少……” “雪大侠你若不介意,我随你去南苑城。” 雪长空含笑点头。 北海千年不化的雪原上,两个搭配怪异的伙伴缓缓前行。 前面的那个男人有着一张饱经沧桑、精明的面孔,但却以孩童般的身躯蹦蹦跳跳地向前走着,口中一刻不停地唠叨着江湖典故、奇闻轶事。 跟在后面的、瘦弱的年轻人有着明净纯洁的面庞,目光却深沉而忧郁,背负一柄黑色大刀,沉默地踯躅而行。 血枫并不知道去南苑城应该走哪条路,但他相信跟着雪长空走,不会错。 人的感觉的确是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情。 有时,一个陌生人,转眼间就会成为生死之交。而在一起相处多日,甚至是一辈子的人,你却永远无法彻底相信他。 第四章 绝色的美人 眼看人踩马踏出来的小路两边,冰雪渐少,黄色的土壤与杂草灌木慢慢替代了白雪皑皑。 “再有半日就到南苑城!美女!好酒!不过,最重要的是,老子要再战跑马!一定翻本!”雪长空趴在血枫的背上兴高采烈道。 血枫暗自松了一口气。 连日来,两人结伴同行,雪长空的赌瘾一犯再犯,血枫万般无奈之下被迫陪着他赌,赌手里有几颗石头,赌谁先跑到下一棵雪松树下,赌谁先抓住一只雪兔……一开始赌本是各自身上的衣服,几把赌下来,血枫的棉衣、夹袄便统统穿到了雪长空身上。尽管尺寸不合,雪长空穿着这些衣服显得滑稽至极,但他毫不在乎,洋洋得意地把长长的袖子挽起,蹦蹦跳跳,一路跑在前面。等他新鲜够了,又把衣服脱还给冻得牙齿打架的血枫。 后来,雪长空穿腻了血枫的衣服,两人将赌本变为输家背赢家走路。 至今,血枫已经背着雪长空走了整整三天。 “……救命……” 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呼救。血枫停下脚步,侧耳倾听。 “女人!”雪长空在血枫耳边轻轻笑着说。“赌她是不是个美女!我说肯定不是。” “大哥,先救人吧?救完人你想怎么赌,我陪。” “我赌瘾犯了,不赌没劲救人。” “那……我说她是个绝色美女。” “好!”话音未落,雪长空已经一跃而起窜上了路边的大树,一闪便不见了踪影。 血枫苦笑一下,屏息提气循声跑去。 跑着跑着,血枫突然一个趔趄,紧接着便被人捂住了嘴拖到路边一个土包后面。 雪长空伸出一个手指在唇边比划,示意血枫禁声,然后慢慢松开捂着他嘴的那只手。 血枫小心地从土包后面伸头去看。 一看之下,他的目光便再不能挪动半分。 血枫看到的是一个女人。 一个倾国倾城,姿容绝世的女人! 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正围着这个女人,满**声秽语,浪笑着七手八脚地撕扯她的衣服。 女人左奔右突,但根本冲不出几个强悍男人的包围。 女人的尖叫与哭泣似乎更进一步地刺激了男人们的欲望与邪念。他们不慌不忙地推搡着她,拉扯着她,尽情享受着几只猫一起玩弄一只作为猎物的小老鼠的乐趣。 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是三具倒在血泊中的尸体。 雪长空用拳在血枫肋间重重一击,忍着笑悄声说:“傻小子!光看顶个屁用?英雄救美啊!” 血枫被雪长空推得一个踉跄,身不由己地站到了土包外面。 血枫慢慢向那几个男人走去。 他心里很紧张,但,通常,别人很难察觉他的紧张。因为,他,是一扇上锁的门。 “放开她。”血枫喝道。声音不大,但很冷。 那几个男人一愣,同时回过头来,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小子,少管海鲨帮大爷们的闲事。回去你妈那儿多喝几年奶再出来冒充大侠。” “救命!”那个女人哭喊着向血枫跑来,但一个男人抡起手臂一记耳光便将她打昏在地。 血,自女人的嘴角滴下。 鲜红的血刺目地一点一点落在雪白的纱绢上,晕开后,宛若朵朵梅花。极致的柔美与极致的暴力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血枫的心一疼,不仅因为那个女人的至美与至惨,更是为自己无从追寻生身父母的无奈与悲哀。如果,他自小在慈母严父膝下长大,生命,对他来说,还会只意味着孤独与寂寞么? 浪子的痛苦,有谁能了解? 浪子的心,有谁会去安慰? 一股悲愤的杀意自他心中涌起。 血枫默默抽出背上的“开天”。 “放开她!” 声音依旧不大,也依旧很冷。 但这次,那几个男人回过头来的时候不再发笑。他们惊恐地拔出自己的刀剑,与血枫对峙着。 “开天”幽暗的红色光芒映衬着血枫苍白而毫无表情的脸庞。 四野一片寂静,只有风掠过树梢的啸声。 几片残雪缓缓自树梢飘落。 海鲨帮众人突然身形一动扑将上来。 刀光,红色的刀光,只一闪。 雪地上多了几个鬼哭狼嚎拼命挣扎的黑色躯体。很快,这几个躯体便不再哭号不再动弹,迅速化作了几摊黑色的脓水。 “扑”一把白霞剑跌落雪中。一个男人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痛苦地大肆呕吐着。 “捡你的剑。站起来。”血枫的声音还是不大,但更冷了。“我不想杀一个没有武器并且跪在地上的男人。” 男人犹豫着伸出颤抖的手,用剑支撑着全身重量,好不容易哆哆嗦嗦地自雪地上站起。他张了张嘴,但刚刚发生的惊骇一幕令他已经说不出话来。 “脱!”血枫的唇间只吐出一个字。 那个男人满脸惊惶,手足无措地盯着血枫的右手。 那只右手上,有一把刀,一把夺命的刀。 “脱!所有的衣服!” 男人已经害怕得几乎哭出来。他颤抖的手指怎么都解不开腰带。 红色的刀光再次一闪。血枫将“开天”收进了背上的刀鞘。 那男人吓得坐倒在地上。 “快脱!” 这次男人的动作干脆麻利,他跪在地上,三下五除二就脱得只剩贴身内衣。他还想继续,血枫不耐烦地一摆手,“你可以走了。” 男人手脚并用地在雪地上跑远了。 血枫换上那个男人脱下的衣服,向仍然昏倒在地上的女人走去。 他俯下身去给她盖上自己的衣服,然后将她轻轻抱起,细细擦拭她脸上的血迹。 不可否认,许多男人在一个倾国倾城,姿容绝世的女人面前都仍然能坐怀不乱。 但倘若一个倾国倾城,姿容绝世的女人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身带伤痕,衣不蔽体地躺在一个舍命相救的男人怀中,那么,仍然能坐怀不乱的男人恐怕微乎其微。 血枫是个男人,一个年轻健康的正常男人。而他怀中正好就有这样一个女人。 血枫闻得到她身上幽幽如兰的馨香,也体会得到她冰冷的肌肤滑若凝脂富有弹性的细腻。 血枫感到有点热。 女人的紧闭的眼睑微微跳动了一下,长长的睫毛若两帘竹影般轻轻飘起。 血枫在一泓秋水中,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女人像受伤的小鹿,惊慌地想要逃离血枫的怀抱。 血枫的脸一下涨得通红,想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他们已经走了。” 女人没有血色的绝美的脸上飞起一抹红霞,“多谢大侠出手相救……”她羞涩地转过头去,再度想站起身来。 “别动,你受伤了,先休息一下。” “嗯。”女人点点头,在血枫怀里安静下来。 她不经意地抬眼望向血枫,正好撞上他有些紧张的目光。 四目相对,她,在他怀中,他,轻拥着她。 他,英气逼人。 她,貌美如花。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似乎万籁俱寂,又似乎万籁齐鸣。天地间的一切都已不复存在,只有她和他。 “哎呀,这天还真是冷啊!”雪长空夸张地跺着脚。 血枫一紧张下意识地抽回了拥着女人的双臂,满脸通红地站了起来。 女人也迅速站起身来,一脸娇羞地低着头。 “雪凌霏,大冷天儿的,你上这种荒郊野外做什么?”雪长空蹲在一块大石上,一边吸烟袋一边打量着那个女人。 雪凌霏?!血枫绝没想到,自己与无双城最著名的女人的第一次见面竟会是这样。 “霏儿三日前自无双城启程,赴南苑城访友。不想竟路遇歹人……同行三人全部惨遭杀害……多谢二位大侠拔刀相救……”雪凌霏边说边盈盈拜将下去,但无奈体力不支,眼看就要摔倒。 血枫赶紧将她扶住。 雪凌霏抬起泪湿的粉面,感激地看了血枫一眼。 宛若梨花带雨般的娇艳柔弱,血枫觉得自己醉了,跌进了她幽幽的黑眸。他相信,自己此生绝无可能逃出这芬芳妖娆的陷阱。因为,他根本不想逃。 事实上,也很少有男人会舍得逃离。 这个世界上,最易取命的,的确不是“魔刀”、“开天”或者“干将”、“莫邪”,而是那不经意的一瞥。 那一瞥销魂蚀魄,刻骨铭心,直教人寸心甘付,此去不回。 血枫知道,今生今世,他,不能再没有她。 第五章 蛇蝎的女人 天边,有一抹夕阳。 一抹残阳也足以尽染长空,它催出火红的云层千里漫卷,流火般横行苍上,笼罩着堆秀团锦,歌舞升平的南苑城。 三个小小的人影就从这火烧般的天地相接处慢慢走来,慢慢走进了南苑城。 南苑,一座繁华的大城市。巷陌纵横,密如蛛网;亭台楼阁,鳞次栉比;各色酒旗商幌、衣冠袍带如云团锦簇,各种吆喝叫卖、市井杂音如钟鼓乱鸣。 血枫觉得,这热闹与北海城里每逢重要节庆必演的大戏有些相似。 江湖,不是戏台,胜似戏台。忠肝义胆或者尔虞我诈,都是活生生的。 人生,不是演戏,胜似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这出戏的主角,时而客串别人那出戏的配角。 有些人时时作戏,已经失去了真实地活着的能力,对于他们来说,假作真时真亦假。 有些人拒绝作戏,不愿放弃那个根植于灵魂的自我,对于他们来说,真作假时假亦真。 谁也无法洞穿戏台上来来往往的戏子的内心,谁也无法洞穿戏台上的语言或者情节的真伪。 雪长空说要先去办点事,让血枫、雪凌菲先在南苑城最好的开元客栈歇脚。 雪凌菲因身体尚未恢复,挑了间走廊尽头最幽僻的屋子便早早歇息了。 血枫只好一人胡乱吃些东西,然后出门闲逛。 他边走边思索着自己生命中过往的种种,老刘、包子铺、小红、雪长空、雪凌菲……还有一个老刘为他留下的模糊的影子——母亲。血枫有些怅然,如果人从一来到这个世界上便有记忆的能力,那该是多好的一件事情。南苑城人山人海,也许自己的母亲就在某个角落也未可知。 血枫不是个喜好热闹的人,不知不觉中与人潮如织的大街且行且远。 猛一抬头,他发现自己走到了一条巷道的尽头。眼前赫然耸立着两扇漆得通红,鲜亮气派的包金大门。两只石狮张牙舞爪分立两边,飞檐斗拱的廊檐下挂着一块巨匾,上书“金刀门”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这应该是户身份尊显的富贵之家。 按照常理,这样的大户人家,即使庭院深深,也应该有人声狗吠更鼓马嘶等种种声响,但血枫在门前却什么也听不到。 门中,是一片死样的寂静。 忽然,一阵风来,大匾两旁垂挂的两只大灯笼被风吹动,发出轻微的“擦擦”声,光影摇曳之中,门前路边的一些纸片被卷起空中诡异地舞动,之后又缓缓飘落地上。有一片跌落在血枫脚边。血枫定睛一看,一股寒意顿时升上后背。 那是一枚纸钱! 一枚阴气森森,白得刺目的纸钱! 血枫这才注意到,地上到处都是纸钱,自己已被遍地的纸钱包围! 这些纸钱就像无数雪白的眼睛,中间那个方孔如同黑色的眼珠,正诡异地盯着自己无声地大笑。 血枫不禁打了个寒战,赶紧转身准备离开。但就在这时,血枫听到从那扇大门中传出了一个声音! 血枫侧耳细听,隐约听到有人大喊“我雪长空不会对不起朋友!” 是雪长空!虽然声音微弱,但血枫听得真真切切!血枫此前从未听到过这个浪子用如此严肃激动的口吻大喊! 雪长空是否遇到了危险?! 血枫来不及多想,一个箭步冲上了台阶。 大门并未上锁,血枫一推之下,两扇虚掩的沉重门板无声地分向两边。 血枫走进的是一个很大的院子,正中是一座高大的厅堂。但诺大的院子里竟无一丝光亮。 血枫止步细听,却再也听不到半点声响。 血枫疾步冲向那座厅堂。 黑暗,无边的黑暗顿时将血枫吞没其中。 血枫只得慢慢摸索着前进,尽量避免碰倒东西,以免发出声响。 忽然,血枫听到前面似乎传来一阵女人的轻笑,他往前走了几步,不想脚下突然踩空,整个人顺着一部阶梯直滚下去。 不知磕磕碰碰地滚下去多久,血枫一头撞到了一堵墙上,直疼得他眼冒金星,大汗淋漓。但他不敢发出一丝呻吟,只能咬牙忍住。 血枫发现这是一个拐角。他摸索着又走过了一段长长的甬道,眼前终于有了光线。 血枫感觉自己置身于一个空旷的由大块条石造就的大厅。昏暗的光线来自于大厅四壁高高的石龛。 待双眼适应了光线,血枫不禁又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发现,自己似乎正身处一个地下坟场。 尸体,各种姿势的尸体,遍布大厅。除了尸体,就是石龛中发出的微弱的青蓝色光线。四周一片寂静,说不出的诡异。 忽然,有个人影在大厅的角落一闪而过,血枫立即卧倒在地上,由尸体之间慢慢向那个角落匍匐前进。 又是一阵女人的笑声!只是这次声音大了许多。 血枫心里一紧,更慢更小心地继续向前。 血枫藏身在一根粗大的石柱背后悄悄望去。 他感到一阵激烈的心跳。 前方不远处,有两个女人。 如果说雪凌菲是绝世美女,那么,这两个女人的美便不在凡列,只能用仙女下凡来形容。 没有一个男人会在仙女面前不脸红心跳,想入非非。尤其是仙女丰腴成熟的娇躯只披裹着薄薄的一层轻纱。 两个女人分别穿着粉蓝色和水红色的轻纱,颜色稍深的一袭抹胸似乎遮挡不住凹凸有致的玲珑曲线。那腰间随意系着的丝绦,以一种似散非散的情状轻束着一掬蜂腰,撩拨得人有种一把将之扯去而后快的冲动。而最为勾魂的,莫过于两人没有着鞋的纤足,行动间连带着宛若一节香藕般的粉踝玉腿,于轻纱之中若隐若现。怎一种玉骨冰肌暗香摄魂的风情! 雪凌菲的美是一种清丽优雅,而这两个女人的美是一种妖娆诱惑。 两个女人乌黑的秀发都随意地挽着一个发髻,似春眠初觉的慵懒。 她们巧笑倩兮地徐徐往前走着,善睐明眸中秋波荡漾。 如果她们手中没有熠熠发光的灵蛇剑,那么任何一个人看到她们都会以为这只是两个富家姬妾。但,灵蛇剑是利器,杀人的利器! 她们继续轻笑着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在距离她们不远的前方,是一个生得极为俊俏的十五六岁的少年,他坐在地上,面无人色,浑身筛糠样地颤抖着,拼命后退。 他的后背已经贴到了墙。 他已经没有退路。 两个女人发出一阵银铃般优美的大笑。她们一左一右在少年身边坐下,攀着少年的肩,将一条裸露的玉腿压在少年的腿上。 “小亲亲,别害怕嘛,只要你亲我一下,我就不杀你。”粉蓝色纱装的女人一边将朱唇凑近少年的脸颊轻轻耳语,一边将身体紧紧贴在少年身上。一个“杀”字竟被她说得风情万种无限柔媚。另一个女人则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在少年的脖颈与胸膛之间来回游走。 温香软玉,耳语缠绵,血枫快要醉了。他感到一阵燥热。但他忽然想起大厅中横陈的尸体,不禁打了个冷战。 那少年已然是醉了。他的神情已经从极度的恐惧变为痴迷。 “来呀……”粉蓝色纱装女人娇喘着,用素手轻轻一拨,少年的脸便转了过去。 他目之所及只有带露花瓣般的香唇。 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将自己的唇凑了上去。 双唇相接,两人尽情地缠绕厮摩,少年已不能自制。两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突然,少年睁大了眼睛,惊恐地拼命挣扎,想要逃开女人的怀抱。但是,女人的双臂牢牢地箍住了他的身体。 “啊!”一阵撕心裂肺的大叫伴着喷涌的鲜血自少年的口中疾射而出! 女人松开双臂,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一边伸手揩拭着嘴边的鲜血,一边回头往地上吐出一口什么。 那是半截舌头! 人的半截舌头! 那少年的半截舌头! “讨厌,别浪费嘛。”水红色纱装的女人娇嗔着扑过去,将疼得倒在地上抽搐的少年压在身下,将口凑上贪婪地吮吸着少年的鲜血。 血枫跪倒在柱子后面拼命呕吐,如果将五脏六腑统统吐出就能忘记刚才所亲眼目睹的一切,血枫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 第六章 金刀门密道 两个女人轮番从少年口中吸着鲜血。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忽然不再动作,端坐地上似乎在倾听什么。 “主人来了!”两人异口同声地喊道。语气中是抑制不住的兴奋。两人大笑起来,露出了生在口中两侧的两颗尖利獠牙。 一个瘦高挺拔,身穿黑色长袍,上半部面孔隐藏在黑色面具中的人影鬼魅般缓缓向两个女人走来。 他的行动悄无声息,甚至连袍带的摩擦声都没有。宛如一个黑暗的浮雕,正从黑暗这个背景上脱离出来。 两个女人欢叫着扑上去,一左一右地攀着那人的肩。 “主人,你可来了……” “主人,我们办得利索吗?” 黑衣人微微一笑,惨白阴森的獠牙在嘴角寒光一闪。 他伸出保养极好,修长白皙的手将两个女人搂在怀中。 女人娇笑着在他的怀中扭动,双手双唇饥渴地在他身上抚摸亲吻,“主人,我……我等不及了……” 黑衣人用一只手将粉蓝色纱装女人的头发轻轻撩开,将鼻凑近那段粉颈慢慢闻着。 女人微闭着双眼,喘息和扭动更加剧烈。 黑衣人微微张口,突然朝着那粉颈上“突突”跳动的血管狠狠咬下。 当他的獠牙刺进女人的皮肤时,女人发出了一声尖叫。但那不是痛苦的尖叫,竟然是类似于到达了高潮的满足而沉醉的尖叫! 黑衣人不断自女人的脖颈上吸吮血液,而女人则不断地发出令人欲火焚身的呻吟。对于她来说,仿佛被人咬破皮肤吸血竟是一件甚于鱼水交欢的乐事。 这怪诞恐怖的一幕令血枫震惊得无法动弹,他呆若木鸡般趴在柱子后面,不知道该怎么办。 “南宫秀!柳月飞!密宗不要脸的妖孽!”一声断喝令黑衣人和两个女人都不禁回头去看。 一个威仪堂堂的白衣老人手持一把银光闪闪的长剑怒目瞪着三人。 “原来是狂刀。你个老不死的上次逃过我和柳月的“催魂夺命剑”算你命大!难不成还想来送死?”粉蓝纱装女人娇笑着用手环住黑衣人的腰,“正好吸干你的血为主人再长五十年功力!” 老人仰天长笑,“我狂刀追剿密宗这些年来,终于得见妖孽头子!好!今天就在这里来个了断!” 说话间,狂刀已刺出三剑。 “啊!秀儿!他……他用的剑是凝霜!”功力较弱的柳月飞脸上露出惊骇的表情。 南宫秀沉声道:“一起上!” 蓝,白,红三色顿时纠缠在一起。 三人带动的劲风呼呼作响,南宫秀和柳月飞挥动灵蛇剑,一道道耀眼的剑芒直扑狂刀面门。震耳欲聋的武器相交声之中,炙焰燃烧的火星四处纷飞,石墙和地面开始迸裂,碎裂的石块呼啸着向八方弹射。 血枫紧紧地贴着石柱不敢挪动一分一毫。 在两个女人的步步紧逼之下,狂刀似已力不从心,只有招架之功,他边打边向一条走廊退去。 柳月飞赶上一步举起灵蛇剑打算以一招“金蛇扑兔”结果了狂刀的性命。就在她举剑的瞬间,一柄剑,银光闪闪的剑洞穿了她的前胸后背! 狂刀手中只有一把剑。 把剑,已深深插入了柳月飞的胸口。 所以,狂刀现在手中虽然有剑,但与无剑已并没有什么差别。 招,最忌用满。 南宫秀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冷笑。她已经有十成把握可以将狂刀一招毙命。 她握紧灵蛇剑冲了上去。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另一柄剑,另一柄银光闪闪的剑也洞穿了她的胸口! 南宫秀的表情惊骇至极! 狂刀微微一笑,“我改练双剑已经很久了。” 南宫秀和柳月飞愣了一下,旋即发出野兽般的狂呼,这两个天仙般的女人正迅速地枯萎干瘪!那如花般娇艳的脸庞瞬间就变成了灰败皱缩的一团,乌黑浓密的长发顿时变作了一把灰白稀疏的枯发!只一眨眼的功夫,她们就化为朽骨自剑尖滑下,跌散成了一地灰烬。 黑衣人一直静静地看着这一切。没有任何动作。 血枫感到一阵刺骨的寒意突然袭来。 水汽,在柱子和地面上不断凝结,水珠又迅速地冻结成冰。伴随着“咔咔”的微响,白色的冰霜如同蔓延的菟丝子,转瞬就占领了整个黑暗的大厅。 空中,有雪花飘落。 雪花落在狂刀雪白的飘拂的长髯上,雪花也落在黑衣人瘦削的肩上。 黑衣人与狂刀在雪中沉默着,对峙着。 “我们只是受人钱财与人消灾。”一个沙哑的声音慢慢说道。 “是陆千秋要你们杀雪长空。可你们却将金刀门满门杀尽!”狂刀咆哮起来。 “呵呵,因为他们知道得太多。” 大厅中已是大雪漫天。 狂刀不再说话。 没有人看清狂刀是如何刺出那一剑的,也没有人看清黑衣人是如何接那一剑的。 悠悠飘飞的雪花乱舞一阵,又恢复了悠悠飘飞的姿态。 高手之间,一招已足以分出胜负。 “好快的剑!”黑衣人喃喃地说。 “好强的内力!”狂刀幽幽叹道。 黑衣人缓缓走向黑暗,并消失其中,一如他从未出现。 狂刀仍持剑伫立于渐渐变小的雪中。 “小伙子,热闹看完了,你可以出来了。”狂刀冷冷说道。 血枫略一迟疑,从石柱后面闪身出来走向狂刀。 狂刀看了看血枫,刚待说话,不想一口黑红的血先喷了出来。 狂刀以剑作拐,弯腰大口大口地不断吐血。 血枫急忙脱下外套铺在地上搀扶狂刀坐下。 “……老了。”狂刀炯炯有神的眼中闪过一丝苍凉。“你是谁?” “我……叫血枫,你可以叫我小枫。我是雪长空的朋友。他也在金刀门。” 狂刀点点头,“我没事,你去找他吧。” 血枫听懂了狂刀的话。每个人都会有想独自静一静的时候。尽管他并不知道该去哪里找雪长空,但他立即转身离开了狂刀。 第七章 雪长空之死 血枫顺着一开始自己滚落下来的阶梯慢慢行走,再次回到了那个高大的厅堂之中。 厅堂四壁的格窗中,已不再是一团漆黑。 天,就快亮了。而这个厅堂、地下的大厅里躺着的人们,却,永远也见不到今天的太阳了。 血枫跨过一具又一具尸体,不断地想呕吐,但已经什么都吐不出来了。 他来到院子里,眼前的惨象令他不禁泪如泉涌。 到处都是散落的尸体,甚至还有孕妇和几岁的孩子! 血枫在院中颓然坐倒。 一个矫健的身影自东厢房的屋顶一闪而过,一个孩子般瘦小的人敏捷地紧跟着这个身影。 雪长空! 血枫一跃而起跑向东厢房。 跑在前面的人影突然一侧身,后面的人一晃便从屋顶滚落下来。 血枫疾步上前接住了他。 果然是雪长空!他浑身冰冷,四肢发僵,脸色已经开始变青。 “雪长空!是我,血枫!” 雪长空的嘴唇艰难地翕动着,雪长空将耳朵贴上他的嘴唇才勉强听见几个字:“魔刀……战神殿……” 雪长空的唇不再翕动,尽管他的眼睛仍紧紧盯着血枫,但血枫知道,那个乐观风趣,嗜赌如命的雪长空已经永远离开他了。 “雪长空!”血枫跪倒在地,紧紧抱着雪长空冷得刺骨的身体恸哭出声。 尽管只认识了几天,但他们之间已经充满了信任。他们是兄弟。兄弟情深,不想瞬间竟已阴阳相隔! “‘冰寒刺骨’!以纤细如丝的冰刺为暗器瞬间入人心肺,死者看上去毫无外伤,亦无任何凶器可寻。好厉害的内功!不知是不是战神殿的人所为。”狂刀不知何时已站在血枫身后。 “我一定要为雪长空报仇!此仇不报,誓不为人!”血枫咬牙发出毒誓。 “如果是战神殿所为,恐怕……”狂刀摇摇头。 “战神殿为什么要杀雪长空?” “因为魔刀。” “因为雪长空偷了魔刀?” “没有人知道事实真相。” “我想去战神殿问清楚。” 狂刀沉吟了片刻,问道:“雪长空死前跟你说过什么?” “他只说了两个词——魔刀,战神殿。” “魔刀……”狂刀长叹一声:“二十年来,整个江湖就因为它,血雨腥风,杀戮无数。江湖传言,东域战神殿已经拥有魔刀。战神殿掌门陆千秋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他觊觎武林至尊之位已久。江湖,又将自蜀山剑门与幽影圣域的王者之争后迎来一场大劫……” “既然魔刀是这么个祸患,为什么不干脆消灭它?争来夺去有什么意义?”血枫真正愤怒了,他站起身来朝狂刀怒吼:“争夺的时候要死那么多人,最终得到的人又要用它来杀更多的人。而等他年老体衰,又会有其他人去争夺,周而复始,除了杀人、流血,有任何意义吗?!” 狂刀一怔,随即面露喜色:“小枫,你的想法很好!为什么之前我从没这样想过?” 狂刀一边兴奋地踱来踱去,一边自言自语,“所有灾祸均起自魔刀,魔刀不除,祸患难平,好!好办法!一了百了!” “因为江湖风传雪长空从战神殿偷了魔刀,所以,但凡有些实力的武林门派都遣出了高手跟踪他,准备一有机会便夺走魔刀。现在,这些高手大部分都聚集在南苑城里。我想召集他们商讨同去东域,联合起来要求陆千秋毁掉魔刀!”狂刀将一只手搭在血枫肩上,“为了以防万一,我希望能找一个见证人。” “谁?” “德高望重的东域城城主——慕容战天。” “我能做些什么?” “我在南苑城召集众人商讨,你先赴东域拜见慕容城主,告知我们的请求。另外,东域城中战神殿的耳目众多,切忌打草惊蛇。” 血枫点点头,“我还有个问题,密宗是什么?” 狂刀眼中升起万分痛恨的神色,“那是个残忍的杀手组织。收费高得惊人,行事极其血腥。刚才金刀门的灭门惨剧便是一例。更重要的是……”狂刀正视着血枫一字一顿地说:“密宗的成员,都不是人。” “不是人?!那是什么?” “他们都是吸血恶魔!他们见不得阳光,否则就会化为灰烬,所以,他们只能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出来,只要有血可吸,他们就能长生不老!他们具有可怕的诱惑力,因为他们能够将人催眠,任何高手若不刻意防范,眨眼就成了他们的食物和牺牲品。一般金属武器伤不了他们分毫,只有用取自北海千年寒冰玄铁所铸造的武器插入他们的心脏,才能彻底消灭他们。我的“凝霜”和你的刀鞘都是可以消灭他们的神器。” 血枫倒抽一口凉气,“可是,有一个恶魔似乎逃走了?” “他的内力实在太强了,我的“凝霜”刺进了他的胸膛,却被他生生逼出,无法到达他的心脏。”狂刀叹道,“我也为他的内力所伤,大约需要几年方能恢复。不过,他的伤也不轻,短期内想必不会再有余力出来作恶。只要我狂刀一息尚存,哪怕天涯海角,我也要斩杀这个恶贯满盈的妖孽!” “小枫,事不宜迟,若让战神殿占得先机,又不知有多少生灵涂炭!” 旭日已经东升,在辉煌的阳光中,血枫望着狂刀熠熠有神坚定不移的眼睛,感受到了这位正直的老者的无比信任和肩头的重任。他的心中充满了力量。 可是,狂刀究竟是谁?这,又是另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了。 第八章 情人眷侣 血枫回到开元客栈,突然想起雪凌菲仍独自一人,她是否安然无恙? 雪凌菲的房门关着,里面没有一丝声响。血枫心中徒起担心,正待叩门,门却突然开了。 “啊!” “咣当!” 雪凌菲一惊之下,手中的铜盆跌落地上,盆中水泼了她一身。 血枫窘迫得连忙道歉,蹲下身去拾起铜盆。 “怎么不敲门?”雪凌菲柔柔地嗔怪道,“昨晚睡得好么?” 此话正问到了血枫的痛处。 倘若昨晚血枫没有出门,还会目睹那些恐怖至极令他一辈子都无法忘却的场景么? 血枫深吸一口气,沉声道:“雪长空……死了。” “什么?” “雪长空死了。” “啊?!怎么会?!” 血枫悲痛的神情说明了一切。 “我……我……好怕……”雪凌菲一下扑进血枫的怀中嘤嘤地哭了起来。 血枫的心一疼,伸出双臂环住她,柔声安慰:“别怕,有我在,谁也别想伤害你。” 雪凌菲抬起泪眼,望着血枫认真地说:“你愿意保护我一辈子么?永远永远不离开我。” 那一双清澈见底的黑眸在泪水的浸润之下,愈发晶莹剔透,惹人怜爱。 血枫不禁抬起手轻轻拂去她脸上的泪水,“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雪凌菲悲伤哀婉的神情中多了一分甜蜜,她泪犹未干略显苍白的双颊飞上了淡淡的两抹绯红。她微仰着头,眼睑轻合,静静地任由血枫的手在自己的脸上婆娑,乖巧得如同小猫。 阳光从窗口温柔地倾泻进来,穿过雪凌菲柔美的黑发,轻笼着她吹弹可破的肌肤,这使她看上去宛若玉雕冰砌般的完美与圣洁。这美好,足以驱散沉沉的夜里所聚集的那些铅样沉重的阴霾。 血枫不禁低头轻轻地吻了一下雪凌菲微微颤动着的长长的睫毛。 一阵怡人的清香,自己女人的清香令血枫再不能迟疑等待哪怕一秒钟! 他开始疯狂地吻她,她美丽的眼睛,她小巧的鼻子,她湿润的双唇,她精致的耳朵,她优美的脖颈…… 门,早已轻轻地关上了…… 从南苑城到东域的这一路,是血枫二十多年来最开心的一段日子。 尽管山高路陡,但有雪凌菲相伴,长夜里,他不再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也不再惧怕午夜梦回,四下一片死寂,甚至分不清自己是仍然活着或者已经死去……因为,他的怀中有她均匀的呼吸,浅浅的笑意和醉人的芬芳……白昼中,他也不再需要依靠不停地做事,一刻不让自己闲着而忘掉寂寞和孤独……因为,他可以牵她的手,可以与她耳语,可以拥抱她,看她笑,看她跑,看她走,看她故意的假装生气,享受她的撒娇,甚至可以突然偷吻她……爱情,真的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血枫此前从未发现,原来自己也是个幽默风趣的男人,原来自己也有那么多话想倾诉,原来自己也会那么温柔……血枫感到自己从未如此踏实,如此幸福。 而对于雪凌菲来说,这一路,也是她二十多年来最开心的一段日子。 长夜里,她不再需要浓妆艳抹,去逢迎一个个陌生男人的轻浮;她不再会由于一只只陌生的手的贪婪抚弄而惊醒……因为,她有他安全的臂弯和体贴的拥抱,即便被噩梦惊醒,他温柔的安慰也很快就能令她平静下来,继续甜蜜的睡梦……白昼中,她不会再枯坐雕栏玉砌的笼中呆望着格窗外的风景,从黄鹂翠柳到霜雪压枝,一看,便是一个春秋;她不会再在阳光洒落身上时感觉自己卑猥阴暗……因为,他是一道流动的风景,而她也是这风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享受着与他牵手走过崎岖小路时的相依为命,享受着与他互诉衷肠的心心相印,享受着他突然偷吻时的脸红心跳……爱情,真的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雪凌菲此前从未发现,原来自己也是个天真烂漫的女人,原来自己也有那么多话想倾诉,原来自己也会那么专情……雪凌菲感到自己从未如此踏实,如此幸福。 其实,爱情,同时改变了两个人,改变了两个人的心。 冬天已经过去,春天的脚步已翩翩而至,山中处处生机,草长莺飞,百花绽放,小溪潺潺,层峦叠翠。即使山雨忽来,一双恋人伴侣通身湿透,好不容易找到巉岩避雨之所,紧紧相拥,忘情深吻,竟也温馨满足。雨过天晴,碧空如洗,雀儿啁啾,请芬漫溢,是人面还是桃花?是笑靥或是暖阳?是深情回眸还是空谷梵音?醉者为何?醉者自知。 人间四月天,醉人是浓情。 站在山巅,东域城已遥遥在望,甚至已经能够依稀看清东域城城主规模宏大的宅邸。 雪凌菲偎在血枫身边,心下忽生惆怅,“枫哥,江湖,终归是个纷乱的所在,我真想就在这山中隐居,不再过问世事……” 血枫环起双臂将雪凌菲拢在怀中,真诚地望着她的眼睛温柔地说:“菲儿,雪长空是我这一生中最好的兄弟,我发誓要为他报仇。了了这桩心事,就算赴汤蹈火,我也要永远跟着你,一辈子,决不放手!” 雪凌菲将脸埋在血枫的胸前,泪水决堤般涌出。 一个人,有太多太多的话想说,但却不能说的时候,最好的方法或许就是痛哭一场。也许,咸涩的泪水就像咸涩的心事,泪流出去了,心事也会默默地随之流出。 第九章 病人?母亲! 血枫这次来得实在不巧,门童听血枫说了来意,连门贴都没看就懒懒地说:“我家主人近日染疾,不见外客。” 血枫只得悻悻而回。 在客栈吃饭时,雪凌菲明白血枫的心事,十分乖巧地敛声一旁。两人在东域城的第一顿饭吃得颇为沉闷。 正吃了一半,两个背着药箱的男人走进了客栈,选了血枫和雪凌菲前面的那张桌子坐下,点完菜,两人海阔天空地神聊起来。 听着听着,血枫便被他们的谈话吸引了。 “东域城城主夫人那样的腿疾倒也罕见。” “是啊,红颜薄命,竟患如此恶疾。” “依兄台之见,此疾该如何治本?” “只怕是不断不行了。” “啊?!” “病已入骨髓,不断恐怕性命不保……” 血枫灵机一动,自己跟着老刘也学过些跌打损伤的医理医方,何不冒医生之名再去碰碰运气? 晌午过后正是人乏易倦的时候。慕容府的门童在春日的阳光中不禁打起盹来。 “小哥,讨碗水喝。” 门童徒地惊醒,眼前是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男子,山羊胡,中等身材,有些瘦削,一身粗布衣服,脚穿满是尘土的千层底布鞋,身背乌木药箱和一个大竹篓。原来是个云游医师。 东域城城主慕容战天素来以乐善好施,爱民如子闻名,亦要求下人不得轻侮乞者,对云游僧侣、异客更是必须恭敬奉上斋食。 门童转进去捧出一碗水来。云游医师接过道了谢,在台阶上坐下一边歇脚,一边喝水。 门童闲得无聊,正好有这见多识广的云游医师在眼前,于是便攀谈起来。 “先生看来是走了很远的路?” “是啊,我是北海人氏,因为东域多山,产奇药,故寻访至此。” “不知先生专精哪科?” “呵呵,不敢妄称专精,在下只对跌打损伤,四肢外科有些心得。” 门童笑道:“近日,我总觉得腰部疼痛难耐,不知何故,劳先生诊诊。” 云游医师含笑点头,站起身来先达了脉,在门童腰部按摸了几下,并不将手拿开,只说:“小哥请向前弯腰。” 门童只稍稍弯了下腰便喊疼。 “小哥弯腰时是否腿上也痛?” “是,左腿疼。” 云游医师捋了捋胡须,“小哥腰上有恙,想必之前干过重活。” 门童连连点头,“三个月前,苏府舍粥,我去仓房帮忙扛米,当时感觉闪了下腰,不想不仅久久不愈,反而愈演愈烈,现在连桶水都提不得,手上一拿重物,腰就疼得死人。” “小哥此恙不与普通闪腰相同,实是伤了骨间软垫。” 门童的神情紧张起来,“那可如何是好?” “不妨,只要不再累腰,卧硬板床休息,辅以推拿按摩,并按我教你的体操日日于硬板之上勤练三百次,百日后定有好转。” 云游医师教门童仰卧地上,双腿屈起,分开等肩距离,双臂平放身体两侧,以头肩力量收臀挺腰,将背部抬起悬空,然后放下,复再抬起。 门童甚是感激,连连道谢,然后叹道,“先生真是高人。我家女主人罹患腿疾多年,看了无数名医仍不能治愈……” 云游医师拈须微笑,“小可不才,愿尽力效劳。” “先生请稍候,待我进去通禀一声。”门童高兴地一溜烟地跑进了慕容府。 不一会儿,门童领着个衣着鲜亮的标致丫鬟走了出来。 “先生请。” 云游医师跟着丫鬟迈进了慕容府大门。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微笑。 不错,这个云游医师正是血枫乔装。 转过几曲回廊,尚未进入慕容府正房内室,血枫已闻到阵阵幽香扑鼻而来。 步入一道月形拱门,便有一阵令人舒适的热浪袭来。血枫惊呆了!这哪是一个房间?这分明是仙境洞天! 他的四周全是密密层层的绿叶,绿叶之间开放着点点大小如孩童握拳、绒球般可爱的花朵,红若丹蔻,粉若桃花,白若霜雪,幽香沁人心脾。有若碗口粗的花树相互缠绕,一如情人温存难分难舍。 合欢树,尽缠绵,合欢花,开年年。 只是,人呢? 人是否也能消得相思,携手相老? 闺中有花,年年花开花相似,身边有人,岁岁年年人不同。 多情,无情,谁能说得清楚?分得清楚? 情最伤人,人却做不到无情。 “有劳先生了。”一个细若游丝的声音在血枫耳边响起。 血枫方从满目合欢花树的景致中醒过神来。 两名丫鬟轻轻将一帘浅绿色的纱幔自两边分开。血枫眼前出现了一个半躺在一片深深浅浅的绿色锦缎轻纱中消瘦得骇人的女人。 要说她是女人或者人,实在是有些勉强,若说她是一具活骷髅可能更为贴切。 她依在一个很大的深绿色锦缎靠枕上,那靠枕承托着她,居然只有轻微的凹陷。她穿着层层繁复华贵的浅绿色丝帛长裙,但柔软的丝帛只能更加突出她的形销骨立,显得她突起的肩峰是如此突兀地支撑着衣服。血枫不敢看她的手,那只手的肤色已经病态地发黑,瘦得筋脉毕现,宛如昆仑凹凸不平的山地。 她的脸隐藏在一幅深绿色的纱网后面。 “夫人,在下需要先看一下舌象。” 纱网微微卷起了一点,她的舌质绛而有瘀斑,舌苔白腻,一看便是恶疾。血枫 鼓足勇气才伸手搭上她只有一层毫无弹性的皮肤的手腕。脉象弦数。她已是病入膏肓之人。 “不知夫人可否容在下亲睹病患之处?” 她微微点头,一名丫鬟上前将她的长裙稍稍掀起一角。 那是她的左腿。那条腿皮肤微微发红,挤挤挨挨遍布肿块,有的大小如蚕豆,有的大小如鸡蛋。 “夫人又何异感?” “二十四年前,我的左腿上开始长出肿块,刚开始并无痛感,几年中慢慢出现间断钝痛,后逐渐加重为持续疼痛。疼痛有如针刺、刀割、火烧、钻痛,夜间更重。”她说得很慢,仿佛每说完一个字,都要重新集聚力量。 血枫心里明白,她患的是绝症,疼痛初起时若毅然截去左腿,可能尚存一线生机,但延误至今,即使华佗再世恐怕也难以回天。 但血枫此行的目的尚未达到,他还没有见到慕容战天。 血枫捋捋胡须,缓缓道:“此疾乃阴毒,为肾虚劳损所致。要想痊愈还需以活血化瘀、软坚散结、止痛消肿、、补肾养血、行气通络、导滞通络、消炎解毒之法精心调养。目前先以没药、桂枝各九钱,川芎、杏仁、台乌各十钱,熟地、补骨脂、大血藤各十五钱,党参、云苓、枸杞子各十八钱,山慈菇、广地龙各二十钱,牛膝、山甲片各二十四钱,川朴五钱,陈皮八钱,法夏十二钱煎服七日,以观后效。” 血枫捋起袖子,在桌前坐下书写方子。 病重的女人动了一下,两个丫鬟急忙上前听命。“你们两个先退下,我有话要跟大夫私下说。” 两个丫鬟退去后,女人缓缓问道:“大夫,冒昧问您一个问题。” “夫人请。” “您今年贵庚。” “三十有四。” “老妇年过半百,虽病重但眼并不拙。如果我猜得不错,您今年应该是二十二岁。” 血枫的手一抖,一滴墨汁跌落纸上。 “大夫,烦您到老妇床边,容老妇细看一眼。” 血枫只得硬着头皮走到女人床前。 “大夫,烦您伸出右手,将袖子再捋高一些。” 一只鬼爪般的手颤抖着在血枫裸露的臂弯附近回婆娑。 那里有三颗豌豆大小的朱砂胎记。 “大夫,冒昧再问您一个问题。您的左腿根部,是否长有一粒红色的肉瘤?” “……是……是的。”血枫大为吃惊,因为这个女人说对了。 女人的手颓然自空中跌下,她蠕动着似想站起,但无奈力不从心。 “真的……真的是你……我的儿……为娘想你想得好苦啊……”女人发出一阵嘶哑的呜咽。 女人细若蚊吟的哭喊却似一记晴天霹雳正中血枫的天灵盖! 不!不可能! 这怎么可能?! 他怎么会是堂堂东域城城主的儿子?! “……你刚出生没多久……就就被歹人掳走……孩子……快让为娘看看……二十二年了啊……为娘这点命能撑到现在,就是为了能再见你一面啊……” 女人挣扎着一把拽掉遮脸的网纱,拼命向上伸出竹竿一样的双臂渴求着血枫的脸庞。 血枫看到的是一张恐怖的面容。她的颧骨高高耸起,两颊凹陷出巨大的阴影。稀疏的灰白头发只在脑后编成一指粗的麻花辫子。由于极度消瘦,因此显得她的双眼出奇的大。而这双眼睛此刻泪水横溢,她的嘴不停地翕张,苍白的嘴唇抖得厉害,因为激动,她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血枫看着眼前这个可怕的女人,感觉自己突然崩溃了。 这么多年的委屈,这么多年的孤独寂寞,这么多年的思念,这么多对母亲的幻想,这么多对相认瞬间的憧憬……哪承想,重逢的时候,尽然子欲养而亲将逝! 千愁万绪,澎湃心潮,化作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喊冲出了血枫的胸膛:“娘!” 第十章 亲情无价 “娘!娘!”血枫一把撕去假须,重重跪倒在地,跪走着扑到床前,紧紧抱住母亲那轻若鸿毛干瘪的身躯号啕大哭起来。 “孩子,你爹名叫慕容战天,是东域城城主,为娘名叫洛婉婷,你的官名唤作慕容血枫,乳名枫儿……你还有个妹妹,可是……也也失散了……” “娘,你放心,我一定把她找回来!我们一家一定会团聚的!”血枫哽咽着抱紧了苦命的母亲。 “你爹最近也生病了,唉,老了……我让管家超叔去安排一下。” 洛婉婷拉动床头的丝绳,一阵悦耳的叮当声后,两个丫鬟立即来到床前。 管家很快就到了,洛婉婷简要地说了一下事情经过,管家便退出门去。 到掌灯时分,整个东域城都在谈论一件事情——东域城少主回家了。 “枫儿,跟为娘说说,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 血枫担心母亲过于激动对病情不利,便简要地说了些自己成长过程中的趣事。 洛婉婷显然非常高兴,答应了血枫将雪凌菲接入慕容府的请求。 慕容战天吩咐将晚饭摆到洛婉婷的房中。尽管因为还没有过门,雪凌菲不能与血枫以及洛婉婷、慕容战天同桌共餐,但血枫对父母不计较雪凌菲的出身,能够宽容地接纳她已经欣喜万分。 入夜,慕容战天在两名家丁的搀扶下抱病来到洛婉婷所住的花厅。他是一个瘦削挺拔潇洒干练的男人,看上去至多四十余岁,完全不像年过半百的老人。虽在病中,他的双眼睛依然锐利有神。 一家三口时隔二十二年之后方得团聚,实在有说不完的话。 接下来的日子,在温馨与恬静中过得飞快。 父亲在血枫通过管家超叔禀报了狂刀的请求后,修书一封,遣人送往南苑城,告知狂刀自己的身体状况,婉言谢绝了为武林门众讨伐战神殿作见证的邀请。 血枫每日清晨起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慕容府的大花园中为雪凌菲采一大束鲜花,细心为她插在瓶中并轻吻一下尚在熟睡中的雪凌菲。 然后,血枫就来到花厅,亲手为母亲和雪凌菲精心制作一笼药膳包子和一笼养颜包子,并为母亲煎好汤药,待母亲用过早餐后呈上。 在花厅锦簇的合欢花下,血枫与母亲总有说不完的话,看着母亲被自己的话语逗得轻笑起来,血枫的心中总会洋溢起无比的温暖。那是家的温暖,亲情的温暖。 能有什么会比亲情更温暖的呢? 爱情是最甘醇的美酒,而亲情是最质朴的清水。 一个人,也许可以不为美酒所动,因为没有美酒,人仍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但一个人,绝离不开清水,因为没有清水,人是不可能存活的。 雪凌菲在进入慕容府的当晚就显得有些欲言又止,血枫问她怎么了,雪凌菲幽幽叹道:“枫哥,我们说好了要去山中隐居的……” “菲儿,父母在,不远行,我亏欠了父母二十二年的孝道啊!我答应过你的事情决不会不做数的,你相信我,好么?” 雪凌菲是个懂事的女人,她认真地点点头。当血枫转过身去时,他没有看见她眼中滑落的泪珠。 但血枫还是察觉到雪凌菲身上发生了一些变化。 有一次掌灯时分,血枫想去看看雪凌菲。刚走到门外,忽听里面有人对话。 “你忘了你是谁了吧?” “我没有。” “你忘了妈妈要你做什么了吧?” “我没有。” “那你安心在这里当起少奶奶来了?” “我没有!”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我舍不得他……” “有我呢,你怕什么?” “他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我……我……” “你先回去吧,到时候让他去找你不就行了?” “可是……” “可是妈妈很生气,你知道后果会很严重。” 血枫觉得奇怪,推门而入,却只见雪凌菲独坐在桌前,对着红烛正在垂泪。再别无他人。 这是个不大的房间,只有一间,房内也没有什么陈设,不可能藏得下人。 “菲儿,刚才你在跟谁说话呢?” “我……我觉得闷……自己跟自己说话解闷……” 雪凌菲的眼睛已经哭得红肿,看得血枫心中无比怜惜。近日来,他确实陪她太少了。 “菲儿,都是我不好……”血枫将雪凌菲扶起拥在怀中,柔声抚慰。 “枫哥,我……我永远都忘不了你!你……你一定要记住我一辈子!”雪凌菲的双臂以大过平常几倍的力道将血枫紧紧抱住。 “傻菲儿,我怎么可能忘了你呢?别胡思乱想了,日后我一定多陪陪你。” 轻风徐来,烛火摇曳了几下,倏地熄灭了。 窗外有明月高悬,修竹曼妙,清辉疏影下的雪凌菲若出水芙蓉般羞涩纯洁,婉转流离的眼波令血枫的心海荡起层层涟漪…… 明月虽无言,但看着一对恋人如此深情相吻,它是否也会觉得妒嫉? 此后的雪凌菲,不再那么矜持忧郁,整日呆在房间里自言自语,而是开朗活泼了许多,她开始对慕容府感到好奇,经常出去探奇,她的皮肤因为经常在户外走动而晒得黑了一些,她的身体似乎也因为经常在户外走动而变得强壮起来。两人相拥时,血枫甚至有种自己不如她有力的错觉。但只要雪凌菲能够高兴起来,血枫觉得,这样也很好。 有一次,雪凌菲悄悄溜进花厅偷看到了洛婉婷后,对血枫说:“天那!这女人是人是鬼?” 血枫顿时生气了,她明知洛婉婷是血枫的母亲,自己未来的婆婆,即使抛去这些关系不谈,这样议论一个身染重疾,每日都在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中承受煎熬的病人,也是血枫无法接受的。血枫感觉自己的心受到了伤害。 这是两人认识以来第一次发生争吵。尽管事后雪凌菲向血枫道了歉,但血枫总觉得心结难解。血枫对雪凌菲明显地冷淡了。 第十一章 慕容战天 几天后,一个暮春黄昏,洛婉婷去世了。 庭树不知伊人已逝,合欢花在花厅温室中怒放依旧,只是日日眷顾它们的神情、目光已不再有。 慕容府沉浸在一片悲恸之中,除了依旧卧床的苏舒阳,所有人都集中在花厅和正堂料理后事和布置灵堂。 按惯例习俗,血枫要为父亲送上素服。 血枫努力控制着极度悲哀的心情,手捧素服,一步步走向慕容战天的卧室休心斋。 休心斋外一片寂静。几株梧桐枯立在苍茫的暮色中,令血枫心中更觉萧瑟。 “爹……”血枫在门外请呼。但屋内毫无动静。 血枫的心不禁揪了起来,父亲如今身体虚弱,结发三十年的母亲去世,父亲莫不是经不起这打击……一想到这里,血枫急忙破门而入。 还未待血枫喊出声音,一只冰冷而有力的手就掐住了血枫的脖子! 素服掉在了地上,血枫拼命挣扎,他已被紧贴着墙掐得双脚悬空。 厚厚的丝绒窗帘在挣扎中被血枫拽落下来。 尽管已是暮色苍茫,但血枫看得真真切切! 掐着自己脖子的,正是慕容战天! 只是,此刻的慕容战天与平日里的慕容战天已完全不同!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袍! 一件与在金刀门地下大厅里出现的黑衣人完全一样的黑色长袍! 他的身后,地上,是一个脖子上仍残留血迹的婴孩。婴孩的身边是那个面具。 血枫的眼中似要喷出火来。 他看到了慕容战天的脸,那张脸上,嘴角边是龇出唇外丑陋阴森的带血的獠牙!那张脸上原本锐利有神的眼睛,双眸已变作灰白,恶毒而疯狂地直勾勾地盯着血枫脖颈上被掐得在皮肤上条条凸起的血管! 血枫拼尽全力收起双腿重重踹在慕容战天的胸前。 “啊!”慕容战天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松开手跌倒在地。 血枫趁机夺路而逃,慕容战天一跃而起追了上来。 血枫在狂奔中突然想起狂刀的话来,急忙折向自己的房间。他需要他的刀! 慕容战天一个轻灵的纵跃便挡在门前。 慕容战天步步逼近,死神样的黑袍在夜风中无声地飘扬,一如恶魔的双翼。 血枫步步后退,突然,他踩到了一个花盆,一个趔趄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慕容战天立即扑了上来。 血枫就势一滚,慕容战天扑了个空。 血枫手脚并用不顾一切地扑进房门,立即将门反锁。 就在他刚刚将刀抓在手中,“咔嚓”一声格窗碎裂,慕容战天如鬼魅般滑进了房间,跳上桌子用脚踩住了血枫握刀的手。 一阵钻心的疼痛令血枫痛不欲生。 他咬牙反身用左手将“开天”一把抽出,顺势向慕容战天的小腿砍去。 “开天”毕竟是天下第二名刀,就连不惧怕的金器的慕容战天也不禁收回了脚。他凌空一个翻身,在空中伸出手来再次将血枫仰面掐倒在桌上。 血枫的身体反弓,毫无还手之力,被掐得几乎失去意识。 慕容战天的嘴慢慢凑近已不再挣扎的血枫的脖子。 那里,是他渴望的鲜血! 突然,血枫扔掉左手的“开天”,奋力抬起双腿死死攀住慕容战天的大腿将他紧紧贴在自己身上,双臂合围将“开天”乌黑的刀鞘狠狠刺入了慕容战天的后背! 慕容战天顿时发出一阵野兽般的嚎叫。 血枫并没有松开双腿,他拼命地将刀鞘刺得深一些,更深一些!直到他感觉到刀鞘已顶在自己胸口,才收回腿一脚踢开慕容战天。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血枫颓然坐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夜色,已经降临,黑压压地包围了血枫。 血枫从未如此憎恨过夜! 他摸索着将蜡烛点亮。 温暖明亮的烛光中,血枫看到被“开天”的刀鞘洞穿的慕容战天正在恢复原形,獠牙慢慢地消失了,双眼也由灰白变为黑色,只是他的容貌正在迅速衰老,转眼已是皱纹满面,白发苍苍。 “二十多年前,东域城的军队需要锻造一批兵刃。我去邀请锻造兵刃的世家——南苑鬼器和他的女儿鬼手前来。在弑神窟逗留期间,我发现了一些失传已久的上古摄魂术心法残片……咳咳……”慕容战天艰难地继续说道,“我向来对上古神秘学颇感兴趣,于是偷偷收集起来带回东域潜心钻研。” “越是深入其中,我越是感到此术力量的强大。世间最难得、最不易揣测的,不就是人心么?设若我能够操纵人心,这世间还能有谁可以与我为敌?我不满足只龟缩在东域这个到处是山的小地方当土皇帝!我渴望君临天下!我渴望一统整个江湖,成就像轩辕黄帝那样的伟业!” “经过十余年的苦心研究修习,我已经能初步运用此术来左右身边的人按照我的意志做一些简单的事情。但是我也发现越来越难以进行下去。因为后面的心法越来越晦涩难懂,我只能试探着去修习。”慕容战天皱缩得更加厉害的脸上露出无比痛苦的表情。 “然而,不幸终于发生了!十年前,当我发现自己已经走火入魔时,已经迟了!我唤醒了上古邪魔!它附身于我,每到夜晚便控制我的行动!我反抗不了!每到夜晚我就成了魔鬼!” 慕容战天已经开始灰败的脸上老泪纵横,“我的贪欲毁了我!毁了你母亲!也毁了我自己!我对不起你们!我是自作自受!我不能乞求你们能原谅我……因为……因为……我早已不再是人……我只是半人半魔的怪物!” 慕容战天泣不成声。 血枫的心疼得令他缩作一团。 “枫儿,我……我要走了,不知道在那边,你母亲是否会愿意见我……你带来的那个女孩子……来历不明……你……你……要小心……她身上,戾……戾气很重……” 慕容战天的骨骼“哗”地散落,化为了一地灰烬。“开天”的刀鞘也同时跌落地上,扬起了一阵灰雾。灰雾妖娆地在空中袅娜一番后随即缓缓飘落回地上。 “开天”的刀鞘蒙上了一层灰色的尘埃,或者说蒙上了苏舒阳的骨灰。它失去了锃亮乌黑的光泽。 “爹!”血枫大喊一声,便昏了过去。 血枫模模糊糊地听到有人喊他,然而他的眼睑似有千斤重担压迫,想睁却睁不开。 过了很久,这种沉重的感觉才渐渐消退。血枫缓缓睁开双眼,眼前是一个老人威仪堂堂刚毅的面孔。血枫想了很长时间方才想起,狂刀! “少主,您终于醒了!这里有一封信是雪姑娘留给您的。我退下了,您有事请尽管吩咐。”管家超叔知趣而得体地退出了屋外。 “小枫,哦,不,慕容少主。”狂刀微笑着慈祥地看着血枫。 “狂老前辈……”血枫突然想起了母亲和父亲。声音顿时哽咽起来。 幸福往往就像海边的流沙,当你伸出双手,满把紧握,以为已经牢牢把握住它的时候,它却眼睁睁地从你的指缝中溜走。当你摊开双手,就会发现,手中,与你来的时候一样,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只是,倘若凡是幸福,终究都要失去,那为何还要让人曾经拥有?为何还要让人尝透了陶醉其中的滋味再生生夺走?倘若从未拥有、从未品尝这令人永志难忘的滋味,人生,将少去多少哀愁烦忧? 造物既然终究弄人,何必造物?何必造人? 狂刀将一只手轻轻搭在血枫肩上,“孩子,节哀顺变。东域城今后还要依靠你来治理。要为你的父母争口气!” 血枫心中百感交集,无以言表。 “我们已经商量好了,七日之后一百零八个门派的掌门人同上战神殿找陆千秋,要他毁了魔刀!你就安心恢复,雪长空的事情,我会代你质问陆千秋的。” 血枫感激地点点头,目送白衣胜雪的狂刀走出门外。 他拆开雪凌菲留下的信,只有寥寥数语,大意告知他需要离开一段时间,后会有期。 血枫无力地闭上眼睛,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和虚弱。 他发现,与初见雪凌菲的时候一样,尽管近段日子自己刻意冷落她,但,她真的离开他的时候,他的心好像也被她带走了,留下给他的,只是一具无心的躯壳。 从前,当他还是默默无闻,家徒四壁的血枫的时候,尽管也很孤独,但他很充实,心里很平静,可以独自坚强地面对生活。现在,他贵为东域城少主,钱粮锦帛应有尽有,为何心中反而空空如也?反而感觉生活于他来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第十二章 战神殿 陆千秋踱上最后一级台阶。 他现在站在了建于东域山之巅,九层玲珑的战神殿顶。 时已初夏,但高峰之上,依然寒风呼啸,冰雪遍布。山坡谷底,已出现富有层次感的绿意,间或衬着三两枝桃花或者杜鹃。 陆千秋迎风而立,任由寒风凛冽地将他那华贵的、暗红色的战神圣袍拉扯得衣裾飞扬。他的手中牢牢握着即使入眠都会抱在怀中、散发七彩瑞光的弑魔之剑。 战神圣袍,弑魔之剑。不可撼动的权力与实力的象征。多少江湖中人终其一生为之奋斗的神器。 陆千秋刚过而立之年,但他已经拥有这些许多年了。 他的容貌能够征服这世间所有的女人。他的武功也属当今武林中的顶级高手。他一手创立并壮大了目前江湖上最强的帮派——战神殿。但是,为何当他此刻登极东域山之巅,俯瞰众生,年轻英俊的脸上却并无笑意? 风吹动陆千秋满头奇异的青白色长发,他浅蓝色的眼睛深沉如海。 风由西来,他正凝目西方。 那是故乡的方向,家的方向。 没有人知道陆千秋的家乡在遥远的西方。 也没有人知道,一个离家万里、拥有着令人恐惧的力量、掌控着一个江湖豪门的武林高手是否偶尔也会想家? 陆家是极西之地一个显赫的家族。因为他们的家族世代承袭着一个显赫的职位——大剑士。 陆千秋的父母对他的期望一直很高。不仅因为他是父亲六十岁上才降生的陆家最小的儿子,不仅因为他天资聪颖,十五岁就已经初悟顶级剑术绝技“鬼哭神嚎”。更重要的,他是祖父指定的、继他父亲之后大剑士一职的继承人。 然而,陆千秋对食不厌精的荣华富贵感到厌烦,对身边众人奉若掌上明珠的百般溺爱感到乏味,对按部就班地接受家族世袭大剑士的尊荣身份,仰仗父兄先辈功名的荫蔽在太平盛世中接受万民朝谒、顶礼膜拜毫无兴趣。 他向往通过自己的努力扬名立万,他向往惊涛骇浪的江湖,他向往沸腾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可以不择手段。 他是一个极端的权力叛逆者,也是一个狂热的权力追求者。 在陆千秋二十岁初为大剑使,为最终成为一名大剑士进行最后的准备时,他偷了大剑士,也就是他父亲的战神圣袍和弑魔之剑,远遁万里来到了陌生的中原重城——东域城。 凭借过人的天分和常年不懈刻苦的努力,陆千秋很快就在纷乱的江湖中崭露头角,并建立了自己的帮派——战神殿。 几年来,战神殿已经从一个刚刚崛起的小门派,发展到网罗了众多高手,声名鹊起,甚至令任何名门正派都不敢小觑的武林豪门。 但陆千秋的野心并不仅止于此。这与他心目中的成功差距还是太大。他认为,现在所取得的成功,还不足以般配他高贵的出身,还不足以令家人真正为他感到无上的骄傲和荣光。 他渴望通过自己的力量真正端坐于武林至尊的位置,他渴望一切武林豪杰都折服在他弑魔之剑炫丽夺目的光彩之中,他要成为江湖这个地下王国的王者,他要一统江湖。 为了用最短的时间实现这个目标,陆千秋步步计算,小心谨慎。几年来都苦于没有事端可以利用的他,在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机会。他觉得多年来的积累已经到了爆发的时刻,他决定押上手中所有的筹码,棋出险着,破釜沉舟。 江湖,在陆千秋眼中,不过是一个纵横各十八条细线的棋盘。盘上输赢,不过是布局、中盘、收官、数目的游戏结果。他自信很清楚自己手中的棋子,他也自信自己能够精确地落子,不断围剿对手,不断扩大战果。 目前,一切似乎都按照计划进展得非常顺利。陆千秋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但仅仅是一闪,之后,他的脸色更为凝重。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成败将在不久即将爆发的一场大战中一锤定音。那将是收官的最后一手。所以,接下来的每步棋该怎么下,对他来说都非常重要。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掌门,他们都到了。”前来通报的是变形魔君。 “嗯,好。”陆千秋转过身来,稳步走向台阶。 变形魔君望着陆千秋稳健远去的背影,眼中神情极为复杂。没有人能够读懂。当然,也没有人知道,陆千秋将将要做些什么。 战神殿的正厅中,此时已是热闹非凡。 武林一百零八个门派的头面人物云集于此。形态非常的奇兵异器琳琅满目,各色各样的铠甲盔袍流光溢彩。除了兵刃、穿戴奇特,人也不乏奇特之处,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红白黄黑,美丑庸怪,真可谓人间万象尽聚于斯。 各路江湖精英,武林豪杰,绿林好汉,寒暄问候,相互结识,人声鼎沸。所有人口中谈论最多的,莫过于妖刀。它到底是一件怎样的奇兵异器?所有人都感到无比的好奇。 陆千秋步入正厅时并没有人通禀。但是喧闹嘈杂的大厅中突然变得鸦雀无声。 大部分人的目光是对这位年轻掌门不威自怒,高贵沉稳的仪态的赞赏,另一部分人的目光则是无所谓的冷眼旁观,更有部分人的目光是妒嫉和仇恨。 陆千秋就在这突然发生的令人窒息的沉默中镇定自若地缓缓步向正厅尽头的掌门交椅。身后跟着身材臃肿,但步伐轻盈的变形魔君。 陆千秋落座后,狂刀便侧身向他抱拳,待陆千秋还礼后,狂刀朗声说道:“陆掌门,今日众人叨扰贵门,实在是因为有要事相商。” 陆千秋微微一笑:“狂老前辈太客气了。晚辈仰慕您的英名已久,有任何事情需要晚辈去做,您遣人送信吩咐便是,晚辈自当登门造访,聆听教诲,必奉己所能,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现在劳您和众位前辈不远千里前来昆仑墟,战神殿实在是蓬荜生辉,晚辈实在是受宠若惊,不胜荣幸。” 陆千秋的一席话礼数周全,但又不失时机地适度揶揄了今天到场的所有人。人群中顿时发出一片“嗡嗡”声。 狂刀并不计较陆千秋的揶揄,继续说道:“一百零八位帮主都是放下了门中事务,百忙之中群集于此。想必若非极为重要的事情,大家也不会兴师动众至此。为尽量不过多占用墨大侠的时间,我等此前已经商讨了一些问题,希望陆掌门能给我等一个满意的答复。” “狂老前辈不必客气,有话请直说。” “二十年前,魔刀现身江湖,杀武林高手不下二百人。为了争夺魔刀,二十年来,江湖争斗不断,各派之间剑拔弩张,死伤者不计其数。近年来,江湖盛传魔刀落入战神殿门下。觊觎魔刀者甚众。为了免江湖于血雨腥风,救生灵于即将涂炭,我等只有一个请求——请陆掌门在我等的共同见证之下,彻底毁了魔刀!此刀不除,祸患难平!还望陆掌门以大局为重。” 大厅里再次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陆千秋身上。 陆千秋的脸很英俊,很年轻,但却没有任何表情。 他到底在想什么? 第十三章 魔刀之迷 陆千秋沉吟片刻,淡淡说道:“不错,魔刀的确在我这里。” 大厅里一片骚动。 “那你拿出来让我们看看啊!”地下京城的千里喊道 众人纷纷附和。 “那么,陆掌门准备如何处置魔刀?”狂刀问。 陆千秋抬眼扫视着人群,轻松地说道:“所谓众怒难犯,识时务者为俊杰,我陆千秋绝对不是冒天下之大不违的人。我同意大家的决定。” 所有人一时竟呆住了,他们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相信陆千秋竟然会如此痛快地答应毁了这柄至尊无上的力量! “啪啪”陆千秋微笑着拍了两下手。 八名壮汉抬着一个一人多长,两尺来高、用整块极品七彩神石雕凿而成的石匣稳步走进大厅。 大厅里响起一片“啧啧”声。 七彩神石是一种稀有矿藏,是精炼高级兵刃必备的矿石。通常拳头大小的一块普通七彩神石就能换同等重量的银子,若是拳头大小的一块极品七彩神石,价格几乎可以同等重量的黄金计算。而这八名壮汉竟然抬的是以整块极品七彩神石雕凿而成的石匣!其价值非常人所能想象!战神殿富可敌国的说法看来绝非空穴来风。 以价值连城的极品七彩神石石匣收藏的东西,其价值又会是怎样的令人无法估量? 石匣被安放在大厅正中的红木桌上。 所有人都盯着那个昂贵的石匣。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他们,都在等待陆千秋下一步的动作。 陆千秋一挥手,八名壮汉合力将石匣沉重的盖子缓缓挪开。 众人个个伸长了脖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一点一点暴露在众人面前的石匣的内部。目光中有好奇,有贪婪,有疑惑,有激动。 盖子缓慢地挪动着,石匣里面的内容也缓慢地逐渐呈现在众人面前。 当盖子完全挪开后,人群爆发出一阵惊呼。 匣子里,除了明黄色的丝绸衬里,什么也没有。 装着魔刀的匣子竟然根本是空的! 这是所有在场的人绝没有想到的! “陆千秋!你耍我们呢?!”皇城之巅的赵舞等人气急败坏地跳将出来,指着陆千秋怒斥。 狂刀的脸色也变了,“陆掌门,我等不才,还望赐教其中深意。” 陆千秋轻笑了一声,“我本就没有魔刀,但你们这么多人,跑这么远的路来我这里瞻仰天下名器,我怎能不招待好大家呢?我只是尽地主之宜罢了。” “陆掌门这话听起来好像以为我们只是想吃他一顿饭呢。”缥缈阁著名的美女掌门慕缥缈一边仔细地对着镜子审视自己姣好的容貌,一边不屑地说道。 人们群情激愤,怒骂起来。 “陆千秋,你认为战神殿所有的手下都对你忠心耿耿么?”一个男人冷冷的声音令众人纷纷回头去看,原来是江湖另一豪门蚩尤部落的首领无情。 陆千秋认真地想了想,如实回答道:“我想应该不是。” “那么你是否应该听听你的手下是怎么说的呢?” “我想可以听听。” 一直站在陆千秋身后垂手而立的变形魔君此时突然走上前来开口说道:“我可以证明,魔刀确实在战神殿。陆千秋把它收藏在战神殿的地窖密室中。密室的钥匙分阴阳两枚,我与陆千秋各持一枚。双匙必须同时使用方能打开密室暗门。” 叛徒竟然是变形魔君!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江湖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变形魔君是陆千秋的左膀右臂,两人形影不离,战神殿大小巨细,没有特殊情况,变形魔君都能作主,他是战神殿事实上的二当家。他有什么理由背叛陆千秋? “变形魔君!我待你不薄,你为什么负我?!”陆千秋也沉不住气了。 变形魔君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他盯着陆千秋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我当二当家的时间太长了。” 没有一个男人愿意过寄人篱下的生活,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品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滋味! 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能说自己想说的话,不能实现自己想实现的梦想,时时小心,事事谨慎,过着这样的生活,心中是多么的烦闷,生命是多么的苦涩! 而这样的生活,变形魔君已经过了整整十六年! “陆千秋,你还打算把戏演下去么?”无情冷冷的语气正如他的名字一样。 陆千秋的脸涨得通红,他整个人都开始颤抖。 任何一个人遭到跟随自己整整十六年最信任的心腹的背叛,怎能不激动?怎能不为之动容?即使他老辣如陆千秋又怎能继续保持镇定? 最危险的敌人往往就是自己最信任的人! “无情,你很有手段。” “过奖。” “只是,有件事情你并不知道。” “请讲。” “如果我说,这是我与变形魔君商量好的圈套,你,信么?” 变形魔君的脸上仍然毫无表情,他臃肿的身躯并不妨碍他轻盈地走回陆千秋身后,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保持垂手而立的谦恭姿势。 无情的瞳孔开始收缩。 “战神殿从来就没有过魔刀。当然,如果有可能获得的话,我不会拒绝。我之所以让变形魔君将消息透露给无情,为的就是让你们不断来东域山骚扰战神殿。难道还有谁会比猎人更清自己布下的陷阱吗?难道客人会比主人更了解自己的家吗?” “我在此以逸待劳,你们不惜长途奔袭自己送上门来。要知道,天下,太大,如果战神殿分散各地去围剿你们,即使不能说毫无胜算,但效果将大打折扣,损耗也将成倍上升,关键是时间!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我不想把大半生都浪费在寻找敌人剿灭余寇上!所以我想出了这么个能让你们上门送死的主意。我的理想,不妨直说,就是一统江湖!成为号令天下的王者!” “你们不是想要魔刀吗?我给你们!我给你们的是一个虚幻的魔刀,真实的诱饵!但两者的效果是相同的,不是吗?魔刀拿来是做什么的?不外乎杀人,我不用魔刀,我只用一个虚幻的谎言,同样杀人!” 陆千秋的脸上仍然没有任何表情,他的语气也依旧是淡淡的,声音镇定自若,不高也不低。但这种没有任何表情的表情,这种淡淡的声音,甚至比狰狞咆哮还要令人感到发自肺腑的恐惧! 所有人都感到一阵寒意爬上了后背。许多人的汗,已经湿透衣衫。 “怪只怪你们太过迷信一件实物的力量。其实,即使你们真正拥有魔刀,也改变不了什么,依然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陆千秋端起茶碗优雅地呷了一口。 诺大的厅堂,上千人聚集,却静得可怕。 “那么,你如何解释雪长空的事情?”狂刀沉声问道。 “雪长空?他只是飞来的一颗棋子。不用白不用。金刀门雇他来战神殿偷魔刀,我将计就计,将天下第二名刀“开天”放进这个匣子。本想只让他看一眼,然后带消息给金刀门,将“魔刀就在战神殿”的谎言进一步坐实。” “没想到,雪长空的确是个识货的聪明人,他发现这只是“开天”而非魔刀,更没想到“神偷赌痴”的确非浪得虚名,在防范如此严密的战神殿,他竟然在一干高手的眼皮底下将“开天”偷了出去!陆千秋的眼中闪现出一种英雄惜英雄的赞赏。 “呵呵,“开天”是我的珍藏之一,丢了很可惜,但更重要的,我不能让他把“魔刀不在战神殿”的真话散播到江湖!所以变形魔君亲自出马跟踪追杀他。但此人古灵精怪,神出鬼没,变形魔君数次失手。陆千秋笑着回头看看变形魔君,变形魔君的脸上竟然出现了羞涩的表情。 “我听说雪长空后来死在金刀门,但不是变形魔君所为。” “好了,我的故事说完了,希望你们能享受我安排的最后的午餐。因为,死人是不会吃饭的。”陆千秋突然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 “陆千秋!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不折不扣的江湖败类!”无情怒吼一声,声落手起,无情剑华光一闪一记“烈焰蚀日”带着灼热的温度与震耳欲聋的剑啸声直扑陆千秋面门! 陆千秋早有防范,弑魔之剑的七彩瑞光突然增强数倍,眨眼间他的周身已围绕着“神盾护体”强大的气场。 “烈焰蚀日”耀眼的火柱生生打在陆千秋头顶,他的脚下的地面顿时碎石崩裂,但陆千秋在“神盾护体”强大气场的保护下,毫发无损。 气场中的陆千秋长发飘飞,袍带张扬,他发出一阵大笑。 “大家一起上!杀了这个奸贼!”赵舞怒吼着冲了上去。早在门外埋伏多时的战神殿门众也一拥而入。 第十四章 神殿激战 战神殿的大厅顿时成了最惨烈的战场! 刺目的剑芒夹杂着恐怖的刀剑相交之声在空气中咆哮,滚烫的烈火真气夹裹着寒冷的玄冰真气在地面扫荡,处处是刀光剑影,处处是短兵相接,处处是火,处处是血,惨叫声、怒吼声、爆炸声、兵刃撞击声、大厅中大柱断裂声……振聋发聩! 残酷的战斗不知持续了多久,当恶人谷的第一战士被陆千秋的“鬼哭神嚎”劈得焦黑倒在地面上时,四周恢复了安静。 陆千秋只听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和狂暴的心跳,他的长发汗湿成缕贴在颈间额上,浑身上下沾满了血污。 不!还有另一个粗重的呼吸和狂暴的心跳! 他转过杀得兴起的双眼,意欲再发杀招,但那是变形魔君!他正与他背靠背站在尸横遍地,血流成河,满目疮痍的大厅中! 变形魔君颓然坐倒在一具尸体上,大口大口地喘气,他臃肿的身躯随着呼吸一起一伏,鲜血随着呼吸静静地流淌出来,滴落地上,汇进血泊。 陆千秋也身受重伤,疲劳到了极点,但他不愿坐下,他将弑魔之剑用绷带缠在手上,牢牢握着,在一片狼藉中顽强地保持着挺拔的站姿。 鲜血,由正厅大门缓缓向外漫溢。 初夏午后的阳光非常明媚,鲜血在阳光下发出夺目的光芒,红得有种天鹅绒地毯的质感。 鲜血,继续漫溢,流到了台阶上,然后顺阶而下,宛若一条殷红的天鹅绒地毯徐徐铺展。 就像王者登极所走过的殷红的天鹅绒地毯。 历朝历代,任何一位王者登极,都要踏过这样一条殷红的天鹅绒地毯。一条暗示着敌人与自己付出了多少代价的血色的天鹅绒地毯!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 突然,陆千秋和变形魔君同时听到了隐隐的呐喊声! 陆千秋走到门前,只见通往东域山的石阶上人头攒动!那是一百零八门派的余部联合起来发动了第二波攻击! 陆千秋怔住了,他认为擒贼先擒王,剿杀了各派首领和骨干人物,剩下的自会成为散兵游勇,集结需要时日,而他也正好可以恢复元气,然后逐一讨伐,但是,不想,他们的行动竟会如此迅速! 这一切来得好快!简直太快了! 陆千秋隐隐感到,自己,并没有下好最后一手棋。 江湖,从来不缺少野心家,也从来不缺少投机者。 “小心!”变形魔君大吼一声,臃肿的身体拔地而起,将陆千秋撞倒在地! 陆千秋惊骇地翻过身,变形魔君的胸前赫然是一只金黄的箭头! 变形魔君咬牙站起,将小指弯曲探入口中,发出一声短促的哨音。 一阵马嘶过后,一匹神形优美到极致的雪白的骏马跑进了大厅,它喷着响鼻低下头亲昵地在变形魔君的脸上摩擦。 那是变形魔君的座骑——龙驹。 变形魔君爱怜地抚摸着白马油光水滑的毛皮,突然伸手将陆千秋从地上拎起,横放到了马背上。 变形魔君一改平日谦恭的神色,严肃地对陆千秋说:“小秋,让龙驹驮你从天池涉水逃走!别忘了回去看看爹娘!”言毕变形魔君发力一掌击碎格窗,又一掌将墙壁轰出一个大洞。 洞外,犹如刀削的悬崖下是一汪深不见底的碧潭。 变形魔君喉头一腥喷出一口鲜血,跌坐在洞口。他又吹出一个唿哨,龙驹小跑着奔向洞口。 “不!哥!我们一起走!我不要丢下你!我要救你!哥!我们一起走!”陆千秋在马上疯狂挣扎,伸长了手臂疯狂地想要拉住变形魔君。 变形魔君摇摇头,深情地看着陆千秋,努力发出一个微笑,:“今后,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了。” “哥!”龙驹矫健地跃出洞口,陆千秋撕肝裂胆的狂呼在山谷中久久回荡。 变形魔君望着不断向深潭下坠,不断变小的陆千秋的背影,喃喃地说:“小秋,别忘了,回家……回家告诉爹娘……我……我……很想他们……” 变形魔君的眼睛凝望着西天的白云不动了,泪,和着血自他的双颊滚滚滑落。 西方,那是故乡的方向,家的方向。 除了陆千秋,没有人知道,他,变形魔君,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陆千鸣! 他是陆千秋的二哥,也是最溺爱家中这个小弟弟的哥哥。陆千秋对他没有秘密。 当陆千鸣知道陆千秋的出走是谁也不可能挽回的决定后,他也做出了自己的决定——与陆千秋一起出走!保护他,帮助他,劝说他。他知道陆千秋着急想脱离家庭光环的荫蔽,恨不能拔腿就走,于是,他在出发时给家人留了一封信。告知家人陆千秋的想法和他的决定。 不想,这一去就是十六年! 十六年风雨飘摇江湖浪子的生活,变形魔君成了他唯一的名字。 不想,这一去竟永远不能再次踏上故土! 陆千秋的手只差一点就拉住了陆千鸣的衣服!但就是只差那么一点!从今往后,他再也见不到疼爱他的二哥了! 陆千秋有生以来第一次痛哭失声。 原来,一将功成万骨枯,说的不仅仅是敌人和我方战死沙场的军队,不仅仅是他们化为了遍地白骨,其中更有自己的手足、骨肉,自己的亲人! 第十五章 女人 龙驹驮着陆千秋向着东方日夜兼程,那是它的主人陆千鸣要它前进的方向。 无双城的初夏,很美,城外遍布的樱花宛如少女绯红的脸颊。遍地芳草如茵,不知名的野花开遍天涯。 一辆小小的驴车,跟在一个蹦蹦跳跳的女孩身后停停走走。 “阿亮!快看!一匹马哎!” 顺着她所指的方向,阿亮看见路旁远处,一棵怒放的樱花树下,有一匹神形飘逸的白马正在悠闲吃草。 女孩不待阿亮答话便快步跑去。 阿亮看着女孩大大咧咧地拎着裙子快步远去的身影,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那个女孩正是小红。 小红跑近了之后,被吓了一跳。原来樱花树下除了漂亮的白马,还有一个浑身是泥的人! 那人的头发结满了泥块,隐约看得出花白的颜色,身上的衣服非常奇怪,像是一件盔甲,但满是泥泞破烂不堪,已经看不出颜色。他的手中还紧紧握着一柄宽大锋利的长剑。小红心想,原来是个落魄的江湖人士。不过,一匹这么漂亮的白马为什么会和一个如此肮脏落魄的江湖人士在一起呢?这种搭配实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小红小心地靠近一点,那个人没有任何反应。 小红大着胆子继续靠近,白马警惕地抬起头来盯着小红,还喷了几个响鼻以示警告。 小红不敢动弹了。 “……哥……哥……”落魄的江湖人士含糊地喊着。 小红认真地对白马说:“马儿啊,他是你的主人对不对?你看,你主人现在好像生病了,我要是不救他,以后就没有人照顾你了。” 也许白马真的听懂了小红的话,它不再盯着小红,又自顾自悠闲地吃草去了。 小红在泥人身边蹲下,他身上发出的刺鼻的酸臭气味令小红几乎昏倒。她捂着口鼻伸出手去在泥人额前一摸,烫得烧手! 她回过头去刚想大喊“阿亮”,却看到阿亮正抱着双臂、一脸“少管闲事”的不耐烦表情坐在驴车上。 “你这人怎么一点同情心没有啊?!要是换了你这样病倒在荒郊野外,我就不救你,哼!直接掐死!” 阿亮的脸顿时红了起来,他挠挠头,走过来帮小红将这个泥人放到了驴车里的青菜、土豆、圆白菜、豆角上。 小红蹭地跳上车子,阿亮慢慢爬上车夫的位置,掉转车头向无双城驶去。龙驹则悠闲地跟在车后。 自从半年前小关包子铺失火后,血枫就再没出现过,飘香阁众媛也就再也吃不到血枫做的包子了。众媛对伙食不满意,经常跟鸨母闹,搞得鸨母心烦意乱。小红于是毛遂自荐来做包子,经过众媛的品尝后,一致认为她的手艺不亚于血枫,于是,小红就成了飘香阁厨房专职面点师傅。 小红很快发现,原来厨艺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于是她正式将自己的志向从“做飘香阁头牌”转变为“做无双城第一面点师傅”。 小红干得不亦乐乎,飘香阁的面点也越来越受欢迎,甚至开始对外出售,大有赶超当年血枫包子的势头。 看到众媛心情舒畅,银子哗哗地流进来,鸨母笑开了花,爽快地答应了小红要阿亮帮厨的请求。 两人经常趁买菜买面偷偷溜出城去玩。 回到飘香阁,两人忙着给这泥人洗头、洗澡、换衣服。 因为他实在太脏,两人只好把他放在地上,由阿亮托着他的脖子,小红帮他洗头。 当小红为他洗完第四遍头发时,两人面面相觑——他青白色的头发实在是太怪异了! 小红不相信地又洗了四遍,发现这真的是一个事实。 而当小红帮他把脸擦净,看到的是一张轮廓分明,年轻英俊的脸庞。只是这张英俊的脸上到处是伤,双眉紧蹙。不知这人经历过怎样的残酷折磨?小红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怜爱。 两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泥壳般僵硬的战袍脱了下来,扔在地上竟然铿锵有声。 阿亮帮他脱夹衫时,笨手笨脚地将他的贴身衣服也一把脱了下来。 他健壮匀称的身体完全裸露在小红面前,她羞红了脸,扔了面巾夺门而出。 可是“怦怦”乱跳的心儿却并不因为离开了他而平静下来。她的眼前全是他怪异的青白色头发、英俊的脸庞和健壮的身体…… 少女心中那颗会结出甜蜜果实的小小种子,因着樱花树下的白马王子而萌出了幼芽。 小红不断在这个怪人身上发现新大陆,比如,他硬得跟泥壳一样的衣服洗干净之后虽然到处是破洞,但看上去依然很华贵;比如,那满身泥泞的长剑,洗干净之后,竟然会发光!小红常常在夜晚呆呆地望着那不断变幻形状的美丽七彩异光出神。他,可真是个怪人! 小红每天都去阿亮那里看看怪人,给他喂饭、喂药。 在小红的照料下,他恢复得很快,脸上渐渐有了血色。 九天之后的一个正午,小红坐在他的床边不知不觉地打起了瞌睡。 朦胧中她突然感到呼吸困难,她想挣扎,但身体被重物压住动弹不得。她以为是做梦,猛地睁开眼睛后,骇得她尖叫起来,但她的嘴被紧紧捂住,只能发出一点含糊的“呜呜”声。 一双眼睛! 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正杀气腾腾地盯着她! 小红使出浑身力气拼命挣扎,但脖子上的手掐得更紧了。 “别动!不然我杀了你!” 他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 “我放开手,你不许叫,我问一句你答一句,你要是敢叫,我就杀了你!” 小红困难地点点头。 他松开双手,自床上坐起。 小红保持着刚才被他压在床上的姿势一动也不敢动。 他看看小红,示意她坐回床边的竹椅。 “这是哪儿?” “飘香阁。” “无双城?” “嗯。” “我怎么会在这儿?” “九天前,我在城外看见你躺在地上。还……还……发着烧……” “是谁让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 “没……没谁……当时我想,如果你继续躺在那里可能会死……” “你见到一匹白马吗?” “嗯。” “它在哪儿?” “马厩。” “我的弑魔……呃……长剑呢?” “这儿。”小红将用帆布套起来的弑魔之剑递给他。 他急不可耐地解开系套的棉绳,七彩异光在他的眼前一闪。他感到心中踏实了许多。 “我的衣服呢?” “这儿。”小红递上一个青花布包。 他掀开布包的一角,看到了熟悉的金黄色。 他轻呼了一口气。在床上慢慢躺下。闭上了眼睛。良久,他说:“你,可以走了。” 小红站起身来走出门去。 屋外夏日的阳光很刺眼。小红的泪水突然夺眶而出。她跑回房间伏在床上大哭起来。她觉得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她觉得自己非常非常恨那个怪人,是她救了他,可他……她也觉得非常非常害怕,他为什么会有那样一双可怕的眼睛?他为什么会有可怕的行为?难道他是魔鬼? 陆千秋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刚才对小红施暴,几乎消耗了他所有的体力。他闭着眼睛仍感觉天旋地转。 他又想起了陆千鸣在龙驹跃出洞口的那一瞬留给他的微笑,他又想起了陆千鸣与他浪迹天涯生死同舟十六年中的种种过往。 陆千秋的心疼得让他艰于呼吸,他痛苦得在床上蜷作一团,无声地抽泣。 人,倘若没有回忆,那该有多快乐…… 很多天过去了,小红再也没有去看陆千秋。 而陆千秋的情况正在一天天好转。尽管还不能剧烈活动,但已经能够下床走动了。 每日都有一个哑巴少年为他送来药品、食物、饮水和替换衣物。 有天,陆千秋无意间碰落了那个青花布包,战神圣袍跌落出来。他随手捡起一看,心中忽然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战神圣袍上所有的破洞都已经用同色的丝线细细缝好,这不是普通的缝纫,而是极费工夫的修补。尽管陆千秋并不懂得女红,但那些针脚是如此细腻,不凑近看,根本察觉不到这衣服曾经千疮百孔。可见那是多么用心去做的一件工作! 一些针脚边,有一些斑驳的小小的新鲜血迹,陆千秋甚至想象着那样一个场景——一个女孩在一盏孤灯下,彻夜不眠,飞针走线,有时细细的银针会刺到她柔嫩的手指…… 陆千秋已经很久不曾有过这样温柔的心境。他突然想起,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见过那个女孩了。她为什么不再来了? 陆千秋怅然望向窗外,正好看见小红端着一盆刚洗完的衣服走到院中。 她的袖子高挽过肘,麻利地用一块抹布将晾衣绳拭净,然后从盆里拿起一件衣服利索地一抖,细密的水雾飞扬起来,水珠儿沾在了她素面朝天的粉脸上、蓬松的秀发上、朴素的月白布衣上,那些细小的水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她周身缀满了晶莹的钻石。 陆千秋找不到合适的词句来描述这种微妙的感受,就在他搜肠刮肚之时,脑海中突然跳出两个字——女人。 陆千秋已经太久没有想到过这两个字了,以至于当这两个字突然出现在脑海中时,他自己被自己吓了一跳。 小红专注于自己的劳动。她并不知道,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已经看得痴了,一颗曾经金戈铁马的心已经因为她在悄悄发生变化 第十六章 少女情怀 又是夜色深深。 飘香阁又将迎来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刻。 但热闹都是别人的,小红一人坐在自己的小屋里看着“哔剥”作响的蜡烛发呆。 十六岁的少女,已经有很长一段日子闷闷不乐。 究竟是因为怪人在那天中午忘恩负义的粗暴行为?还是很多天没有看见怪人心中放不下的惦念? 究竟是爱?还是恨? 小红说不清楚,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都说不清楚。 小红很清楚的一点是,她变得不容易开心了。 以前,大多数人都不会发笑的笑话,小红都会觉得很好笑,而且是肆无忌惮的开怀大笑。甚至看到一只美丽的蛱蝶都能让小红欣喜一天。就算是真的生气了,只要阿亮扮个怪样子来逗她,跟她打闹一阵,她也会忘记不高兴。 可现在,小红觉得什么笑话都不好笑,甚至还莫名其妙地就会哭起来。看到一只美丽的蛱蝶翩翩飞过花丛,小红就会觉得它很孤单,美丽得很寂寞,然后觉得自己也很寂寞。 有时候,一个人,并不寂寞,想一个人,才会觉得寂寞得紧。 “小红,鲜汤芙蓉叶馄饨两碗,水晶蟹粉鲜肉汤包一笼!” “哎!” 飘香阁的消夜时间开始了,小红走出卧室进入厨房开始忙碌起来。 “不愧是飘香阁,连厨娘都这么水灵!呃……哈哈!” “美人,跟少爷们上楼……呃” 两个衣衫不整、浑身酒气的青年男子忽然推门进来。 “滚!没看见老娘正忙着呢吗?!”这种无耻的纨绔子弟,小红从小看到大,她对他们充满了厌恶。 “哎哟呵,脾气不小啊。” “我就喜欢野性难训的。” 两人发出一阵刺耳的淫笑。 小红继续忙碌着,不理他们。 两人摇摇晃晃地逼近小红,满口秽言地开始动手动脚。 小红怒不可遏,转身照着其中一人的脸上就是一记结结实实的耳光。 “你敢打老子?!今天看不扒了你的皮!” “反了反了!你出来卖还向里牌坊?!” 两人将小红按倒在厨房的案板上。 小红刚想喊“救命”,但是嘴已被死死捂住! 突然,其中一人猛地向后退去,狠狠撞在墙上。原来是那个怪人! 只见那怪人猿臂轻舒,像拎纸人一样拎起甩出门外。一阵鬼哭狼嚎的哀号顿时从门外传来。另一个人连大气都不敢出,手脚并用地逃出门去。 “这下清静了。” 小红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整理一下衣服,拍拍身上的面粉,回到灶台前继续煮各种各样的夜宵。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报!那天的事情,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一时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心里太紧张了。” 小红瞥了他一眼,“那你一定不是好人。” “怎讲?” “如果是好人,你没事紧张什么?” 陆千秋只能苦笑,“我的确不是好人。” “哼!早就知道!” “但是我想改好。” “那是好事啊,俗话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陆千秋笑了起来,“不过,坏人要想改好,需要好人的帮助。” “嗯。” “你愿意帮我吗?” “嗯,可以。要我怎么帮?”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么?” “你为什么来找我?” “我来保护我的女人。” 小红手中的长勺“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你说什么?!”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来——保——护——我——的——女——人。”陆千秋拉长了声调一字一字地说道。 小红呆呆地望着陆千秋浅蓝色的眼睛,她清晰地记得,上次,那个中午,她从这双眼睛里只看到腾腾的杀气,而这次,这双眼睛竟是如此温柔深情,如同夏夜的微风,干净清爽。 小红仿佛看到一片月色溶溶下的海,波光粼粼,深邃广袤。 这眼神,与她在少女甜蜜的梦中苦苦寻觅的那种感觉,一摸一样! 小红的泪哗哗地溢出眼眶,她弯腰拾起勺子,心里觉得既幸福又害怕。 幸福是因为她一见钟情的白马王子正在亲口对她表白。 害怕则是因为她怀疑像他那样英俊高贵的男人,怎会爱上她这样的平凡女孩? 她一边哭一边笑,继续用勺子搅着锅里的饺子,不断自言自语:“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在开玩笑……” 陆千秋一把夺下她的勺子扔在一边,双手扳过她的肩,“看着我的眼睛!我说的句句是真话!我请求你陪我一辈子,帮我一辈子,让我做个好人!不要骗自己,告诉我,你愿意吗?” 小红愣了一下,随即倒在陆千秋怀里大哭起来。 陆千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深深地吻下去。 小红开始挣扎,陆千秋的眼中流露出沮丧的神色。毫无掩饰地流露自己的感受,这在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在小红面前,他不想要伪装,什么伪装都不想要。他只想做她的好丈夫,与她共度一生。 “怎么?你……不愿意?” “你……我……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小红抽抽搭搭地说。陆千秋的脸红了。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脸红。 “我叫陆千秋。” “我我……还以为你没有名字呢!”小红一脸的泪痕中满是委屈。 陆千秋更觉她的可爱纯真,他又一次紧紧拥住她深深吻去。 但小红又开始挣扎,墨陆千秋疑惑地看着她:“又怎么了?” “你要我陪你一辈子,可你难道连我的名字都不想知道吗?!”小红眼中浮起愤怒的神色。 “你叫小红,对不对?”陆千秋伸手在她气得皱起来的小鼻子上轻轻一刮。 “啊?!你怎么知道?!”小红一脸的愤怒顿时变作一脸的惊讶。 “哈哈,我就是知道!” “你一定问别人才知道的!” “我不告诉你。” “告……” 这次,两人吻得很长很长,长到锅里的饺子煮成了面片肉馅汤…… 两人看看一锅糨糊,又看看彼此,异口同声地哈哈大笑起来。 第十七章 阿亮的故事 小红继续煮夜宵,陆千秋则在一边打下手。从未进过厨房的他,感觉做这些活计比修炼一个高级法术要难一百倍。虽然满头大汗,但陆千秋感受到了一种朴素的快乐与满足。他感觉自己的心忽然平和而温存。 结束了工作后,两人爬上飘香阁最高的房顶,在明亮的月光和满天繁星的照耀下依偎着聊天。 陆千秋向小红描述着自己的故乡,“那里有冰川,有沙漠,有草原,有成群的牛羊,人们在葡萄成熟的季节会晾晒葡萄干,哈密瓜比蜜还甜,蟠桃比盘子还大,那里的姑娘满头扎着美丽的小辫子,从波斯来的商人会带来神奇的香料……” 小红惊讶得合不拢嘴。 “红儿你坐过大海船吗?” “我还没有见过海呢。” “等天一亮,我们就出发!我要带你坐大海船,像沉香阁那么大的大船!我们走海路,顺便带你看看我曾经去过的那些华夏之外的国家!然后,我们回家!去见我的父亲母亲!” “太好了!千秋!那让我们现在就立刻动身吧!”小红一跃而起。 陆千秋惊喜地站起身来,一把抱住小红。他喜欢她这种立即行动的劲头。他更加确信,自己没有看错人。 “小红!不要相信他!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奸诈的人!”随着一声怒吼,小红看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 “血枫!” 小红惊讶极了!她面前的血枫穿着华贵威武的天魔神甲,一只手拎着一坛酒,一只手中握着一把漆黑的刀,步履蹒跚地向她走来。这与从前那个穿着粗布短衣,沉默寡言,容易羞涩的血枫完全不同了! 血枫跌跌撞撞走到陆千秋面前,举起刀,指着他的面门:“你做了多少亏心事?!你手里有多少枉死的冤魂?!你敢告诉她吗?!狂刀临死的时候都告诉我了!你敢说雪长空和狂刀都不是你杀的吗?!你说!你说!” 血枫将酒坛使劲摔在屋顶上,一阵刺耳的“乒乓”声后,屋顶出现了一个大洞,洞中顿时传来楼下房中大声的惊叫。 血枫趴在洞口大喊:“楼下的狗男女给老子安静点!别妨碍老子杀人!再喊老子连你们一块儿全杀了!统统杀了!一个不剩!”血枫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 “血枫,你醉了,快找个地方歇歇吧。” “小红,其实我是来找雪凌菲的。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她!可是,她不见我!我只好喝酒!我天天找她,她天天不见我!我就只好天天喝酒!没想到,今天,居然正好让我遇到陆千秋这个狗杂种!他不是人!不是人!你问他!他杀了多少人!你杀了多少人?!嗯?!”血枫狂呼着。 红色的刀光一闪! 血枫已经出刀! 陆千秋似乎没有动,但他已经携小红离开血枫十步的距离。他的“如影随形”轻功与他的战神殿、战神圣袍、弑魔之剑一样出名。 血枫一刀砍空,“开天”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下落,毫无声息地就将屋顶的瓦片整齐地割碎了一大片。 血枫倒在房顶上突然大哭起来。 陆千秋扳过小红的肩膀,严肃地说:“红儿,我曾经是个坏人,我杀过很多人,也有很多人想杀我。关于我的过去,如果你愿意,我们在回家的路上时,我会毫无保留地全部告诉你!但是,从我对你说,请求你陪我一生一世那一刻起,我发誓,我是真心诚意想要做一个好人!相信我,好么?” 小红点点头,“千秋,不管你曾经做过什么,我愿意与你共同承担!” 陆千秋再也说不出话来,唯有将小红——他心目中永远的妻子紧紧抱在怀中。 红色的刀光又一次闪过! 陆千秋猝不及防,只能抱着小红勉强转身躲过。但小红的发髻已被“开天”削去! 陆千秋愤怒了,他一扬手,一根细如银丝的暗器冰锥脱手而出,直奔血枫的左胸而去! “不!别杀他!”小红在陆千秋怀中绝望地大喊。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冰寒刺骨”取胜就在瞬间毙命! 电光火石之间,一条黑影突然出现,撞开了血枫,冰刺无情地钻进了那个黑影的胸膛! 黑影翻滚着掉下屋顶,血枫、陆千秋与小红赶上去看,屋顶下的大街上,只有熙来攘往的人群。那个黑影已经消失了。 血枫的双眼充血,他咬牙再度举刀劈向陆千秋。 只听“叮”的一声脆响,血枫一个趔趄跌坐在屋顶上。 箭! 一支银色的箭静静躺在血枫脚下。 刚才,正是这支箭,射中了“开天”。 “血枫,别打了。让小红跟千秋走。” “阿亮!”血枫、小红和陆千秋同时惊呼起来。 阿亮还是那个阿亮,青衣小帽,年轻英俊。不同的是,现在的他,手中多了一把弓,天下第一名弓——“后羿弓”! “阿亮,你……你……不是哑巴么?!”小红问出了所有人的疑问。 阿亮苦笑,淡淡道:“没有人可以说话的时候,不说也罢。是不是哑巴,又有什么关系?” 阿亮走到血枫身边,蹲下身子,正色道:“血枫,你是个好孩子,你很幸运,你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走错过路。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本不是坏人,但是在某一阶段,他们迷了路……”阿亮的脸由于痛苦微微抽动了一下。 “所以,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帮他们找到回来的路。我想,千秋就是这样的。” 血枫迷惑地看着阿亮又走向小红和陆千秋。 “千秋,你一定要照顾好红儿!”阿亮用一只手重重搭上陆千秋的肩头。陆千秋感到他的手在颤抖。 阿亮又转向小红:“红儿,让我最后再抱你一次……” 小红迟疑着走进阿亮张开的双臂。 阿亮一把将小红紧紧抱在怀中,口中喃喃说着:“好孩子,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吃饱穿暖别累着,一定要开开心心的……我……我不能再陪着你了……” “我该走了,千秋,红儿,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阿亮强忍住泪咧开嘴笑了一下。 但这强装的笑竟比哭还难看。 “等等!阿亮,你究竟是谁?!”小红好奇地问。 阿亮已经走出几步。他停住脚步,沉默片刻,淡淡地说:“我是阿亮。”随即便消失在沉沉的夜色之中。 直到多年以后,小红和陆千秋已经当上奶奶和爷爷的时候,偶尔他们还会讨论这个问题——阿亮究竟是谁? 但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一个属于阿亮的故事。 第十八章 冷箭的温柔 陆千秋和小红将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的血枫送到雪凌菲的房中便趁夜色出发了。 翌日,当血枫醒来时,雪凌菲正坐在他的床边独自垂泪。 桌上红烛早已泪尽。 人呢? 一夜未眠。 血枫觉得雪凌菲憔悴了许多,消瘦了许多,心中一阵难过。 他轻轻拉住雪凌菲的手,哽咽道:“菲儿,你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这么多天都不愿见我?” “我……” 正当雪凌菲欲言又止时,响起了清脆的叩门声。随即一个少年朗声说道:“慕容少主,我父亲素慕少主英名,尤其尝闻少主对于包子的烹制有着自成一派的独特见解。我父亲平生最爱美食,尤喜包子,对厨艺略有心得,特遣我前来恭请少主与夫人赴寒舍一叙。” 血枫整理一下衣冠打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潇洒少年,见到血枫开门便恭敬地鞠了一深躬,双手向血枫呈上一个浅黄色洒金的信封。 “令尊是……” “天下会总舵主温柔是我父亲。” “那么你是?” “晚辈温畅。” 这张拜贴中,只有一段话:“包子的挑逗性,来自于内容的暂时不可知,行为上的囊中探物之快,以及油然而生的探索精神。因此,吃包子的过程充满了乐趣。许多人,尤其在他们过于饥饿的时候,常常错过了这场好玩的游戏。” 血枫心中一动,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一会温柔其人。 时年四十四岁的温柔正值一个男人最黄金的年龄。他的容貌不再是未经岁月雕琢的俊朗,但坚毅自信的神情令他周身发散着一种只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有力的目光和肩臂体格,是英俊少年的梦想。 他当然有资本自信。因为他掌控着一个强大的帮会。他也很有头脑,深谙运筹帷幄之道,他将“先入为主”用得很活,他敢于人先向一个个新兴的城市派出自己的得力干将,不断扩张势力范围。 他是个成功的男人。 他优雅的举止,得体的谈吐,沉静的目光,保养良好的双手,梳得非常讲究的发型以及品位很高的服饰极容易给人一个世家子弟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武林高手。一个从默默无闻的小卒,逐渐强大起来的高手。 他的武器是“养由基弓”,天下第四名弓。 很少有人见过他出手。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死于一枝冷冷的箭下。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陆千秋。 战神殿一役差点要了陆千秋性命的那一箭,正是温柔所为。但是陆千秋并没有看到温柔出手,所有人都没有看到。 温柔此刻正在天下会总舵的大厅中优雅地呷着一杯新炒的绿茶。与那日他在战神殿的大厅中优雅地喝茶一样,没有丝毫不同。 庄重的红木桌上除了造型优美薄如宣纸的贡品青瓷茶壶,还静静躺着一把同样造型优美的弓——“养由基弓”。 这把弓如同一件任何一个富贵之家都会有的兵刃装饰品一样华丽、漂亮,但,只要温柔的手握住了它,所有人便都会知道,那其实并非装饰品,那是世间最美丽的夺命利器之一。 温柔是个唯美的人,所以,他只用唯美的杀人工具取人性命。 温柔仍然慢慢地呷着茶。 他在等两个人。 他的目光悠闲舒适,但这并不等于他所思考的是悠闲舒适的事情。 他满意地扫了一眼堂前列作一排的青瓷水缸、汉白玉台面、黄铜火炉和斑竹蒸笼。 在喝完第三杯茶的时候,温柔所等的人,到了。 战神殿一役,血枫并不在场,所以,这是他初见温柔。 这个中年男人的优雅气质令血枫心生敬仰。 温柔微笑着说:“我没什么追求,平生最爱就是美食,冒昧烦少主鞍马劳顿赴寒舍探讨美食经,实在是有失礼数,还请少主责罚。” 血枫赶紧抱拳还礼:“温前辈客气,晚辈不过一鳞半爪雕虫小技,得前辈赏识,实乃三生有幸。” 温柔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个温良谦恭的慕容少主!来,请品今年四月新采的碧螺春。” 血枫接过取过扣在闻香杯,将其中茶水扣进纤巧的茶杯,刚揭开闻香杯,便闻到一阵馥郁的清香,宛若置身清晨的茶场,顿觉神清气爽,烦劳顿消。 血枫端起茶杯慢慢呷进第一口茶。这一步谓之润舌,品出的是绿茶特有的淡淡的微苦,第二口谓之品味,细微的茶质区别就在这里分流。 血枫喝下的这口茶在丝丝清甜中带着软软的温柔,一如少女多情丰腴而富有弹性的娇躯之辗转。 第三口喝净则是留香或者回味。血枫感到唇齿间细细密密皆是茶香,想留却又留不住,一如少女回眸三笑进而娉婷远去。 “好茶!果然是茶中极品!”血枫不禁脱口赞道:“素闻太湖碧螺村纯正碧螺春只产七日,由处子亲手采摘紧贴酥胸贮藏三日然后以手炒得,产量少极!温前辈果然是享受之人!” 温柔频频点头叹道:“谙茶道必谙食道。我以为,包子安静地在蒸笼内团身而坐,外表憨厚敦实,食客肉眼无法看穿包子内部,但想象和涎液活跃非常。其实,包子内部无非是馅,馅则非菜即肉抑或菜肉混杂。但食客仍控制不住地要去想象——‘这一只’包子究竟会带来何种惊喜?这就好比瓷匠制器,望着熊熊炉火,心驰神往,期待一场惊世窑变。” 血枫笑道:“皮馅皆为预制,唯馅汁天成。包子里的馅,菜、肉之外,不离姜、葱、盐、麻油或料酒。欲使馅料在蒸熟后产生浓郁且恰到好处的汤汁,关键在于拌馅时必须和入比例适当的肉皮冻。谓之‘底蕴’。” 温柔含笑点头,“说得好!温某今日班门弄斧,制一屉包子请少主指教。” 言毕,温柔起身离座,侍立的小厮立即为他扎上雪白的围裙。 温柔手法极快,揉面、擀皮、裹馅、捏褶、上火……一气呵成。 寒暄几句之后,包子已经蒸熟。 小厮将斑竹蒸笼呈上,只见笼内包子个个皮褶齐整,分合有度,中正圆润,不在血枫之下。 “好手艺!” “请少主指教。” 血枫举起象牙箸夹起一只包子放入姜醋俱备的小碟之中,刚张口待咬。一只手止住了他的动作。 是雪凌菲。 “枫哥,我们晚辈是否应该请温前辈先动筷呢?” 血枫觉得雪凌菲有点多心了。但又怕她生气,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温柔轻笑一声,“慕容少主夫人真是通达事理,礼数周全。那温某就不客气了。” 他接过血枫手中的碟、筷三口就将包子吃得干干净净。 血枫窘迫地另取了一套碟、筷,有夹起一个包子闷头吃起来。 他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奇怪,时而皱眉,时而疑惑,将包子吃完后,血枫起身向温柔抱拳鞠躬,“请教温前辈,这包子是什么馅料?为何味道如此怪异?” 温柔端起一杯茶,呷了一口,笑着说:“慕容少主品不出来么?” “品不出来。” “其实我也不知道。” “这……?” “不过有一个人知道。” “谁?” “她!” 血枫顺着温柔所指,转头去看。 “雪凌菲!” 血枫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厅堂一角帷幔分开处,走出来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雪凌菲。 但是血枫身边还坐着一个雪凌菲! 两个人的容貌、服饰、发型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那人朝血枫徐徐走来,血枫看看她,再看看身边的她,感到困惑至极。 “这……这是怎么回事?” “慕容少主是包包子的高手,怎么还问旁人包子里的馅是怎么回事?”温柔冷笑道。 “我们是双生姐妹。坐在你身边的是雪凌菲,我是雪凌月。” “那又怎样?”血枫不明白温柔和这个自称雪凌月的女人到底想做什么。 “就在战神殿一役之前大约十天,我遇到了这个自称雪凌月的女人。我不能否认,男人无法对这样的女人坐怀不乱。当时我以为得到了一个罕见的尤物,根本没考虑她来路不明,毫不犹豫就把她带回了总舵。” “但是,渐渐我发现,这个女人行事诡异,值得怀疑。为了让她更多地暴露打入天下会卧底的用意,我有意不动声色。战神殿一役众人在东域城集结时,我发现了她。上东域山当日,我在正厅坐了片刻便溜了出去,一直躲在僻静处暗地观察,果不其然,不久之后,她来了。” “令人奇怪的是,她什么也没做,只是趴在正厅屋顶隐蔽处,看完整场战斗后便离开了。” “也许她觉得好奇?”血枫不解这有什么值得怀疑。 “但愿她是觉得好奇。昨天你和陆千秋大闹飘香阁,你险为陆千秋所杀,有个人神秘人救了你。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血枫摇头。 “是她!”温柔指着雪凌月。 血枫诧异地看着雪凌月,而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不知道你、雪凌菲、雪凌月之间是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你们在策划什么阴谋。也许,你们搞垮了战神殿,又想来搞垮天下会。” “什么?!绝无此事!”血枫哭笑不得,他连所谓的雪凌月以及温柔所说的是真是假都还没弄明白。 血枫环顾四周,他忽然觉得,一切都像是假的,这间大厅像假的,温柔像假的,雪凌月像假的,雪凌菲也像假的!整个江湖都是假的! “你可以继续演戏。但是,我只信任一种人。” “什么样的人?” 温柔转动着手中的茶杯,“死人。” 温柔仍然转动着手中的茶杯,但一片闪闪发光的寒星自他身后发出,直扑血枫和雪凌菲! 是温畅!这个看似少不更事的孩子,下手竟如此稳、准、狠! 他们之间本来就只有咫尺距离!而这一片暗器分上、中、下三路飞来!任出手再快的人也不可能躲过! 然而,在这一片暗器就要把血枫和雪凌菲打成蜂窝时,一阵风过,却生生改变了这些要命的暗器的目标! 只听得一阵“叮当”乱响,一个蒙面人手中的圆盾上已附满了很小的铁蒺藜! “还不快走!”蒙面人低吼一声,随即一扬手撒出一片刺鼻的烟雾。 血枫只觉得被人拦腰挟起便上了屋顶。 温柔一边咳嗽,一边眼睁睁看着四人消失在院墙上。他立即召来管家,吩咐立即收拾细软,将总舵舵址改到一个地处东域的隐蔽之处。 第十九章 断肠弑神窟 四人最终在一条僻静的巷道中站定,那里停着一架四匹马拉的马车。 “快上车!” 未待血枫坐稳,马车就已开始飞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血枫觉得,整件事情,只有他一个人蒙在鼓里。 雪凌菲早已泪流满面,雪凌月则沉着声一言不发。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血枫不喜欢这种茫然无措的感觉。 “弑神窟。”雪凌月冷冷地答道。 血枫觉得这个地名很熟悉,似乎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他却想不起来这个地方究竟跟他有什么关系。 “菲儿,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雪凌菲已经哭成了泪人,“我……我说不出口……” “我来替你说。”雪凌月冷冷地看着血枫,“母亲本来是要菲儿引诱雪长空,问出他要给金刀门带什么话。但是没想到半路上你杀出来了,而菲儿喜欢上了你。她为了跟你在一起,居然不愿再回飘香阁。我在飘香阁已经替她装不下去了,只好去南苑城找她。碰巧遇到密宗赴金刀门屠门,我赶去那里收集戾气。不想,准备离开的时候被雪长空发现,他跟踪我,我没办法只好杀了他……” “是你!你杀了雪长空!”血枫愤怒到了极点,刷地抽出了“开天”。 红色的刀光令昏暗的车厢中顿时充满了杀气! “我不杀他,他就杀我。江湖,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雪凌月冷冷地看着血枫,“你想杀就杀吧。呵呵,不过我死了,可是两条人命!” “什么意思?” “我的肚子里已经有你的骨血了。”雪凌月幽幽说道。 血枫举刀的手颓然跌落,“什么时候?” “你在东域城当少主的时候。” 血枫惊讶地回头看着雪凌菲。 “那天……你在我门外……听到的……不是自言自语……是我跟月儿的对话……因为母亲需要精气炼刀……第二天,我就走了,后面那些天,跟你在一起的是是……月儿……” 血枫的腿一软,他感到无比困惑。自从认识雪凌菲以来,在自己身边的,究竟何时是雪凌菲?何时是雪凌月?自己所爱的那个女人,究竟是雪凌菲还是雪凌月?还是两个都爱? 良久,血枫长叹一声,“月儿,那你为什么还要投入温柔门下?” “为什么?因为我爱上你了!我妒嫉!我妒嫉你对菲儿那么好!而我,就因为说错了一句话,你就那样绝情地对我!我要报复!”雪凌月痛哭失声,“我恨你!我恨透你了!我想杀了你,可是我下不了手!我想利用温柔杀你!” “昨天夜里是你救了我?” “月儿她……伤很重,不然……温柔是不会起疑心的……”雪凌菲喃喃道。 血枫坐在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绝色美女面前,左右为难,一边是大胆泼辣,敢爱敢恨,怀着他的骨肉,拼死相救的雪凌月;一边是心心相印,善解人意,柔情似水的雪凌菲。 他该怎么选择? 怎么选择都会有人受伤! 三个人都沉默了。 没有人再说一句话。 马车依旧在崎岖的路上狂奔。颠簸的节奏正如车厢中三个人起伏的心潮。 三个人,三种痛苦,但只因为一个原因——爱。 马车终于在一间石屋中停下,三人沉默着跳下车来。 雪凌菲下车时绊了一下,血枫急忙将她扶住。 四目相对,是说不尽的无奈和相思。两人都很清楚,他们应该怎么做。从此,他们之间将永不言爱。因为,责任,是一个男人必须承担的。 蒙面人扯去脸上的黑布,血枫看到了一张美如春花的脸庞。 “娘,这是姐夫!他叫血枫。姐夫,这是我们的娘亲。”雪凌菲抢上一步,拉着蒙面人的胳膊强颜欢笑。 血枫看在眼里,心如刀割。但也只能趋上一步,跪倒在地给蒙面人磕了个头,“晚辈参见岳母大人。” 妇人高兴地笑了起来,“来到弑神窟,就都是自家人了,以后喊我娘就行了。” 弑神窟!电光火石之间,血枫突然想起,慕容战天就是在这里找到摄魂术残片,修行至走火入魔而自取灭亡的。那么,这位妇人,就应该是鬼手了! 弑神窟背依朝歌山,由一系列依山势,人工开凿的一系列石窟组成。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这里曾是江湖第一锻造宗师鬼器潜心铸刀的地方。天下多少神刃利器都出自于此。他死后,他的女儿鬼手继承了父亲的衣钵,继续专心铸造,终于也成为当今江湖的第一铸刀宗师。 弑神窟最宽敞的大厅正中是位于寒铁矿晶垒砌而成的九级台阶之上的弑神炉。炉火熊熊常年不熄,因为只要有人就有江湖,而只要有江湖,就会有争斗,只要有争斗,就需要神兵利刃,而需要神兵利刃,就需要弑神炉的熊熊炉火。 “小枫,来,帮我添煤。”鬼手显然将弑神炉看得很重,因为她下车后,一刻不曾耽误,直奔弑神炉察看炉火和熔炼情况。 血枫捋起袖子,手持铁锹,开始往弑神炉被炙烤得火红的炉门中添煤。 他没有注意到,鬼手的脸印着明灭变幻的炉火,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残酷的微笑。 “小枫,你今年二十二岁是么? “是。” “你是孤儿,对么?” “是。” “你可知你的生身父母是谁?” “东域城故主慕容战天及夫人洛婉婷。” “哈哈哈……”鬼手大笑起来,“洛婉婷这贱人可真不要脸!抢了我的丈夫,还要抢我的儿子!” 血枫困惑地看着她。 “她一定对你说,你的右手臂弯处有豌豆大小的朱砂胎记,左腿根部,有一粒红色的肉瘤,对吗?” 血枫不得不点头。 “你父亲跟你提起过弑神窟吗?” “提过。” “说他来干什么?” “父亲说他二十多年前前来邀请您父亲鬼器和您前往东域城帮助铸造兵器。” “他对你说他在这里逗留了多久?” “没说……” “两年!”鬼手的眼中充满了幽怨,“第一年我就生下了你,待他返回东域城的时候,他想带我一同回去。因为他自己的夫人多年来,一直没有生育。我的父亲竭力反对,但我义无反顾地跟他去了。但是,洛婉婷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她害怕自己没有儿子在慕容家失宠,于是她派人秘密行刺我。” 鬼手刷地撩起裙摆,一条丑陋通红的疤痕如同蜈蚣一样爬在她的左腿外侧,足有一尺多长! “这就是她派来的刺客给我留下的!刺客趁我反击的时候夺走了我的儿子!” “她一直在你父亲面前说我的坏话,终于,你父亲听信谗言将我休……”鬼手再也说不下去了,她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哭声,痛苦地捂着脸,肩头剧烈地抽搐着,泪,从她的指间滴落。 血枫不得不相信眼前这个悲恸的女人。 “我只能满怀屈辱,带着一双女儿回到了弑神窟……” 血枫心里一惊,他不愿相信自己的耳朵! “娘,那一双女儿……” “就是菲儿和月儿……” 血枫顿觉五雷轰顶! 雪儿和月儿! 他们三人是亲兄妹! 这消息,来得太迟了!实在太迟了! “为什么!!!”血枫悲愤地狂叫一声扭头向身边最近的那条甬道跑去! 他跌跌撞撞地边跑边喊,甬道里到处都是嶙峋的怪石,他不断跌倒在锋利如刀的石刃上,他的膝盖,他的手,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但他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疼! 内心的痛苦已经将他折磨成了一个彻底的疯子! 他跑过的路上血迹斑斑! 他跑到了甬道的尽头,左边和右边都没有出路,面前是渗着水的山石。 生命,经常是这样,当一个人最压抑痛苦,最需要解脱的时候,现实却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冰冷的墙! 血枫嚎叫着拼命踢打撞击着山石,任由山石将他的头,他的手,他的臂,他的腿,他的脚毫不留情地剐的鲜血淋漓! 血枫在一地碎石中重重跪倒:“我不是人!我不是人!让我死!让我死!菲儿!月儿!我对不起你们啊!” 红色的刀光在空中一闪。 刀,已横在颈际! 只需割破一点皮肤,血枫立即就会化为一滩浓水! “枫哥!住手!” 一声疯狂的呼喊喝止了他引刀的动作。 雪凌菲扑上来一把夺过血枫的刀扔在地上。 “枫哥!”她哭着扑进血枫的怀抱。 但是血枫一把将她远远推开,恐惧地手脚并用着拼命后退,“别过来!别过来!我求求你!别过来!我们是亲兄妹!是亲兄妹!” 雪凌菲大哭起来,她拼命拉扯血枫的袖子,“枫哥!你醒醒!你醒醒!你快醒醒呀!你快救救月儿吧!娘……娘……她疯了!她要用月儿炼刀!我不会武功啊!” 雪凌菲的拳脚雨点般砸在血枫身上,血枫不躲也不反抗,只呆呆地坐在地上,任由雪凌菲踢打。 突然,血枫猛扑上去紧紧抱住雪凌菲的腰哭着说:“我做不到!我做不到!我忘不了你!我骗不了我自己!我爱你!我爱得快疯了!今生今世我不能没有你!有什么罪孽报应我一个人担了!” 雪凌菲抱着血枫的鲜血淋漓的头哭着说:“枫哥,其实我早就有你的骨肉了……可是月儿那么喜欢你……她能在关键时刻救你,可我不能……” 雪凌菲一把拉起血枫,“快走!去救月儿!” 第二十章 最后的谜底 两人刚跑进弑神窟大厅,就中了两记飞快而强劲的点穴。 两人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一袭黑衣的鬼手如幽灵般轻飘飘地自墙边的阴影滑出。 看着浑身是伤鲜血淋漓的血枫,她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 笑声在弑神窟各洞穴中来回穿梭,宛若厉鬼的嚎哭,阴森恐怖。 鬼手将血枫拖到墙根,再将雪凌菲和雪凌月分别拖到血枫的两侧排好。 鬼手得意地望着血枫:“你很想知道你的生身母亲究竟是我还是洛婉婷,对吗?”鬼手妖媚的眼睛中闪烁着报复的巨大快感。 “看在你就要成全我一统江湖的伟业的份上。我就告诉你,你的生母是姓洛的。” 血枫只觉一股热血冲上脑顶。 “不过,你的生父,并非那个应当千刀万剐的慕容战天。而是那个长生不老的怪胎何亮!” 血枫想起了慕容府花厅中那纠缠在一起的合欢树,也想起了宛如一个英俊少年的何亮。 “你的生母,表面贤良温淑,背地里,你想象不到!她毁了多少男人!毁了多少女人!毁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她以周旋于几个男人之间为乐事,她以玩弄感情操纵男人为乐事!” “呵呵,你的脸色,说明你在愤怒,这很好,能够聚集更多的怨毒,会大大提升魔刀的威力。” 鬼手得意地抱着双臂,“菲儿和月儿都不是你的亲妹妹,她们才是慕容战天的女儿。哈哈哈,你的亲妹妹是小红。小红才是慕容战天跟姓洛的那个贱女人的种。” 血枫牙关紧咬,青筋爬上了他的周身,滚烫的血,在血管中狂暴地躁动,他眼中的愤怒比弑神炉的炉火更为灼烈。 “怪只怪慕容战天他不是人!二十二年前,我挺着六个月的肚子,告诉他,姓洛的贱人怀的不是他的孩子。但他那时一心迷着南宫秀和柳月飞两个妖孽,以为我是邀宠骗他!你知道他怎么对我吗?”鬼手的双眼充满怨毒,“他把我踹下了楼梯!我倒在地上出血不止,他却冷冷地站在上面说:‘是不是我的种,我知道,不需要你来煽风点火。滚!我不想再见到你!’” “哈哈哈哈,这就是万民景仰的东域城城主!这就是爱民如子的慕容战天!”鬼手仰天长笑。 “告诉你,慕容战天还有一个见不得光的身份——他是密宗的掌门!是他,创建了这个嗜血如命的残忍帮派!是他,与手下的得力刺客南宫秀和柳月飞在死人堆里寻欢作乐,生喝人血!” 血枫当然一辈子都忘不了在金刀门和慕容府的遭遇。一股寒意自脚底升起,他的胃又开始抽搐。 “怎么?受不了了?呵呵,我还没有说完呢!从我被慕容战天踹下楼梯那一刻起,我发誓我要报复,要让他慕容战天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在我手上!” “你出生之后,慕容战天奉若掌上明珠,你在休心斋享受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接受东域城万民的祝福。而我和两个女儿却只能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整日以泪洗面!这公平吗?!” “我把你偷出来,交给与姓洛的有染的刘大力,他是慕容战天的左膀右臂,奉慕容战天之命出行一年刚刚返回东域城。我告诉他,你是他跟洛婉婷的儿子,慕容战天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他们两个。然后我假扮密宗刺客行刺刘大力,刘大力自觉对不起慕容战天,没脸见他,连夜带你逃往他乡。一路上我假扮密宗刺客又行刺了你们两次,于是,他深信不疑慕容战天决意要杀了他。” “几年后,小红出生了,我把她也偷了出来,本来打算杀了她,但后来我想,把她卖进窑子,让东域城城主的女儿永远做最低贱的女人,应该更有意思!我把她卖进了离东域城最远的无双城第一风月娱乐场所。多年后,何亮不知为什么,以为小红是洛婉婷为他生的孩子,随即隐姓埋名进入飘香阁厮守小红。” “大概是人血喝多了,报应!那对狗男女从此再无生育,老来膝下无子,哈哈哈,还有什么比仇人断子绝孙更令人痛快的?” 鬼手的脸依旧美如春花,但她双眼中无底的仇恨令她看上去狰狞如恶魔。 “以前,我杀不了慕容战天,因为他是隐藏的江湖第一高手!魔刀从来就不存在,是我编的故事,我的本意就是挑起江湖争端!因为我是天下第一铸刀宗师,能让我为之铸造兵刃的都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学,他们之间发生恶战,我才能偷学众家之长。二十二年来,哈哈日修练,一刻不敢放松。” “随着功力暴涨,我发现,仅仅针对慕容战天一个人,我实在是太抬举这个混蛋了!我要天下!我要铸造一把真正的神兵利刃!我要一统江湖!” “我研习了所有前辈高人的修造心得,发现魔刀的传说是极有可能实现的。兵刃的修造,贵在有心,当悲愤仇恨达到极致,易出神兵。” “为了造出我号令天下的妖刀,我让菲儿打入飘香阁,一方面吸收武林高手的精气,一方面传播有关魔刀的故事,挑起纷争。月儿则四处奔波,吸收每次恶战的戾气。” 血枫几乎昏厥,面前这个女人实在是比南宫秀和柳月飞可怕一万倍的恶魔! 仇恨可以造就一个正义的神,也可以造就一个邪恶的魔。 但,魔由心生。若非这世上人人都有贪欲,人人都在妄想得到更多,又怎会给荒谬的谎言提供散播的渠道?又怎会给荒谬的谎言提供不断壮大的温床? 贪欲,才是世上最大的魔。 再强的高手,只要有贪欲,就会沦为魔的奴隶,就会被魔所控制,就会被魔任意驱使、玩弄。 只有心无贪欲的人,才是真正百毒不侵的高手! 然而存在于这个世上,无欲无求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得到呢。 第二十一章 鬼手梦破 “好了,故事说完了,让我们来做该做的事情吧。为了这一刻,我等了二十二年!二十二年!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血枫此时已解开了哑穴,但由于周身麻痹尚不能言语自由,他拼尽全力问道:“你……要……做……什……么?” 鬼手没有说话,她缓缓拿起一把匕首,在自己的左手手心上缓缓割下。 殷红的血液顿时涌出,滴在一个水晶大碗中。 晶莹剔透的水晶碗在弑神炉蓝色的火苗的印照下放射着璀璨迷幻的七色光芒,殷红的血液慵懒地盘在在七色的光芒中衬托得鬼手的侧脸妖冶而诡异。 “你知道干将莫邪是如何铸造出来的么?” 血枫感到自己的心重重一沉:“你……想……怎……样?!” “要成就名器,需得活人献祭。” “你……疯……了!” “菲儿身上饱含精气,月儿身上饱含戾气,而我的血,充满仇恨……” “你……”血枫暴怒已极,直想冲上去把这个恶魔般的女人生生撕成千万碎片,但仍是动弹不得。 “我考虑了很久,仅仅是她们两个,或许会因为阴气太过摧折了刀性。你与她们两个都有肌肤之亲,阴阳相合,乃太极最高境界。或许,加入一个有着一半长生不老血统的内家高手,刀性会有提高也未可知。” 鬼手将脸转向血枫,苍白的脸上竟然因为兴奋而飘起了一抹红晕,她迷醉的目光死死盯着血枫:“这也算是我成全你们了吧?” “菲儿,你准备好了么?” “是的,娘。”雪凌菲站起身来,脸上带着痴迷的表情缓缓走向鬼手。 “月儿,你准备好了么?” “是的,娘。”雪凌月也站起身来,脸上带着痴迷的表情缓缓走向鬼手。 “菲……儿!月……儿!”血枫拼命大喊。 “呵呵,她们现在除了我的命令,什么都听不见。”鬼手用带血的手轻轻抚摸着雪凌菲和雪凌月的脸。 “血枫,你准备好了么?” 这句话使得血枫僵硬的四肢如同着了魔一般自动地运动起来,他拼命想控制住自己,但是无济于事。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鬼手,走向通往弑神炉的台阶。 台阶上左边是雪凌菲,右边是雪凌月,中间留着一个空,那是血枫的位置。 鬼手拿起水晶碗,将里面盛的她自己的血慢慢倒进弑神炉。 蓝色的火苗晃了晃。 “现在,菲儿,血枫,月儿,你们走吧。” 这是最后的命令。 三个人不由自主地以同样的节奏抬起脚,踏上第二级台阶,又踏上了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台阶一共有九级。 他们的生命只有最后的四级台阶。 血枫已经可以感到弑神炉的阵阵热浪。 三人已经踏上第八级台阶,只剩最后一步,只要踏出这最后一步,一切过往的爱恨情仇都将不复存在。 突然,血枫只觉得被重物猛地一击,随即便发现自己与月儿已经滚下了台阶,僵直地躺在地上。 是雪凌月! “今生今世,我得不到……血枫,其实我并没有怀上你的孩子……我只是想报复……可是,报复,太可怕了……你一定要好好对待菲儿……” “月……儿!”血枫看到雪凌月回头对自己灿然一笑,一颗透明的泪水自她顾盼生姿的美目中滑落。随即,那火红的衣裙、窈窕的背影在高高的台阶上一闪,便永远消失了。 与此同时,由于雪凌月身上所携带的巨大戾气融进了满炉神物,炉内飙升的能量得不到压制,终于爆发出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弑神窟从此不复存在! 黑暗,无边的黑暗。 比黎明前的黑暗更深,更沉。 血枫不能确定自己是否依然活着,或者已经死亡。 过了很久,血枫的耳朵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血枫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突然回忆起了一切,“菲儿!菲儿!你在哪里?!” “我……我在这里……” “菲儿!”血枫疯狂地扒着身上的碎石泥块,手脚并用地奔向发出声音的角落。 一个柔软的东西绊倒了血枫。 那是一个人的手臂。 “菲儿!你要坚持住!”血枫紧紧握住这只冰凉而熟悉的手哭喊着。 “我……我被什么东西压住了……” 血枫跪在地上,用双手疯狂地扒着所能摸到的一切山石泥块。 他感觉不到指甲一个一个地被磨平磨掉。 他感觉不到十指已经全部皮破肉烂。 他感觉不到鲜血洒在了每一块他抛开的山石泥块上。 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女人。 他知道,她如果不在了,他的心也就不在了…… 为了得到爱,他已经失去了另一份爱。 为了让爱情不再有所遗憾。 所以要放弃过去的一切。 但不能失去她,就算要失去一切。 --(本卷结束)-- 血战江湖路 第一章 天下会势力 鏖战四方,东域城内最大的赌场,其规模与南苑城的赌场齐名,只不过这里的赌博方式比较单一,掷骰子就是这里最常见的一种聚赌方式。 一个豪华的聚赌包厢内,东域城城主府管家一手提着小酒樽,一手拿着银子,与众人一起鏖战。 但这些人都不是普通人,他们是来自各地各处的富豪。 他们出手阔绰,挥金如土,喜欢四处享受人生。当然,赌也是享受人生的一种方式。 管家提起酒樽,猛灌一口,辛辣的酒进过他的舌头流下喉咙,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佛已经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他在慕容城主面前,他总是恭恭敬敬,保持清醒,绝不沾酒。 现在城主夫人死了,城主和少主无辜失踪好多天,府内大小事务由他一人掌控,这种感觉让他非常享受。 世上酒喝多了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酒喝多后,整个人昏昏沉沉,眼睛变得朦朦胧胧,随时会有醉倒得可能,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他却是另一种。 一樽酒慢慢见底,他的眼睛却明亮如星。大把的银子也开始堆积到他的面前。 “管家大人,有位公子托我带封信给你。”包厢内侍者递上一封信。 被一声打断,管家眉头微皱。鸿运当前,这封信显然来得不是时候,更让他介意的是大人面前的两字——管家。 信上的字不多,只有短短一句:城主府上财政亏损,不知管家大人如何向城主交代。 管家心里一惊,这是他的软肋之处。 他不动声色四处搜寻。 坐于包厢角落的一位年轻公子向他点头示意。 管家无奈,收起银子,走向公子。 金钱乃身外之物,与性命相比,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府上何处?” “家父天下会总舵主温柔。” 天下会温柔,管家有所耳闻。 “公子如何称呼?” “在下温畅。” “不知……” “此处不易详谈,”公子起身打断道:“管家大人是否愿意随在下换处幽静之地畅聊?” 原本惬意的微笑,管家在此刻看来是如此的邪恶。 但有把柄在人之手,不得不低头…… 深夜。 这条街本是东域城里最热闹的一条,但现在每家店铺都已熄灯打烊。 街道上几乎看不见一丝灯光,也听不到一点声音。 管家陪着温畅走到这里来,却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 他也不敢问。 温畅虽然年轻,态度虽然礼貌,但像管家这种老人精却已看出这人有种血枫所远不及的气质,虽比不上他父亲温柔年轻时那么威凌四射,却更深沉难测,将来成就绝不在温柔之下。 街上最大的酒楼叫“醉仙楼”,现在每扇窗子都是漆黑一片,酒楼里的伙计显然已经睡的很沉了。但温畅却直接就走过去推门。 门居然没有上栓,楼上灯火通明,只不过每扇窗都蒙上了一片黑布,所以外面看不到一点灯光。 有二十左右个人早已在这里等候,从衣着上看来,他们都出自天下会。 他们每个人神情都很沉静,双手粗糙而有力,显然是一等一的高手,但看到温畅,每个人都起身行礼。 在这一刹那,管家忽然发现,天下会的势力竟然早已布及东域城了。 他在东域城居住了几十年,就算战神殿有哪些高手都一清二楚,竟不知道这些人从哪里来的。 最奇妙的是,这醉仙楼的老板张百万也在这群人之中。而且第一个走过来迎接温畅的就是他。 管家和他做了近二十年的朋友,居然始终不知道他与天下会有来往,而且显然还是天下会温柔的手下。 温畅对他的态度谦和又带着三分尊敬,就像是一个聪明的帝王对待他的功臣一样。 管家与张百万目光一交接而又迅速离开,他知道他想做东域城城主这个位置恐怕是不可能的了。 接下来得日子东御城怕是要改朝换代了。 第二章 醉仙楼密谈 醉仙楼里两旁的墙壁上嵌着油灯,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用紫檀木制成的桌子,照着那阴晴不定的管家的脸。 温畅心里觉得很满意。 当对手底气松懈,情绪不稳的时候,正是把对手击败的时候。 这个道理,他比任何人都懂。 但是这些还不够。 他微笑着挥手支开张百万一等手下,一个“请”的手势示意管家坐下。 看了这些,管家心里清楚,温柔定是有求于自己,所以暂时不会对自己不利,也就随意坐下,道:“温公子,请老夫前来,有何事相商?” 温畅端起刚刚送上的香茶,轻轻咪了一口,顺手把另一杯推到管家手旁,道:“来,先品尝下今年四月新采的碧螺春,除了我和父亲之外,您老是第二个有幸品尝到的贵客。” 管家不知何言以答。 温畅并未搭理管家,继续自言,道:“碧螺春产自太湖碧螺村,纯正碧螺春只产七日,由处子亲手采摘紧贴酥胸贮藏三日然后以手炒得,产量少极。这第一口谓之润舌,品出的是绿茶特有的淡淡的微苦,第二口谓之品味,细微的茶质区别就在这里分流,第三口嘛,喝净则是留香或者回味。” 管家闻言,轻取茶杯。 刚揭开闻香味,便闻到一阵馥郁的清香,宛若置身于清晨的茶场,顿觉神清气爽,烦劳忧虑顿消。 不由多喝几口,感到唇齿间细细密密皆是茶香。衷心赞道:“果然是好茶!” 温畅脸上浮起了点点微笑,眼睛紧紧盯着管家,道:“您老知道第一个有幸品尝到的贵客是谁吗?” 管家心里一突,刚刚的舒逸感顿无,一股莫名的担忧涌上心头。扭头避开温畅紧逼的眼神,快速调整自己的心态,道:“恕老夫年浊,并未猜出那第一位贵客是谁!” 管家的反应逃不过温畅的眼睛,他邪邪地笑道:“也是你们慕容府的人,还是你的少主,他叫慕容血枫。” 管家原以为得是慕容战天,没想到竟然是血枫,虽有所惊讶,但也没多大反应,只应了一声:“哦!” 温畅缓缓起身,走向窗边,打开窗子,望着窗外的黑夜,道:“好黑的夜啊,如果在下告诉你一个消息,恐怕管家大人会觉得这个消息比外面的深夜更黑。” “东域城城主慕容战天已死,东域城少城主慕容血枫,哦,不对,应该说是野种血枫死生不明,现在的东域城群龙无首!” 管家大吃一惊,起身,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为什么骂我们少主是野种?” 温畅转过身来,笑道:“管家大人勿急,慕容战天是被血枫杀死的,而血枫嘛,因为经历一场恐怖的经历而生死不明。然而这血枫并非慕容战天亲生,所以,呵呵,他是野种!” 管家大怒,道:“一派胡言!此事有何凭据?” 就算对方讲得明明是一件令自己值得开心的事情,但忠贞牌坊还是要立的,古今世人皆是如此。 温畅道:“南苑鬼器之女鬼手想必管家大人知晓吧。” “知晓!” “恩,我父亲前些日子无意间救了奄奄一息的鬼手一命,所有的事情都是她告诉我们的。” “这……” “现在东域城战神殿经过上次群雄一战已经不复存在了,附近大小帮会已向我们天下会俯首称臣。只要坐上东域城主的位置,我们就可以找寻机会发动城战,把整个江山都立于我们的脚下。” “鬼手的话可信吗?血枫为何天下会自己不去诛杀。这和老夫又有何关系?”管家现在有点懵了,鬼手和慕容战天的关系,他这个当管家的当然清楚,但这一切的事情来得太快,他有点接受不了,一下子就问出三个问题。 温畅双拳紧握,煞气顿显,道:“不管鬼手的话是否真实,天下一定是属于我们温家的。” “关于血枫,上次我们已经击杀过一次,不过被他侥幸逃脱,以后想找机会对他下手恐怕很难,就算硬拼,有他手上的开天,我们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我们需要管家大人您老的帮助。” 温畅笑着,道:“如果鬼手的话是真的,那么血枫一定会回慕容府疗伤,届时您老在他的药中加点料,我想他应该不会起疑心的。” 说罢,从腰间拿出一小包药粉递给管家,道:“这是绝命散,由东域山中七种毒虫提炼七七四十九天而成,只要他服下,不出三个时辰,定命丧黄泉!” 管家心中忐忑不安,颤抖着手接过绝命散,道:“这……我……” 温畅笑着道:“管家大人无须担心,只要事成,之后你再公告各城,主持我父亲上位,你仍是东域城城主府管家,赏黄金万两。待到我们温家一统天下之时,你就更是我与我父亲两人之下,万人之上!” “只要有血枫的人头和你的公正,我父亲上位一定无人反对,到时……” 温畅停下语段,微笑着看着管家。 原本俊美的微笑在此时管家的眼里是如此的阴森。原本诱惑的条件在现在看来实现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但有选择的余地吗?他根本没的选择。 温畅轻轻地拍了拍管家的肩头,哈哈大笑着走上楼去…… 明亮的灯光,一样熟悉的醉仙楼,现在就像是火山口一般。 是生,或是死?全由他自己决定。 但是温畅可信吗?在慕容家多年的感情在一瞬间能一消而光吗? 夜更深,管家苍老的背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第三章 杀手生涯 昙花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世上还有什么花比昙花一现的时候更娇贵、荣耀。 当昙花盛开的时候,就算是高贵的牡丹花也夺不去它的光芒。 鸟儿的生命虽然脆弱,虽然它要时刻警惕着猎人的武器。 但它自由,它飘逸,它飞翔。 每当日出升起的时候,血枫就躺在这棵大松树下。 他酗酒,他流泪。 因为有一个女人需要他去照顾。 他现在开始杀人。 如果没有在回到慕容府时,老管家的真言相告,他和他的女人可能就已经身首异处了。 雪凌菲在弑神窟爆炸后,全身筋脉寸断,如果没有火龙果,那么她这辈子只能在床上度过。 但只要到日出的时候,他都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日出代表新一天的开始,他相信他和他女人在未来的日子里会过得很幸福。 他不愿为了任何事而错过这种机会,因为除了他的女人,他很少有别的快乐的事情。 他也曾幻想过自己是一只鸟,但这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他剩下的幻想不多,几乎也完全没有回想以前。 只有在山顶,他才能忘记江湖上的恩怨仇杀,他才能比较平静。 他的女人被投诚的老管家照顾着,在一个隐秘的地方。 他不常去,因为他怕被天下会的人发现行踪而连累他们。但是他去的时候,每次都会做他拿手的包子。雪凌菲爱吃,老管家也喜欢。他还会跟老管家掷骰子,他知道老管家也爱赌,这让他想起了雪长空,一个真正的兄弟。当然他们的赌注是输的人洗碗。 天下会如今是江湖上第一大派,温柔也如意地坐上了原本是他的东域城城主的位置。但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现在只希望能够赚到足够的钱,买到火龙果,治好他女人的伤,和她去一个没有知道的地方,平静的过着属于他们的生活。 所以他加入了一个杀手组织,每次任务完成都有一笔不错的佣金。虽然与火龙果的天价有着不小的距离,但至少他有了憧憬,有了目标,有了方向。 太阳爬出地面,林子里的鸟儿开始觅食,日出的感觉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必须调整心态,调整自己的状态。 因为杀人前必须要有最佳的状态。 他现在就要去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刀锋刺入别人的心脏,看着对方慢慢化成血水,他不能也不想享受那种杀人的快感。 他只会觉得很痛苦。 但无论多沉重,多强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为了他的女人,为了他们的未来。 他可以不杀人,但钱来得太慢。他可以等,他的女人不能等。 有时候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享受人生,而是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是种责任,谁都逃避不了。 他开始想起当杀手第一次接的任务。 无双城,他的故乡。也是雪凌菲的故乡。那里是他和老刘生活的地方。 无双城里有各位人。有英雄豪杰,有文人墨客,有风流公子。 那里由怒蛟帮控制。 当时的天下会根本不能和怒蛟帮抗衡,帮主无情的无情剑招更是无人能抵,只有战神殿的陆千秋和陆千鸣除外。 他第一次任务的目标就是无情。 无情的财富和名声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有那些。 从没有人想得罪他,或妄想杀死他。 无情身边有十八个护卫,他们每个人的武功都是江湖上一流的。 除了在战神殿一役中被陆千秋和陆千鸣杀死的六个,其他十二个寸步不离地护在他身边。 他自己身上又穿着刀枪不入的天蚕衣,别人别说是要他的命,连近他的身都难。 就算当时的陆千秋也不敢。要杀他,必须突破怒蛟帮内的机关,避开他的护卫,然后一剑刺中他的脖子或一刀砍下他的脑袋。而这一刀或一剑绝对要快,要准,因为你根本没有第二次机会。 没人想去冒这个险,也没人办得到。 但是血枫他接了,他需要钱,需要为他的女人买到火龙果。而这个任务的酬金是非常巨大的。 他成熟了,已不再是对着陆千秋发酒疯的性情少年了。 他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打听无情的日常生活习惯和饮食起居,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混入怒蛟帮做厨房杂役。 然后,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唯独等待却不容易。 无情防备森严,永远都不会给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就连上厕所洗澡都有护卫守护。 可是,只要有恒心,机会总会眷顾有心人的。 有一天,狂风突降,吹走了无情头上的高冠,紧贴身边的十二护卫同时争着去追,连无情的注意力也停留在吹走的高冠上。 在这一刹那,没有人会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太短暂,没有人会把握住这一刹那。 所以他们疏忽了,他们认为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血枫就在这一刹那冲了出来,开天一挥…… 只一刀。 无情的脑袋就被硬深深地砍了下来,血雾四溅。 血雾迷住了众人的眼睛,等血雾消失,众人回过神来,无情已融化成一滩血水,血枫也后撤出十余丈远了。 没有人能形容他的速度,也没有人能形容那一刀的速度。 恐怕连死去的无情都诧异陆千秋都拿自己没辙,却死在了不知名人的刀下。 无情的死讯立刻震惊了整个江湖,但血枫的名字还是默默无闻的。 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第四章 皇城之巅赵猛 对于无情的死,有人发誓要抓到凶手,将他碎尸万段,替无情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位英雄,求他收下为徒,以后也可以为民除害。 还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剑客,也在找寻他,只不过是想和他比比到底是他的刀快,还是他的剑快。 这些,他全不在乎。 到现在,他虽然已经不再流泪。但每次杀了人后看到开天上的血污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一个人偷偷躲在墙角呕吐。 在杀人前,他必须冷静,他的身体机能一定要最佳的。 可是,他必须酗酒。 因为只有靠酗酒来麻醉自己才能忘却杀人的事情。 但是想要忘记,真的很难。 那时他就会跑到山顶,躺在大松树下,看着日出,想着自己的女人。 用憧憬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好去杀另外一个人赚钱。 这个人,他不认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看都没看到过。 但是这个人一定要死,因为他的酬金最高,杀了他,火龙果的钱就够了。 晓英是他的经纪人,晓英姓什么,他不知道,她也没告诉他。 杀手这种职业第一点就是要隐秘。就算是合作,也要互相提防。因为没人知道他下面的任务是不是杀自己。 这回晓英给他带来他自己选的猎物:北海城,皇城之巅,赵猛,五个月。 自从他杀了无情之后,他再也没有花三个月以上的时间去杀一个人。 就算是南苑城城主断空,他也只用了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击杀。 这并不是表明他的武功更高,而是他的心更冷,更坚强了。 他的表现,他的进步,杀手组合高层当然知道。 但是这次指定五个月时间,可见赵猛是一个多么强大,多大困难的对手。 皇城之巅这个帮会,血枫并不陌生。江湖上的没有人不知道皇城之巅的帮主赵猛。血枫只是见过赵舞,所以他也有点了解,从雪长空的口中。 在江湖人心中,赵孟是一个修罗。 他可以一挥手就灭掉得罪他的同城的好几个帮派。但是他对自己的手下,又袒护非常。 这些传闻在血枫心中却毫无意义,因为他必须死。 他也曾想过自己击杀赵猛不成,反被其击杀。但是他没有选择,不是他死,就是他亡。 清晨已经来领,血枫回了一趟他女人雪凌菲和老管家住的地方。 他每次杀人前都会回到这里,因为他认为这可能就是他最后一次见他的女人。 “这回你要杀谁?”老管家关切地问道。 这本是他的秘密,可是现在的老管家就像他的长辈,而且他做杀手的事已经被管家所发现了。所以他没有秘密。 “北海,皇城之巅,赵猛。” 管家的眼睛开始收缩,过了很久,慢慢开口:“可以换个人吗?” “你认识他?”血枫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管家沉默了很久,道:“没有人说得清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是他很强大,不是陆千秋能比的强大。” 血枫目光凝视远方,缓缓道:“但是我非杀他不可。” 老天对他们的确太不公平。他们愤恨,他们悲哀,都无可奈何。 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来就很多。 赵猛在皇城之巅许多帮众心目中就是神,是他们的精神领袖。 他们知道自己无论在外面犯了什么错,或者受到什么样的委屈,赵猛都会替他们解决。前提是对皇城之巅忠贞不二。 他们信赖和尊敬他,就像儿子信赖自己的父亲。 只要赵猛一句话,刀山火海他们都不会皱下眉头。 当王老丈回家的时候,已经烂醉如泥了。 他已记不清自己是在哪里喝的酒,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清醒的时候绝不会回来。 他本来生活得很平静,很温馨,但是在三个月前,这个家已经毁了。 刚到家,他又开始吐,吐完了他似乎清醒了很多,但他宁愿自己没有醒。 他生活在北海城一个小镇上,开了一家烧饼店,和乖孙女王晓芙两人相依为命。 王晓芙不但漂亮,而且是漂亮得让人没有办法忍受,很多男人来买烧饼都是冲着她的美貌,他们的眼神充满了贪婪。 为了生存,王晓芙默默忍受,因为烧饼卖得多,生活过得还算富足。 但是这一切并不长久。 镇里的恶霸秦平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强行抢去了他的孙女当小妾。 王老丈跪在秦府门前,请求放过他孙女,孙女人没见到,结果自己还被毒打了一顿。 王晓芙曾偷偷逃出来几次,但每次不多时间又被秦平的人抓回去,抓回去后遭毒打,漂亮的人才三个月已经不成人样了。 王老丈每当看到逃出来的孙女都泪流满面,他只恨不得掐断秦平那畜生的喉咙。 但凭他,当然做不到。 秦平的叔父秦烈是东域城城主温柔府上的管家,现在天下会势力庞大,他只要一根手指就可以点死他。 他只是一个年迈的老人,根本没有什么势力。根本无法报仇,要回他的孙女。 但听说秦烈是个刚正不阿的人,他抱着一丝希望前去找秦烈,希望他能够替自己主持公道。 秦烈铁青着脸瞪着跪在地上的秦平,怒发冲冠,好像亲手要掐死这个不孝的侄子。 秦平头垂得很低,极力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并眼神里丝毫没有一丝畏惧的表情。 “你这畜生啊,天杀的畜生。” 王老丈愤怒得全身发抖,他拼命忍耐,他相信秦烈一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严惩秦平,让他以后不敢再作恶,还回他的孙女。 秦烈的声音很严肃:“这件事是不是真的?说实话。” 秦平点了点头。 秦烈怒道:“想不到你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来,你父亲对你的教训你难道忘了吗,我身为你的叔父,定要替你死去的父亲好好教训你,你服不服气?” “服。”秦平道。 秦烈的脸色忽然缓和了下来,叹了口气,道:“你的行径虽然可恶,但是你勇于承认,没有在我面前撒谎,也算有男人的气度。年轻人谁不犯错,只要能改就好,再说你也娶了王晓芙当小妾……” 王老丈听得阵阵晕眩,后面秦烈讲的话,他一个字也没听到。 “抢了民女当小妾这也没事……那怎样的事情才算有事,单单几句话就可以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秦平露出了一丝狡黠的笑意,他知道这件事情到此就算是结束了。 “好了,你准备五十两银子给王老丈当礼金,算你明媒正娶的,下次如敢再犯。”秦烈重重地一拍桌子,:“绝不轻饶!” 王老丈全身的血液似乎被抽干了一般,再也站不住了。 第五章 暴风雨来临前 王老丈一生清苦,也不知受过多少打击,多少折磨,多少侮辱。 他已经习惯了别人的侮辱,也学会了默默承受。 可是现在,他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冲了过去,抓住了秦平的衣襟,捶着他的胸膛,大声喊道:“我不要你的钱,我给你五十两,求求你把我的孙女还给我……” 秦平冷冷地看着他,没有动,也没有还手。 王老丈的拳头敲在他的胸膛上,就好像蚂蚁想搬倒石柱一样。 两个家丁已经过来握住了王老丈的双臂,将他整个人架了起来。王老丈忽然觉得自己像一只猴子,终身都在受别人的侮辱和玩弄。 秦烈低沉着头,道:“若不是你孙女勾引我家的秦平,量他也不会做出这等事情,否则他为什么没有去强抢别家的女子,无双城这么大,又不是只有你孙女一个女人。” 他挥了挥手,不耐烦道:“快点拿着你的五十两滚,少在这里发疯。” 一肚子的怨气和苦水涌上王老丈的心头,可是他想吐却又吐不出来。 他拿起了绳子,套上了家中的悬梁。 他恨自己没用,恨自己没有办法要回孙女,替孙女讨回公道,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她受那个畜生的摧残。他情愿不惜一切代价来保护他的孙女,但他却无能为力。 “与其这样窝囊地活着,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他在绳子上打了个死结,将脖子伸了进去。就在这时,他想到了赵猛,皇城之巅的赵猛。 他年轻时曾经在皇城之巅做过厨工,当时是替赵猛的父亲服务,那时的赵猛还曾叫过他一声王叔。 他决定去找赵猛,念在以前的情分上,他相信赵猛一定会帮他讨回公道。 除了他,他没人可以相信,没人可以依靠,也没人有这个能力。 …… 东域城城主府温府,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风光明媚,绿草如茵。躺在这里可以看到蓝天白云,可以看到远方的东域山。 那本是慕容战天的府邸,也算是血枫的家。温柔当上新城主后,将它重新修饰一新。 现在正时值深秋,现在的花已凋零,草已枯黄。 但他们并不在乎。 只要他们能在一起,他们什么都不在乎。 是花开也好花谢也罢,是春天也好是秋天也罢,他们只要能在一起他们就什么都满足了。 他们很年轻,但他们相爱着。 他才二十岁,比她大的不多。 喘息已经停止,激情已经升华。 她躺在他怀里,觉得世界是如此的美好,人生是如此的美好。 她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对生命的美好,心里由衷的感激。 可是当她想起她的主人对府中的下人,严厉的管教时,她的笑容立刻消失,目光中充满了伤痛。 过了很久,她终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冲哥,你本不应该喜欢我的,也不应该对我这么好。” 赵冲的手轻抚着她的肩,道:“为什么?” “因为我不配!” 她的泪水还是忍不住流下来,黯然道:“我不怕别的,我只怕我们的事情被我的主人发现了。”. 想到那天她心里就生出一种无法言语的恐惧,因为她曾亲眼看到过她的主人处罚别的犯错的下人。 她的主人就是现在的东域城城主温柔。 温柔发怒的时候,没有人能劝,也没有人敢劝。 她翻过身,紧紧拥着赵冲:“主人是不会让我跟你在一起的,你应该知道他对下人的处罚的严厉,若是他知道了这件事……” 他忽然用嘴封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再说下去。 因为他的父亲是北海城的地下王者,皇城之巅的帮主赵猛。 “我不会让任何人拆散我们的,绝对不会……” 他停住了说话,因为他感觉到王月容柔软的身体突然僵硬了。 他转过身,抬起头就看到了温柔。 赵冲深得赵猛真传,武功不弱。但温柔的玄风掌挥出的时候,他根本无法招架,无法躲闪。 他甚至听到了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晕晕沉沉中,他听到了王月容的哭声,还有温柔慑人的声音。 “我知道你是赵猛的儿子,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我不杀你,但下次要是还敢再来,我要你碎尸万段。” 温柔挥手叫进手下,道:“送他回北海城皇城之巅,告诉赵猛,管教好他的儿子,别到处寻花惹草。” 望着手下远去的背影,温柔笑了。赵猛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这回对北海城和皇城之巅宣战出师有名了。 回到北海后的赵冲不吃不喝不睡甚至连醒都不醒,终日只是迷迷糊糊,呼唤着他心上人的名字。 他的呼唤声听得赵猛一巴掌把茶桌拍得粉碎。 他想尽了一切的办法,花了重金才买到了火龙果,赵冲的命算是保住了,但是要复原怕是要修养很长一段时间了。 他也曾为了他的儿子亲自上东域城,想与温府连亲,成全他儿子和王月容的亲事,温柔打伤他儿子的事情就算没发生过。 奈何这温柔非但一言否决此事,更是要赵猛好好管教好自己的儿子。 一股怒火在赵猛心中熊熊燃烧。 他站在门口,双眼怒视东方,恨声道:“这天下会,这温柔,我看是活得不耐烦了。” 第六章 混入皇城之巅 今天的皇城之巅总部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因为今天是赵猛的生辰,他准备在这天向他们的帮众和他的江湖兄弟们宣布攻打天下会的消息。 客人们已如潮水般四面八方涌来。 有的带着极其丰盛的厚礼,有的只来了一个人和一片真诚道贺的心意。 这些人都是赵猛的江湖朋友,肝胆相照的兄弟。 赵猛对他们都一视同仁,无论你是贫是富,是尊贵还是卑贱。 赵猛长得并不高,但来的宾客都觉得他是自己见过的人里面最高大的。 他隐去了赵冲事件的悲伤,脸上带着笑容,但却没有减少他的威严,很多人都把他当成自己的兄长,非常尊敬。 唯一敢跟他顶嘴的是他的大儿子,也是赵冲的亲哥哥,赵钢。 赵钢的确是个男子汉和他父亲一样。身材不高,但充满了力量,永远的耗不完的劲力。 他也和他的父亲一样对自己的兄弟慷慨好义,就算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兄弟都在所不惜。但别人对他和对他父亲却不同。 因为他的性情如同烈火,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翻脸发作。暴躁的脾气非但令他时常判断失误,而且使他失去了很多朋友。 别人不是不愿意接近他,而是对他有一种畏惧之心。 但是女人却例外。 女人虽然也怕但是都无法抗拒他那强大的男性魅力。很多女人只要被他看过一眼,就情不自禁地向他献身。 现在的赵钢也站在大厅门口陪着他父亲迎接着宾客。他的神情因为弟弟的事件而变得有点心浮气躁。 幸好已是下午,该来的朋友都已经来了。 宾客的人很多,但其中有一个衣衫朴素,面容冷漠,背着长刀的少年。 他带来了一份不算太轻也不算太重的礼物。 赵家父子都不认识这年轻人,但是今天是赵猛的大寿日子,他们也都不太介意。 何况这陌生的少年非但没使赵家父子讨厌,赵钢甚至愿意和他交朋友。 因为他们看他很顺眼。 所以特意看了看礼单上的名字——玄枫。 一个很奇特的名字。 赵猛问赵钢道:“你在江湖上有听过玄枫这个名字没有?” 赵钢道:“没有。” 赵猛皱了皱眉头:“你这两年常在江湖上行走,怎么会没听过这个名字?” 赵钢道:“的确没有。” 赵猛感到很奇怪“像这么样一个年轻人,怎么会是一个无名之辈?” 赵钢道:“可能他是新手,刚出江湖。” 赵猛沉吟片刻,道:“等会你去问问欧阳明,可能他知道。” “好。” 赵钢虽然答应了,但没有去问,来的客人很多,他们很快就将这事忘记了。 就算赵钢没忘记,他也未必会去问,他就这性格。 他不喜欢欧阳明,因为欧阳明身材修长,长相清秀,他觉得他有点像女人。 而他最讨厌像女人一样的男人。 但若他知道这少年的来历,为什么来的,可能情况就不一样了,他对那少年的态度也会改变。 这少年真名并不叫玄枫。 他来的目的是为了杀赵猛。 他的真名叫血枫,玄枫的谐音。 赵钢如果去问了欧阳明的话,欧阳明一定会去查清这陌生少年的来历,如果不查清,他是不会放手的。 欧阳明面容虽然俊秀,但是他的心很细,比女人更细。 他和赵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他们的外貌也站在两个不同风格的顶端。 赵钢相貌堂堂,浓眉大眼,身上的皮肤又是古铜色,十足的男人味。他瞪眼看你的话你不会去看其他人也不敢去看。 欧阳明却是脸色苍白,柔软地让人认为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或是一个富家公子哥,而忽略了他的真正实力。 这种错误不但可笑,而且可怕。 欧阳明不但是赵猛的得力助手也是江湖上最顶尖的高手,他手中拿的是江湖上长兵器中排名第一,综合兵器排名第六的长枪——神焰。 他的家传绝技——百鸟朝凤枪法威力无比。 迎宾的时候,赵猛看到了一个苍老的身影,他认得,多年前曾在皇城之巅做饭的王老丈。 以前小时候肚子饿,他常常会去厨房找王老丈要吃的,而王老丈每次都会给他煮他最爱吃的刀削面。 他听说王老丈现在生活过的很富足,舒心,他以前还曾想过让王老丈的孙女王晓芙嫁给赵钢做老婆,但这次王老丈一见到赵钢就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 赵猛把他带进书房,递给他一杯香茶,让他先平静下来。 赵猛的书房是皇城之巅的禁地。在这里,没有人会听到王老丈和他在聊些什么。 他知道他的王叔一定有许多痛苦要叙述。 他也知道向一个朋友叙述痛苦寻求帮忙是多么的困难。 王老丈终于说出了他那可怕的遭遇,听完之后,赵猛要天下会灭门的决心更强了。 自己的儿子不算,连王老丈的孙女也…… 王晓芙可是当他大儿媳的候选人。赵猛再也坐不住了,他找到欧阳明,给了他一个任务——三天后找人灭秦平家满门救出王晓芙。 欧阳明思索片刻,道:“要不要叫赵舞去,她对这方面有经验。” 赵猛摇了摇头。 “叫钢儿去,这事他会处理得更好。” 欧阳明笑了,他明白赵猛的意思。 赵猛叫赵钢去对付一个人,那么那个人会死得很惨。 “你也准备下混入天下会探底,准备充分后,我要铲平天下会。” 欧阳明知道这个任务很困难,但面上却没有丝毫的难色。 任何人都知道他愿意为赵猛做任何事。 赵猛把最困难的任务交给他,是对他看的很重。 想到这一点,他眼中不禁流露出感激之情。 赵猛仿佛看出了欧阳明的心思,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是个好孩子,我也希望你是我的儿子。” 欧阳明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道:“寒冰来了,已经在外面等了很多,他说要亲自向帮主您道别。” 听到这些,赵猛的脸色又沉了下来:“他不该来的!” 欧阳明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连他都不清楚寒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和赵猛是什么关系。 小玄在这里先感谢大家对《刀枫》的支持,小玄会继续加油努力地,也请觉得此书还行的朋友收藏和推荐本书,小玄先谢谢大家了。 第七章 欧阳明的身手 欧阳明很少见到寒冰,但只要一见到这个人,他心里就会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寒意。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寒冰并不野蛮,也不凶恶。只不过他的人和他的名字一样冷漠无比,无论谁都无法跟他接近。 他也不愿意和人接近,只要有人走近他七尺范围,他就会走出这个范围。 除了在赵猛面前,从来没有人见他开过口。 就算在赵猛面前,他也很少开口。他更多的是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欧阳明看得出寒冰对赵猛没有友爱,只有尊敬。每个人都有机会做赵猛的朋友,但他没有。 他仿佛就是赵猛的奴隶。 赵猛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道:“他既然来了,就让他进来吧。” 寒冰一进书房,就跪下向赵猛行礼。 这种礼节似乎有点太过庄重了。 但寒冰做了没人会对他的做法有异议。 因为他做事的时候全心全意,那种无法形容的真诚不但令人感动,更令人感到害怕。 赵猛坦然接受了他的礼节没有谦虚推辞,这是很少见的事。赵猛从来都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叩拜,因为只要你真诚,他就会拿你当兄弟。兄弟间是不用叩拜的。 但欧阳明一直不懂他为什么对寒冰例外。 赵猛问道:“近来你还好?” 寒冰道:“好。” “有女人了没有?” “没有。” “你应该做找个女人了。” “我不信任女人。” 赵猛笑了,“太信任女人固然不好,太不信任女人也一样。但是好的女人可以让男人安定。” 寒冰道:“好的女人也可以让男人发疯。” 赵猛又笑了,“你见到了舞儿?” “她没见到我。” 赵猛默默地点了点头,表示赞许。 寒冰忽然又道:“就算有人见到了我,也不认识我。”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冷漠的眼神中才有了表情。 那是种三分自嘲,七分萧条的表情。 欧阳明从没在别人眼中看到过这种表情。 赵猛道:“你可以回去了,明年不用再来了,你的心意我知道了。” 寒冰垂下了头,沉默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道:“我明年还要来,我每年只出来一次。” 赵猛脸上露出同情之色,只有他了解他的痛苦。 但他不愿帮助他,因为他不会断送自己女儿赵舞的终身幸福。 这一点也是他因为自疚而不愿见寒冰的原因。 寒冰已转身慢慢朝门外走去。 欧阳明有些不忍,道:“我房里没有人,你愿不愿意和我去喝一杯?” 寒冰摇了摇头,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走了出去。 欧阳明苦笑,他忽然发现自己被一股强大的气息包围了。他一转头发现赵猛在盯着他,目光很严厉。 赵猛很少对他这么严厉,他知道自己应该是做错了事情,却不晓得是哪件事情。 多年的磨练,欧阳明已经很少会做错事情了。 赵猛道:“你很同情他?” 欧阳明垂下了头,又点了点头。 “能同情别人是好事,但你谁都可以同情,就是不能同情他。” 欧阳明想问为什么,却不敢问。 赵猛叹了口气,道:“因为你若同情他,他会发疯的。” 欧阳明不懂。 赵猛接着道:“他本来早就该发疯,甚至死掉的人。直到现在他还能好好的活着,就因为他觉得这个世上所有人都对他不好,他要报复。” 欧阳明还是听不懂,终于忍不住问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以前做过什么事?” 赵猛的脸色马上沉了下来,“你不需要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也不必知道有关他的事。” “是。”欧阳明垂下头道。 赵猛又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做过的事情以前没人做过,以后也没人敢去做。” 欧阳明垂着头,刚想退出书房,忽然听到大厅内有一阵骚动,还有赵钢的咒骂声,他的武功很高,所以听力很好。 骚动的来源是秦烈带着几个天下会的帮众前来向赵猛贺寿。 赵钢因为弟弟的伤势,情绪难平,出声咒骂温柔。 天下会帮众不服气,他们似乎得到了秦烈的默许,回嘴咒骂着挥刀向赵钢砍去。 赵猛没有动,连根手指都没有动,别人的脸上都露出愤怒的表情,他们每个人都想冲过来,砍死这几个天下杂碎。可是不用他们冲过来,应该说是根本不用,因为那几个天下会帮众刚一动身,冲在前的几个就已经倒下来。 他们的死因都是一样的。全身充满了枪孔。 秦烈甚至没有看到这枪是什么时候刺过来的。他只看到一直站在赵猛后面的一个看起来很斯文的年轻人抬了抬他手中的金枪。 他背后开始冒汗,难道这少年年纪轻轻就已经学会了枪术“疾风猛袭”?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赵猛就怒吼着冲了上去。 当赵钢怒发冲冠的时候,就算前面是千军万马,他也不怕。 只一转眼功夫,天下会剩下的帮众全部拦腰砍断而死。 鲜血,肚肠流了一地。 杀人并不可怕,可怕地是赵钢杀人的方法——迅速、准确、残酷。 没有人能像他一样迅速、准确、残酷。 秦烈已经开始魂不守舍了。他眼前突然一道白芒袭来,他想躲却动不了身。 赵猛轻轻向前一伸手,赵钢的夺魄刀就硬生生在秦烈的眼前停了下来。 赵猛只说了一句话,“叫温柔洗干净脖子,老夫要灭他整个天下会。” 就在秦烈仓惶逃出皇城之巅的时候,血枫也离开了。 赵猛身边的高手和赵猛的武功他已经了解了。 他杀人的第一步,就是想方设法知道对手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和对手的生活环境。至于别的事情,可以等到以后再慢慢了解。 他还想让赵猛带着皇城之巅和天下会火拼。 因为温柔跟他有仇,有深仇。 但是现在,距离任务完成的时间只要四个月多一点了。 他等不起。 而他杀人行动的第一步也开始了。 第八章 秦平的末日 赵钢生平是最恨做事不干脆的人了。所以他做事从来不拖泥带水。 无论他要做什么事情,他都是用最直接的方法。赵猛要他去找秦平,他就去找秦平,一出皇城之巅,他就直奔到秦平家门口。 他永远只是一条路,既不会拐弯抹角,更不会回头。 秦平正坐在大厅里和他的打手喝酒,门丁送来一张门贴。 一张非常普通的白纸,上面就写了两个字——赵钢。 秦平皱了皱他的眉头,问他的手下。 “这赵钢的名字你们有谁听说过没有?” 他的手下平时在外混得多,立刻回答道:“好像是皇城之巅赵猛的大儿子。” 秦平的眉头皱的更紧了,道:“赵猛?那个皇城之巅的帮主?” 手下道:“没错,就是他。” 秦平很奇怪:“那他儿子这次来找我干什么?” 手下拍马道:“听说赵钢喜欢广交朋友,八成是看主人做事爽快,想和您交个朋友。” 秦平笑了笑,这话听的舒心,道:“既然如此,那就请他进来吧。” 赵钢用不着别人请,自己去直接进来了。因为他最不喜欢在门口等。 没有人拦得住他,因为拦他的人都已经躺在了地上。 秦平霍然起身瞪着赵钢。 赵钢并没有奔跑或者跳跃,他三两步就走到了秦平的面前,谁也无法形容他行动的迅速和矫捷。 连秦平心里都暗暗吃惊,出声问道:“阁下姓赵?” 赵钢点了点头,道:“你就是秦平?” 秦平也点点头,道:“不知你前来,找在下有何贵干?” 赵钢道:“我就问你一句话?” 秦平看了看他的打手们,示意了一下,道:“问什么?” “王晓芙是不是被你强行霸占做小妾了?” 秦平的脸色变了。 他脸色一变,他身后的打手们就冲了上来,其中一个脸上有条刀疤的壮汉,一步窜上来就想抓赵钢的胸膛。 赵钢瞪起眼睛,厉声道:“你敢!” 他发怒的时候,全身真气立刻向四处散发,令人呼吸困难。刀疤男的手几乎是同时收了回去。 打手这碗饭是不好吃的,要吃这碗饭就得给给饭吃的人拼命。 这些日子以来,由于天下会势力的扩大,秦烈影响力的提高,已经有不少人替秦平卖命。 而自从跟了秦平以后,刀疤男日子住得也很潇洒。实在是不想把这个饭碗砸掉,咬了咬牙,手掌变为拳头,一拳向赵钢的胸膛敲去。 赵钢突然扣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手臂反拧,跟着一个肘击,打在他的脊椎上。 刀疤男的面容立刻扭曲,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 但惨叫声并没有把他骨头被打碎的声音盖过,他倒下去的时候,身体已如烂泥,瘫倒在地上。 赵钢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出手太重,他认为狗腿子都是帮凶,都应该受到严惩。 这是他小时候父亲教他的,做事情想要迅速达到目的,就不能选择手段,一击必杀是最好的手法。 果然,和刀疤男一起冲过来的打手,没有一个敢再出手。饭碗固然重要,但是和性命相比就差得远了。 赵钢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盯着秦平道:“我问你的话,你听到没有?” 秦平的脸已涨红,脖子青筋爆出,道:“这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赵钢忽然挥出一拳击在他右边的肋骨上,这招本不是什么精妙的武功,就像平时人们打架出拳一样,但他敲得位置实在太准,太快,根本不给对方任何闪避招架的机会。 秦平的惨叫声比刀疤男还要大。 他已经近十年没有挨过打了。 赵钢看着在地上打滚的秦平,一脚踩住他的胸口,道:“我问你,你就得回答,听到了没?” 秦平的脸色已经疼得变了型,冷汗直冒,但还是咬牙点了点头。 赵钢沉声问道:“你是不是强行霸占了王晓芙做小妾?” 秦平又点了点头。 赵钢踩在秦平胸口的脚猛然一用力,胸口的肋骨也全都断了。 秦平吃痛,但已经叫不出声来了。 突然饭桌后面的屏风倒了,紧接着一堆女人出声尖叫。 原来秦平的大老婆在屏风后面看得晕了过去,把屏风挤倒了。 赵钢走到女人们面前,问道:“你们谁是王晓芙?” 一个美得让人痴呆,却瘦得如柴的女人低声应了一声。 赵钢走到他面前,满脸疼惜之情,柔声道:“你先到门外等我,没有我的命令不准进来,处理好这里的事情,我带你到皇城之巅,见你的爷爷。” 王晓芙没有任何说辞,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 赵钢狞笑着回身看着秦平,秦平吓得魂都飞了,用尽全身力气,颤声求饶:“求求你放过我,我给你一千两金子,哦不,给你五千两金子。” 赵钢还是笑着看着秦平,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看赵钢没有拒绝,秦平喜上眉梢,以为事情到此就可以结束了,急忙怒斥刚醒来的大老婆进屋拿钱。 钱已经摆在了桌上,秦平道:“赵大侠,赵大哥,钱你拿去,饶我一命。” 赵钢拿起钱箱看了看,坏笑道:“我可没有答应你,是你自己愿意拿出来的,这些钱就算是对王晓芙的补偿吧。” 秦平双目充血,大吼道:“你个魔鬼,你个畜生!” “啪”的一声打断了秦平的吼叫。 赵钢把桌上的酒瓶砸在了地上,他没有作任何停留就把地上的碎片全都塞进了秦平的嘴里,接着用力一拍。 秦平满嘴是血,舌头,碎片的混合物,他睁着眼睛猛瞪着赵钢,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因为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我不杀女人,你们快滚,消失在我的眼前。” 秦平的女人们都已经看傻了,过了许久等到赵钢再一次“提醒”时,才醒悟过来,连哭带爬向外逃去。 打手们也想趁机偷偷溜去,但赵钢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 他认定要死的人,他一定得死,除非他杀了赵钢。 王晓芙在门外等了片刻,看到府内女人纷纷逃命似的跑出府门,她不在意。因为她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意了,怎么还会在意别人呢。她已经快是一个活死人了。 赵钢拎着钱箱走出了秦府,他的外衣早已沾满了鲜血,被他随手扔在了秦府。他并不担心被别人发现而替秦平报仇。因为就算秦烈等人不找他,他也将很快就去会会他们了。 他右手轻轻地拉起王晓芙的手,柔声道:“我们回皇城之巅,去见你的爷爷。”然后两个人就消失在了茫茫的人海之中。 第九章 组织的警告 血枫在客栈的木板床上足足躺了七八个时辰。 他没有吃,没有动,也没有睡着。 现在,距离组织上给他的任务期限只剩下四个月不到了。 他对赵猛这个人的了解,还是和一个月前所知道的一样多。 他知道赵猛是个武功很高,对兄弟朋友很照顾,将要对天下会发动攻击的人,别的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 武功到底有多高?高到什么程度?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天赵猛的手一抬,赵钢的夺魄刀的攻势就被牢牢抓住。 赵猛手下除了拿枪的年轻人和他儿子赵钢,还有多少高手属他管辖? 他不知道。 那天他已经见识到了那拿枪年轻人的威力。 他也知道那年轻人去了东域城,赵钢去办某个任务离开了。 但赵猛的身边还有其他的高手吗? 赵猛平时的生活习惯怎么样,去哪些地方,他都不知道。 他甚至不知道赵猛住在哪里? 皇城之巅位置很大,单单客房就有二十多间,赵猛住在哪一间? 最令血枫困扰的是自从那天见过赵猛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一眼。 这人就像一个小国的国王,似乎永远不会踏出他的国土一步。 皇城之巅里是不是有埋伏,有多少埋伏?血枫不知道。 他也不敢随便踏入皇城之巅一步。 他不敢轻举妄动。 夜幕开始降临,血枫才起床。 出去吃他今天的第一次饭,也是最后一顿。 他吃的很简单,也不多。 因为吃多了,一个人的思想难免会迟钝。 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变成了几种动物的混合体。变得像蝙蝠一般昼伏夜出。变得像猎犬般的善于追踪,雄鹰般的准和豺狼般的凶狠,还有乌龟般的忍辱负重。 他吃一顿饭,往往可以支持很久。 他选的这家店铺不太大,也不太小,生意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 他无论做什么事都选择中庸之道,因为他不想引人注目。 这家店的斜对面却是一家灯火辉煌的酒楼。 一群人嬉笑着从酒楼中走出来,有男有女,大多数都很年轻,很快乐。 看他们的衣着就知道他们是富家子弟,血枫很羡慕他们。 他和欧阳明不一样,虽然羡慕别人,却不嫉妒。对自己的悲惨现状也不会觉得愤怒和不满。 他只想赚够应有的钱,医好他的女人,然后平平静静地过日子。 血枫回到他住的那家客栈时,夜已深,小院也没有人。 他的房间漆黑一片,没有灯火。 他不点灯,因为他只有在黑暗中,才会觉得比较安全。 门是关着的,窗是关着的,他走的时候门窗都已经关好。 但是他还没有走进去,就忽然停住了脚步。仿佛是一头训练有素的猎犬,闻到了前方的警讯。 他身形一跃,落到了后院。 后面的窗子也是关着的,他轻轻地弹了弹窗纸,身形又一跃,到前面的屋檐上,身形迅速地像一只蝙蝠。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从前面的窗子飞跃而出。 这人的行动也很快捷,身形一顿就腾空而起,但是她觉得有个人紧贴在他身后半尺外。 他往上跃,那人也往上跃,他往下落,那人也往下落。 一起一落间,他手心里开始冒汗。 只听身下那人淡淡道:“如果你不是晓英,你现在就已经死了十次了。” 这人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她已经听出是血枫的声音。 她没有说话,用力推开血枫的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血枫站在屋外,脸上面无表情,直到屋子里灯火慢慢亮起,他才走进去坐下。 他就坐在晓英对面。 他看着她,而她却故意不看他。 多次杀人任务以来,就是晓英帮他收集消息,提供线索,虽然这是正常的两人合作关系,但血枫心里还是生出了一丝愧疚。 他勉强自己笑了笑,道:“想不到你会来,你应该通知我的。” 晓英忽然冷笑道:“你以为是谁啊!” 血枫道:“什么人都有可能,做我们这行的,对什么事情都不能不特别小心。” 晓英板着脸,道:“除了组织和我知道你在这里,还有谁知道啊。” 血枫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 “是组织叫你来的?” 晓英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这意思就是说她承认了。 血枫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心里掠过一道阴影。 这么多次任务以来,组织从未干涉过他,也从来不该干涉他。 他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组织想要你告诉我什么?” 晓英压低了声音。 “你知不知道赵猛手下两个最得力的助手外出办事去了?” “你说的是赵钢和欧阳明?” 晓英点点头,笑道:“原来你也知道啊,但是组织怕你不知道。” 血枫当然不会听不出这句话的言外之意。 晓英也知他已听出,接着道:“这两人一走,赵猛无异就失去了左膀右臂,一个人失去了双手,还有什么可怕地。” “所以现在正是你下手的最好时机,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不下手。” 血枫怒道:“这件事到底是你做还是我做?” “当然是你!” “既然是我做就得由我自己做主。” 晓英也怒道:“主是你做没错,但是你别忘了,如果任务失败所赔偿的钱也有我的一部分,更何况雇主要求任务完成时间提早到三个月,佣金增加一倍,现在有很多人眼红这个任务。” 她突然又笑了。 “我原以为你是个冷酷,冷静的一个人,没想到也这么容易发怒。” 血枫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被人抽了一个耳光,他的确不该动怒的,怒气对一个杀手来说,比毒药还要来的可怕。 第十章 玄甲护身术 血枫感觉到自己的指尖在慢慢变冷。 晓英看着他,微微地皱眉:“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血枫又沉默了很久,才开口道:“我累了。” 晓英自觉也有点过了,关切道:“赵猛对你来说可能真的是太难了,如果你放弃,我会向组织去求情,看在后面有不少人抢着要这任务的面子上,我想组织是不会太为难我们的。” 血枫缓缓站起来,瞪着她,道:“你这是在瞧不起我吗,我既然会接,我就一定能做好!” 晓英怒道:“你爱怎样怎样去,当我什么都没说,好心当成驴肝肺。” 血枫沉默了很久,缓缓坐下,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今天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情绪为什么会如此失控。” 他忽然觉得很疲倦,疲倦的不想争辩,疲倦得什么事情都不想做。 晓英已经走了。 血枫躺下来,想好好睡一觉。 但他睡不着,一直到天亮都没有睡着。 黎明已来临,他坐起身来,走了出去。 外面的浓雾厚得像老人从嘴里喷出来的烟雾。 他走出北海城,晨雾还未散去。 走到什么时候,走到哪里去? 他不知道,甚至没有去想。 因为他想得太多,太乱,脑子里已经一片空白。 路还在继续地走,只是那个方向不知不觉中已经换成他女人和老管家住的方向。 老管家躺在树下的草地上。 草已枯黄,他惬意地躺在上面。几个月前的他可没有这么轻松,但现在却不同了。 他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平淡也有平淡的乐趣,至少是掌权人所享受不到的。” 管家苦笑,这时草地上忽然有了脚步声,很轻很轻的脚步声,像猫一样。 管家没有坐起来,也没有抬头去看,他已经知道是谁来了。 除了血枫,没有人脚步能走的这么轻。 直到血枫的脚步走的很近,他才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才。” 管家笑了笑,道:“一回来就来找我,一定是任务遇到难题了吧。” 血枫心里涌起一阵羞愧之意,这些日子以来都是管家在照顾躺在床上的雪凌菲,可自己连一声感谢都没有说过,只有在任务遇到困难时才想到来找他。 管家见多识广,许多血枫难以处理的事情,管事一点就通,对他受益匪浅。 管家拍了拍身边的草地:“坐下来,先喝杯酒,再告诉我为什么事情来找我。” 他知道血枫回来的时候要不就是新任务的开始,要不就是遇到难题,如果是前者,那赵猛也未必太脆弱了。 血枫坐下来,接过他手中的酒,仰起头,“咕隆”“咕隆”猛灌几口,他决定只要这件事办成,只要他能活着回来,他一定要好好跟管家喝上几杯。 管家含笑点头道:“好了,告诉我有什么难事.” 血枫沉吟道:“您老常说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杀人的,一种是被杀的。” 管家笑道:“每个人将人分类的方式不同,我的这种方式也不一定正确。” 血枫道:“你将世人如此分类,是因为你身在局外,看得清。” 管家叹了口气,苦笑道:“我身在局外吗?大多数杀人的,通常也是被杀的。” 血枫道:“有没有例外?” 管家道:“你是不是问,有没有人能永远杀人而不被杀?” 血枫道:“是。” 管家道:“这种人太少了。” 血枫道:“您老知道几个?” 管家笑的更苦涩,道:“你的任务之人,赵猛就是其中一人。” 血枫道:“还有没其他人?” 管家道:“还有一人名叫寒冰,此人人如其名,冰冷无比,杀人更是干净利落,凶残之极。” 血枫道:“他还是个杀手吗?” 管家沉默很久,喃喃道:“算是吧。” 血枫平躺在草地上,望着头上的蓝天白云。 “那他有失手过没?” “有一人他失手了,而那个人就是我。” 管家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说话也不那么清楚了。 血枫猛得坐起来,惊讶地看着管家。 管家接着道:“因为我是他的父亲,一个对他没有一点父爱之情的父亲。” 血枫已经说不出一句话来,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管家从怀中掏出一本蓝色古本,上面的缝线已经脱落。 “这是我的家传秘籍——玄甲护身,他虽不是什么强大的武功秘籍,但他可以在关键的时候帮你护住心脉。” “赵猛的武功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但以前偷偷看你父亲慕容战天与他对战过几次,他的龙吟剑法凌厉无比。” “当时你父亲一招败在他的九霄龙吟之下,多亏了何亮的舍身相救才逃过一命。” “我的玄甲护身能不能帮你在与赵猛对战时保住性命,我也不清楚,但是他至少可以帮你抵挡住他的不少攻势。” 玄甲护身秘籍已经被管家塞在了血枫手中,管家接着道:“我现在已经没有儿子了,我把你当成了我亲生儿子一样,我希望你能活着回来。” 热泪涌上了血枫的眼眶,但他强忍着,没有流下来。 他缓缓起身,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只留下了一句话:“我会活着回来认你这个义父的。” 他没有去看他的女人,因为他坚信自己会活着回来。 感动有时候并不需要太多言语,一句话,一份关心,一份情谊,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第十一章 天下会的报复 王老丈有些醉了但心里还是充满了感激。 因为今天是他孙女回家后,他还愿的日子。 他盼望赵猛能来喝他的还愿酒,但却也知道赵猛当然不会来。 他虽然有些失望却并不埋怨。 无论如何,他总算将赵钢留了下来,一直留到散席后才走的。 现在的客人们都已散尽,请来帮忙烧饭做菜的邻居都在后面厨房喝酒,他孙女也已入自己的闺房。 现在,大厅里只剩下他一人。 想着现在的日子,他心里很欣慰很释怀。 赵猛不计王晓芙的过去,决定收她做儿媳,而赵钢也答应了,想着这一切,王老丈不由自主地笑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 这个人不但醉意朦胧,而且傻头傻脑,王老丈的朋友里绝对没有一个这么傻的人。 王老丈不认识他,他却在向王老丈打招呼。 “这人醉得比我还凶。” 王老丈皱皱眉,心里却没有怪他。 喝酒的人总是同情喝酒的人。 王老丈道:“你是不是找老宋他们,他们都在后面的厨房喝酒。” 老宋是今天帮忙的厨工师傅,他以为这人跟他们是一起的。 这人却摇摇头,打着酒嗝,道:“那个……我……是来找你的。” 王老丈有点奇怪:“找我,有何贵干?” 这人想说话,可话还没说出口,人却醉倒在了地上。人虽然倒在了地上,可还在向王老丈招手。 王老丈道:“你有话和我说?” 这人不停地点头。 无奈,王老丈只好走过去,俯下半个身子,道:“你说吧。” 这人喘息着:“我要……” 他声音嘶哑,又在喘息,王老丈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有俯身更低,将耳朵凑过去,道:“你要做什么?” 这人喘息得更厉害:“我要杀了你!” 说到“要”字,王老丈已经发觉不对了。“要”是开口音,但这人说时嘴里却没有一点酒气。 他发觉的已经太迟了。 这人手里忽然多了一根绞索,说到“杀”时绞索已经套上了王老丈的喉咙,他双手一紧,尖刀般的绞索已经插进了王老丈的皮肉和喉头。 王老丈的呼吸立刻停顿,整个人就像是一条跃出水面的鱼一样,弓着身子,弹在半空。 然后身子慢慢挺直,“啪”的一声死鱼般的落了下来。 这人站了起来,望着王老丈的尸体,满脸傻笑。 “我说了要杀你就要杀你,我是好孩子从来不骗人的。” 王晓芙这么用心打扮自己也是第一次。 自从赵钢救了她,自从她见到了赵钢,她死去的内心犹如一粒石子掉进了平静的水面,荡漾开来了。 她想起了赵钢宽大的臂膀,强壮的肌肉,充满男性魅力的气息,“扑哧”一声笑了。 突然空气中弥漫出一股香味,而且越来越香,香得令人昏昏欲睡。 王晓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么重的睡意。她拼命地想睁开眼睛,却已看不清。 朦朦胧胧中,她仿佛看到了一张脸,一张恶鬼般的脸,带着恶鬼般的淫笑,淫笑道:“这么漂亮的小娘子,等爷回去,一定要好好来伺候伺候你。” 王晓芙想大声呵斥,却没有一丝力气说话。 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血枫伏在屋梁上,望着对面的王老丈家。 他看到天下会的大傻痴痴呆呆,步伐蹒跚地走了进去。片刻之后,天下会的大淫从旁边掠入王老丈家。 两人进去时,虽然有先后但出来时却几乎同时。 出来时,大傻还是那样痴痴呆呆,肩上却多了一个死人。 大淫也用力的扛着一个包袱,包袱实在太大,他瘦小的身躯显得很吃力。 就在这时,街角突然有辆马车急驰而来,驶到王老丈家门口才缓缓停下。 车门打开,大傻和大淫迅速把肩上的东西抛入,自己人也跟着飞身而进。 车马绝尘而去,所有的事情只不过发生在片刻之间。 王老丈家里面的厨工没有一人听到动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但血枫知道,天下会已经开始反击了。 当然他也知道皇城之巅接下来的报复会更强烈。 赵猛听完赵钢的叙述之后,脸色突然变得很严肃沉重。 赵钢不懂。 这一次任务他完成得很顺利,而且顺利的有些出乎意料。把王老丈安全地送回家,途中没有一点异常。 以他平时的经验,他父亲一定会好好夸赞他。 “夸赞别人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夸赞别人的越多,就会发现自己受惠得越多。世上几乎没有别的什么事情比这种感觉更有趣。” 这是赵猛的名言。 赵钢不明白他父亲这次怎么会忘了自己所说的话。 他突然惊醒,自己擅自把王老丈一家送回家,等他自己回来后,天下会一定会去找他们报复,那时的他们没有一点反抗的力量,那么…… 想着想着,赵钢的后背开始出冷汗。 他很想狠狠抽自己一巴掌,但这一切,似乎都已经太晚了。 第十二章 女刺客 过了很久,赵猛忽然站起来对站在门口的守卫说道:“告诉鸽组的人,所有人都放弃轮休,一起出动去找欧阳明,无论如何一定要叫他回来。” “是。” 一人应道。 “去叫鹰组的人过来。”赵猛又道。 鸽组的人负责传讯,鹰组的人负责守卫,除了赵猛、赵钢和欧阳明之外,绝对没有第四个人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人,平时在什么地方。 不到必要的时刻,赵猛也绝对不会用这两组人,因为这些力量是皇城之巅的秘密武器,若是动用了这两组人,就表示事情恐怕已经非常严重了。 “难道天下会先一步对我们皇城之巅动手了?”赵钢有点懊恼。 “尽量想办法让敌人低估你的实力,但你绝对不能低估敌人。” “我难道低估了天下会?” 这件事情实在是做得太顺利了,丝毫没有一点危机的感觉。 温柔从韬光隐晦几十年,到现在一鸣东域城。秦平的死虽然与他无关,但这无疑是在给天下会一个下马威,他怎能如此轻松地咽下这口气。 想到这一点,赵钢懊恼极了自己这个轻率的决定。 赵猛正注视着他,看到他脸上的表情,才出声道:“我的儿子,你终于长大了。” 赵钢暗自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赵猛轻轻拍了拍赵钢的肩:“明白了就好。” 他没有再说一句责怪的话,因为他知道他儿子虽然性情冲动,但冷静下来后他会反思而学到很多东西。 赵钢突然抬头道:“我马上去晓芙家,可能她们有了危险。” 赵猛道:“不用去了。” 赵钢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她们已经……” 赵猛目中流露出哀痛之色,点了点头。 赵钢似乎还抱了一丝希望道:“也许……” 赵猛打断了他的话,道:“没有也许,温柔这人绝对不会令人感到危险,等那人感觉到危险地时候,必定已经活不下去了。” 赵钢的心慢慢沉了下去。 他不知道如何才能弥补这次的错误,要怎样才能赎罪。 他双目含泪,垂头丧气地走了出去。 就在这时,有个女人从门外跌了进来。 这个女人不但很年轻,而且很漂亮。只可惜现在鼻子上的软骨已经被打歪,眼角也被打裂,左手用条布带吊在脖子上。 她一跌下去,就再也爬不起来。无论谁都看得出她十足吃尽了苦头。 赵猛近来已经渐渐不喜欢再用暴力,但这次看来却又破了例,显然可以看出这女人必定是犯了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赵钢忍不住问道:“她是谁?” 赵猛道:“不知道。” 赵钢又奇怪,这女人看起来这么柔弱,没想到吃了这么多苦头后居然还能咬紧牙关不哼一声痛。 “也许她是怕说出秘密后会吃更大的苦头,她幕后必定有个更可怕地人物。” 赵猛似乎已经猜出了赵钢的想法,道:“我也不清楚她是不是天下会派来的,她不说,并不是怕别的。而是我们一对她用刑,她就立刻晕过去。” 要突然晕过去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她一定有个奇妙的法子,这种法子不但可以让她少吃很多苦,而且嘴巴还守得非常稳。 赵钢沉思道:“她犯了什么错,父亲。” 赵猛道:“她想杀我。” 赵钢这才大吃一惊,随后愤怒无比。 无论谁想杀赵猛,若不是疯了,那一定就胆大包天,当然温柔除外。 赵猛道:“你不妨再问问,看看是不是能问出点什么来。” 赵钢慢慢地走到酒柜处,从赵猛的酒中选了一瓶最烈的酒,粗鲁地捏开这女人的下巴,将一整瓶酒全部灌了下去。 他知道酒醉后往往能吐真言。 然后他看到这女人苍白的脸渐渐开始泛红,眼睛里也慢慢有了血丝。 无论酒量多好的人,在片刻间被灌下这么一瓶酒,想不醉都不行。 于是赵钢问道:“你贵姓?” 女人道:“我姓何。” 赵钢又问:“你的全名呢?” 女人道:“我姓何。” 无论赵钢问什么,这个女人的回答都只有三个字——我姓何。 除了这三个字,她脑中似乎已不再记得别的东西了。 赵猛忽然道:“这人必定受过极为严格的训练,而能如此训练下属的并不多。” 赵钢目光闪动,道:“父亲,您认为是……” 赵猛点了点头。 赵钢并没有说出那个人的名字,赵猛也没有说,因为两人都知道对方想的是谁。 赵钢咬牙道:“父亲,那我送她回去!” 赵猛摇了摇头,沉声道:“放她回去。” “送她回去”和“放她回去”意思截然不同。若是送她回去,那么她必定是个死人,但若放她回去,那就是真真正正地放她回去。 赵钢沉思着赵猛的做法,忽然他明白了。 他心里不禁更加佩服他的父亲。 赵猛做事的方法虽然特别但却往往最为有效。 正所谓“放长线钓大鱼”,赵钢咧着嘴,冷冷地笑了。 第十三章 赵猛的心思 血枫一向很少在皇城之巅的花园外潜伏,他不愿打草惊蛇。 但今天晚上却不同。 他的个人直觉告诉他赵猛今晚一定会有所行动。 花园的正中间有个水池,水池上有座很大的假山。血枫选了一个假山的细缝钻了进去,然后在一只猫头鹰一样,在细缝中,瞪大了眼睛。 花园里一点动静也没有,既没有人进来,也没有人出去。 血枫渐渐感到失望的时候,突然一道人影飞驰而去。 这人的身法并不慢,只是他的脚下却有点不稳的样子。而且一条手臂仿佛已经被打断,用一根布袋子吊在脖子上。他身上穿了件雪白的衣服,现在已等于完全被撕烂。 血枫刚觉得这件衣服很眼熟,这人已抬起头来,像是在看月色辨方向。 月光照在了他的脸上。 血枫几乎忍不住要叫了出来:“晓英。” 晓英不但没有死,而且逃出来了。 她的脸色虽显得疲倦痛苦,但目中却带着一种骄傲得意之色。 她像是很佩服自己。 看到她的状态,血枫不由心痛:“难道她是为了我而去刺杀赵猛的吗?” 但血枫也知道以她的本事绝对没有可能从赵猛的手中逃脱的,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人可以从赵猛的手中逃脱。但现在她是真的逃出来了。 血枫冷静地想了想,随后立刻明白了赵猛的意思。 “赵猛一定是随意放她逃出去的,看她能逃到哪里去,看看她的背后同伙或者主谋到底是谁。” 想到这一点,血枫的手心出了冷汗。 他绝不能让晓英回去却又没办法阻止她回去,因为他知道此刻暗中必定有人在窥视,如果晓英回去后找他,那他一定会暴露,他不能暴露。 晓英已从星斗中辨出了方向,想也不想,立刻就往归途飞奔。 看她跑得那么快,就像是恨不得一步就回到自己的住处。 血枫忽然觉得说不出的愤怒,他几乎忍不住要抓住晓英,抽她几个巴掌,问问她怎么会变得这么蠢。 她一个聪明的女人,一个能做杀手经济人的女人,血枫实在想不懂她怎么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现在,不想暴露自己的唯一办法只有杀了她。 血枫不愿这么做,也不忍。 也许她正是为了自己才去杀赵猛的。 血枫甩了甩懊恼的思绪,他还有第二个办法,那就是杀光所有跟踪晓英的人。 他继续等下去。 果然,片刻之后,就有三个人从黑暗中窜出,朝晓英逃跑的方向直追而去。 这三人的轻功都不弱,而且先后都保持着一段不小的距离,显而易见他们都是盯梢的好手。 这样的跟踪方法,即使第一个人被发现,后面的人也可以继续跟踪下去。 只可惜血枫先找的是最后一个。 最后这人的轻功最高,血枫追了好久才赶了上去,在这人的背后弹了个响指。 这人一惊,猝然回头。 血枫笑嘻嘻地望着他,忽然,一拳打在了他的喉咙上。 这人刚看到血枫的笑脸就已经被打倒,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发出。 血枫这一拳简直比闪电还要快。 他对付前面的两人也是用相同的方法。 这方法实在太简单,简单得让人不能相信,但有时最简单的法子往往也是最有效地。 这正是赵猛最喜欢用的,也是血枫最喜欢用的。 有经验的人都用这种法子。 晓英一路脚步不停,一直奔过安静的清风镇。 清风镇上一家店铺里,门板早已上的很紧,片刻后却突然窜出了两个人。 一人道:“一定是她!” 另一人道:“继续盯下去。” 这两人的轻功也不弱,而且都用上了全力。 他们不怕力气用尽,因为到了前面的小镇,自然会有人接班,继续追踪。 赵猛这次跟踪晓英,还用了这种让血枫想不到的复杂的方法。 但无论如何,两种总比一种有效。 赵猛要是决心要做一件事,有时甚至会用上七八种方法,只要他下定了决心,到目前还没有什么事情失败过。 一觉醒来,欧阳明还是很疲惫。 现在的天下会戒备森严,想混入其中打探消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忽然,窗外响起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像是印度玩蛇人吹笛的声音。三短一长,三长一断,响过三次后才停止。 欧阳明立刻分辨出这是赵猛紧急召集的讯号,听到这个讯号若不回去,他必定将终生后悔的。 谁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就算是赵钢也没有。 他立刻从床上跃起,套上衣衫,穿上靴子。他可以不眨眼就击杀数十人,但是如果衣衫不整让他出门,这简直就是要了他的命。 太阳升起。 他满心焦急,赵猛已有多年未发出这种紧急的讯号了,难道天下会已经杀入皇城之巅了?但他在东域根本就没有听闻到一点风声啊。 路旁有卖包子的,卖酒的也有卖烤肉的。他虽然又饥又渴,但却绝不肯稍作停留。 赵猛不但是他的主人,也是他的老师,他的朋友。 他随时都愿意为赵猛去死。 世上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停下来。 秋天的太阳有时候比夏天的更毒。 欧阳明歇下了帽子,擦了擦满脸的汗水。 他还能支持,但他胯下的马儿却渐渐地慢了下来。 第十四章 天下会的反击 猛烈的阳光照在滚烫的道路上,路上的石子就像是刚从炼炉里捞出来一般。 马没有欧阳明他体力那么好,它已经连续不停奔跑了两三个时辰了,虽然欧阳明没有用鞭子抽它。 它很明显已经到了极限,它需要喝水休息。 欧阳明正想找个地方换匹马,忽然他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他立刻辨认出这人是属于犬组的。 犬组的人最少,但每个人的轻功都不弱,而且都善于追踪。 欧阳明招招手,将这人叫过来。 这人当然也认得欧阳明。 “你盯的是谁?”欧阳明沉声道。 这人虽不愿意泄露自己的任务,却也深知欧阳明是赵猛的最得力助手。 何况赵猛待他就像自己亲生儿子一样。 这人只好向斜对面的树下看了一眼。 欧阳明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晓英。 晓英坐在那棵树下,慢慢地嚼着一张卷着牛肉的油饼。 这样吃虽然不容易但是没办法,她现在只有一只手可以用。 无论她多么着急想回去,大白天她还是不敢在大街上轻易施展轻功,因为这样太引人注目,容易暴露自己在这里出现过。 而且她太饿,太渴,太累。 所幸的是她身上的钱袋没有被搜去,她想先填饱肚子,然后雇一辆车,在车上好好睡一觉,醒来的时候就到家了。 她不怕被人发现,因为她是凭自己的本事逃出来的。 就算赵猛发现她已逃脱,派人追来,一时半刻也追不上。 她觉得这次逃亡真的是幸运极了。 “他们以为我被灌醉了,居然一点都不防备我就将我留在房子里,现在他们总知道我的本事了吧。” “我得赶紧回去通知血枫,我被发现了,他的难度又增加了不少,让他以后一定要多小心。” 有时候女人真的很幼稚。 狡猾和成熟本来就是两回事。 她得意的几乎要笑了。 但是她的这份情谊,恐怕也只有血枫一人知晓了。 她的一切欧阳明都看在眼里,但他没有动。 他知道赵猛要一个人死,那么那个人绝对活不过明天的日出。除非她是极为厉害的角色。 现在看看晓英的状态,不像。 既然只派人跟踪,那赵猛一定有他这么做的道理。 欧阳明低声叮嘱犬组人员小心暴露,随即又匆匆赶路。 看到了犬组就表明皇城之巅现在没有危机,他的心安定了不少。 见到赵猛的时候,已是几天后了。 赵猛看到欧阳明后只点了下头后,没有任何的话语。 欧阳明很想知道赵猛为什么这么急着找自己回来,但是当看到赵猛铁青的脸色,他没有问,只是静静地待在一旁候命。 赵猛通常面容改色的时候,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发生。 这个欧阳明很清楚。 他很聪明,知道什么时候该开口,什么时候不该说话。 赵猛指了指大厅外的两口箱子,欧阳明会意,走到了门外。 这两口箱子是温柔今天送来的。 两口箱子里装了两个死人。 其中一具死尸已经被毁得面目全非,但欧阳明还认得出他是王老丈。 另一具是完全赤裸,满身淤青的女尸,她没有被毁容,欧阳明一看便知是王晓芙。 其实刚开始送来的王晓芙并没有死,只不过她全身的关节都被捏碎了。 她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死掉,而要受那些禽兽摧残和侮辱。 打开箱子的时候,赵猛就看到了这样一双眼睛。 她的眼珠子几乎都完全凸出来,死鱼般地瞪着赵猛。 没有人能形容这双眼睛里所包含的悲痛和怨恨。 赵猛一生见过无数的尸体,但此刻还是觉得有一股寒意自脚底直冲头顶。 赵钢更是忍不住,俯身抱起箱子里的王晓芙,大声痛哭。 哭了半响,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咬牙道:“晓芙,都是我害了你和爷爷,你放心的去吧,只要我赵钢有一刻活着,我一定替你报仇!” 听到这些后,王晓芙的眼睛突然合住。 在她心中,赵钢是真正的男子汉,他说的话,永远不会不算数的。 欧阳明不知这中间的变故,但看到满面悲愤和愧疚的赵钢,心中似乎已经有了答案。 过了很久,赵猛缓缓开口道:“这些都是温柔做的。” 欧阳明点了点头。 “看来天下会暂时还不敢全力与我们硬拼,他们只是想激怒我们,打击我们的气焰。” “三天后,准备下葬王老丈和晓芙,你去安排下,温柔绝对不会让我们这样轻松的完成这次葬礼,到时,我要他为他的做法付出几倍的代价。” “是!”欧阳明道:“只怕他到时候不动,那我们就白费了。” 赵猛突然冷笑道:“钢儿有办法会让他动的。” 赵钢垂下头,握紧拳,欧阳明清清楚楚地听到他全身的骨节都在发响。 欧阳明沉思片刻,会意道:“他们看到钢哥在那,不动也得动。” 赵猛很满意欧阳明的反应,仰起头,望着天空:“这次我看温柔不会亲自动手,所以我也不准备露面。” 欧阳明道:“帮主放心,我一定会助钢哥好好回报天下会的。” “你只要安排,不能去。”赵猛正色道:“我还有任务要给你。” “是。”欧阳明想起了半途中碰到的犬组,难道赵猛说的任务与那个女人有关? 而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呢? 这件事情他知道赵猛会告诉他的,他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快速安排这次行动。 今晚第一章到,喜欢《刀枫》的朋友们别忘了你们手中的票票哦,小玄在此谢谢大家了。 第十五章 赵钢之死 日当正午,秋风却带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肃杀之意。 抬棺的、挖坑的、吹鼓的、念经的全部都是皇城之巅的人,队伍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来祭奠的人不多,只有几个王老丈生前的朋友和邻居。 赵钢穿着孝服,静静地看着王晓芙的棺木,他的目光柔和而又坚定。 “发现天下会的人了,大家小心戒备!” 这句突如其来的声音使原本哀伤的气氛顿时混乱。 四处入耳的都是皇城之巅帮众取刀拔剑的声音,队伍开始涌动。 只有赵钢,他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他看到有五个人被队伍拥挤地朝他身上撞了过来,却还是没有动。 五个人忽然同时抽出了刀。 五把刀从各个不同的方向往赵钢身上砍去。 他们本来就离赵钢很近,现在刀锋几乎已经触及了赵钢的衣服。 赵钢突然挥拳。 他的拳头打到一个人的脸时,手肘同时敲在另一个的脸上。 他挥拳,五个人全部倒下。 五张脸血肉模糊,已完全分辨不出面目。 人群中,有人高呼:“注意右臂戴麻布的人。” 来吊祭的人手臂上都裹着白麻布,大多数人都习惯将麻布戴在左臂,这五人的麻布却在右臂。 呼声一起,人群忽然散开,只留下十几个人站在中央。 而赵钢却站在这十几个人的中央。 四周的皇城之巅帮众同时向这十几人冲了过来,这十几个人的惨叫声几乎是同时发出的。 你若没有亲耳听到,你完全想象不出这十几个人的惨叫声音是多么的可怕。 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倒下,这两人距离赵钢最近,别人没有向他们下手显然是留给赵钢的。 赵钢盯着他们。 这两人的衣服在一霎那间就被冷汗湿透,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一般。其中一人的腿突然一哆嗦,空气中立刻便散发出一股扑鼻的臭味。 他裤子已湿透,跪了下去,痛哭流涕道:“我不认识他们,求求你别杀我。” 他的话还未说完,身旁的一人忽然挥刀向他的脖子砍去,直到他的头颅滚出很远时,目中还有眼泪流下。 挥刀的人厉声呵斥道:“死就死,没有什么了不起。” 随手一刀向自己的喉咙抹去。 赵钢出手捏住了他的手腕。 他的腕骨立刻被捏碎,手中的刀也掉了下去。 他痛得眼泪流下,嘶声道:“我想死都不行?” “不行。”赵钢面无表情道。 这人的脸因痛苦而扭曲变形。 “你到底想怎样?” 赵钢没有回答他,他的手却已经回答了。 他的手一刻不停地捏碎了这人的每一处关节,冷冷道:“你不会杀你,我会派人把你送回天下会,我要让温柔知道,他给我的痛,我会十倍奉还给他。” 这一战虽然大获全胜但赵钢心中的怒气没有一丝得到缓解。 他很奇怪这一战如此重要,温柔怎么只派了这些小喽啰。 鲜血已经渗入了泥土,尸体也逐渐僵硬。 皇城之巅的帮众正在清理战场,赵钢慢慢走向王晓芙的棺木。 他忽然热泪盈眶,缓缓跪了下来。他生平从来不屈膝,活人和死人都不能令他屈膝,但是王晓芙,他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人,是他害死了她。 风在吹,不停地在吹。 一片乌云遮住了阳光,天地间立刻变得肃杀冷清。 赵钢闭上了眼睛默哀。 他刚刚闭上眼睛,鼻端突然闻到一股奇特的香味。 这股味道竟是从王晓芙那口棺材里发出来的。 赵钢额上青筋暴起,挥拳痛击,棺木粉碎,棺木中发出一声惊呼。 一柄剑随着惊呼,从破碎的棺木里刺了出来。 赵钢想闪避,但是他的四肢无力,根本无法动弹。 剑光一闪,从他的胸前刺入,背后穿出。 鲜血随着剑尖渗出。 他的血和别人的一样,也是鲜红的。 他的眼睛愤怒地瞪着这握剑的人,似要将他捏碎一样。 握剑的人本来一击得手还来得及逃离,但是当他瞥见赵钢的脸,身体不禁打了一个哆嗦,手发软松开。 等他惊魂初定就看到满天刀光飞舞。 乱刀将他砍成了肉酱。 大家眼睁睁地看着赵钢的尸体,只觉得手指脚趾全部冰凉,冷汗慢慢地从背脊流下。 赵钢竟然死了,这么强的一个人竟然会死在这里。 谁都不愿意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 没有人敢把他的尸体抬回去见赵猛。 棺材里的那人是怎么躲到棺材里去的?原本棺材里的王晓芙哪去了?没人知道。 这丧车上上下下都是皇城之巅的人,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呢。 其中一人的目光忽然从赵钢的尸体上抬起,盯着对面抬这口棺木的两个人。 所有人的目光立刻全都跟着盯着他们,每一双眼睛都充满了愤怒和仇恨。 这两人的身子抖索得像骨头全部松散了一般,同时大叫:“这不是我们的注意,是……” 就在这时,一个威严而又响亮的声音响起,“杀!”。 …… 赵猛石像般地站着。 他面前有一口用百年红木制成的木箱,里面躺着的是他儿子的尸身。 剑还留在胸膛上。 这一剑到底是谁刺的? 谁有这么大的本事? 山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人知道,因为到山上去的人已经没有一个是活着的了。 赵猛静静地站着,面无表情。 忽然,他流下了眼泪。 欧阳明也垂下了头。 以前他从来没有看过赵猛流泪,现在他是不敢看。像赵猛这样的人,居然会流泪,这种情景不但悲惨而且可怕。 赵猛的心几乎被撕成碎片,小儿子赵冲已经只能躺在床上了,现在连大儿子赵钢也死了。 夜幕已降临,没有人点灯,每个人都已被融入黑暗的阴影里。大厅里充满了压抑得快令人窒息的气氛。 黑暗中,赵猛的面容开始狰狞。 他骤然转身发出一道简短的命令。 “去找寒冰!” 今晚第二章到 第十六章 真正的杀手 寒冰不是一个喜欢养鱼的人,但他的确养了很多鱼。 他会将鱼儿养在鱼缸里,有时甚至会养在自己喝茶的盖碗里。 大多数时候他都会找那些不认识的养鱼人在一起,静静地坐在水池旁,坐在鱼缸边,静静地欣赏鱼儿在水中悠然自得的神态和生动美妙的游姿。 这时他会短暂的忘却心里的烦恼和苦闷,觉得自身仿佛也变成了游鱼,无忧无虑地游在水中。 他也曾经想过养鸟,飞鸟当然比游鱼更自由自在,只可惜他不能把鸟养在天上,而把鸟一关在笼子里,就立刻失去了那种飞翔的神韵,就好像变得不是一只鸟了。 所以他养鱼。 养鱼的人一般都很寂寞,只是寒冰更寂寞。 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连一个手下都没有。 他有一个父亲,但那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而且现在他也和那个父亲没有一点关系。 寒冰喜欢钓鱼,他的钓法虽然和别人的一样,但是目的却完全不同。 他喜欢看鱼儿在钓钩上挣扎的神态。 每条鱼挣扎的神态都不同,正像人一样。当人们面临死亡的恐惧时,每个人所表露出来的神态都不一样。 他看过无数条鱼在钓钩上挣扎,也看过无数个人在死亡中挣扎。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看到过一个正真不怕死的人,也许只有赵猛是一个例外。 在他的心中,赵猛不单单是赵舞的父亲,更是一个神,是他这辈子都跨越不了的神。 他能杀人,而且喜欢杀人。 但赵猛不要他杀人,他就心甘情愿地到这里来忍受寂寞的煎熬。 有时候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也许是对前者的尊敬或是对赵舞的爱恋。 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幸福,他懂。他知道自己不能给她带来幸福。 他时常会将杀意发泄在鱼身上。有时他甚至会将鸟笼放在烈日下,看着它慢慢的被晒死。 他喜欢欣赏死亡降临的那一刻,无论是降临在鱼身上,或是降临在人身上,或是降临在自己身上。 他时常在想,当死亡降临在自己身上,会不会更加刺激有趣。 当知道一个人的习性,那么要找一个人并不困难。 所以血枫终于找到了寒冰。 日落夕阳,鱼池在夕阳下泛着余光。 血枫也在夕阳下。 他看到鱼池旁坐着一个人,钓竿已扬起,鱼儿已上钩,这人就静静地坐在那里欣赏鱼儿在钓钩上的挣扎。 血枫知道这人一定就是寒冰。 他跟老管家聊天之后,想过很多办法来复合他们的父子关系,到最后却一个办法都没有用。 最后他选择这种最直接的办法,也是这简单的办法。 他决定就这样直接的去找寒冰,有机会就说服他,如果没有,他也希望能和寒冰比试一场。 寒冰身上所散发的冰冷气质,真是他作为杀手还具备的不够的。 现在他找到了寒冰。 他直接就走了过去。 他找寒冰不只是为了老管家,也是为了自己。 血枫已经害怕自己对杀赵猛的懦弱,他希望能在与寒冰比试一场后令自己振奋。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找一个最强的人作为对手,总希望自己能击败这个对手,为了这个目的,人们往往不惜一切代价。 血枫走过去的时候,心里兴奋而且紧张。 就像是一个初上战场的新兵。 他的脚步还是很轻,轻得像准备捕鼠的猫一样。他没有刻意放轻脚步,只是他已经习惯,很少人养成这种习惯,而且要养成这种习惯并不容易。 寒冰没有回头也没有抬头,甚至没有移动过他的眼睛。 钓钩上的鱼已渐渐停止了挣扎,死亡已渐近。 寒冰忽然开口:“你不是来杀我的。” 血枫停下了脚步。 寒冰并没有看到他也没有听到他说话,难道他能嗅出他内心的想法? “你杀过多少人?” 血枫道:“不多。” 只看了寒冰侧面一眼,血枫心头就好像突然多了种可怕地危险和压力,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 “你来找我做什么?” “为了你的父亲,也为了我自己。” 寒冰忽然转头,盯着血枫。 他的目光就像钉子,一钉上血枫,就仿佛已经钉入血肉里。 血枫只觉得自己脸上的肌肉已经僵硬。 “我没有父亲,如果是为了你自己,说说你的来意。” “我想找你比试?” “理由?” 血枫拒绝回答,他也用不着回答。他知道寒冰自己会明白的。 过了很久,寒冰缓缓点了点头:“我知道你是谁了?” “哦?”血枫有点意外。 “我知道今年来江湖中出现了一个很可怕的杀手,杀了很多难杀的人。我想那个杀手就是你。” 血枫没有否认。 没有否认就是承认。 “但你如果想和我比试还是不行。” “不行?” “你身上杀手的气质不够,说白了你不够冷血,如果和我比试我不保证我不会出手杀了你。” 血枫没有说话,他只是拔出了背上的开天。 开天一出鞘,暗红色的杀意顿时弥漫开来。 寒冰楞了一下,道:“你的确有做杀手的资本,你有一把好刀。” 血枫轻轻的擦拭了一下刀刃,就像是对自己的兄弟一般。 “这把宝刀名叫开天,是我很久前的一个兄弟送的,现在我加上这把开天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资格。” 寒冰冷笑,是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的冷笑。 “开天——人称江湖第二刀,传为天下第一铸刀高人鬼手所制。鬼手在此刀中封入了怨咒,所以一旦出鞘,就能令对手产生万般繁华皆灰飞烟灭的幻觉,在绝望中不战自败。因此,不是内家高手是断然驾驭不了这刀的。轻者心迷意乱,夜夜噩梦,重者则会走火入魔,引刀自尽。” 空气似乎开始凝结,四周的温度开始下降,血枫感受到了寒冰的战意。正当他暗自凝神的时刻,突然他的目光紧紧锁定在远处的一个方位。 寒冰嘴角的肌肉也开始抽紧。 第十七章 连环戏 鱼池在山坳中,暮色已笼罩群山。 他们同时看到两个人从山坳外跌跌撞撞冲了进来。 那两人满身浴血,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完整的地方,能坚持到这里,只因为他们还想活下去。 求生的欲望往往能令人做出他们本来绝对做不出来的事情。 两个人冲到寒冰面前,才倒下。 寒冰还是自顾凝视着自己的鱼竿,好像天塌下来都与他无关一样。 血枫却忍不住看了这两人一眼,其中一人立刻用乞求的向他求助,喘息道:“求求你,把我们藏起来,后面有人在追我们。” 另一人也解释道:“我们都是皇城之巅的人,一时大意被人暗算,连我们少帮主都被他们杀了。” 血枫忍不住又去看寒冰一眼,他以为寒冰听到这个消息至少应该回头问问。 寒冰却好像没有听到一般。 “我们并不是贪生怕死,只是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消息带回皇城之巅。” “只要你肯帮我们,我们帮主赵猛一定会重重答谢你们的。我们帮主如何对待他的朋友,想必你们也都知道。” 血枫只是听着,一点反应也没有,他等着看寒冰的反应。 寒冰也没有反应,就好像根本没有听过“赵猛”这个人的名字。 “好强的定力!” 血枫心里不禁暗暗佩服。 他刚发现这两人目中露出惊讶不安之色,山坳外又掠来三条人影。 第一个人喝道:“我早已告诉过你们,就算你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们的手掌。” 第二个人道:“我们既然到了这里,至少也该先跟这里的主人打声招呼。” 第三个人道:“请问这里谁是主人?” 他眼睛盯着血枫。 “我只是来钓鱼的。”血枫道。 “无论谁是这里的主人,只要将这两个小子交给我们就没事,否则……” 第二个人说话比较温和,道:“这两人是皇城之巅的人,杀了我们不少人,冤有头债有主,我们找的就只是他们两个。” 倒在地上的两个人挣扎着,似乎又想要逃走。 寒冰忽然道:“你们一定要这两人?” 他一说话血枫就知道他要出手了。 血枫还未见过他的身手。 “当然要,非要不可!” “好!” “好”字刚出口,他果然出手。 谁也看不清他是怎样出手的,只看到他手中鱼竿一晃,然后就听“砰”的一声,正挣扎着爬起来的两人,头已经撞在了一起。 血枫不得不闪了闪身子,避开那飞溅的鲜血和碎裂的头骨。 寒冰就好像根本没有回过头一般,道“你们既然要这两人,为什么还不过来拿去。” 那三个人也露出惊讶不安之色,就好像已死去的两人一样。谁也不知道寒冰为什么要杀赵猛的手下,但血枫却懂。 就在那两人挣扎着要爬起来的时候,血枫已经发现他们的伤势并不如外表看起来的那么严重,他们的袖中都藏着弩筒一般的暗器。 这根本就是一出戏。 这出戏是演给寒冰看的。 他若真相信了那两人,想必他现在已经遭了毒手。 血枫只是奇怪寒冰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根本就不曾回头看过他们一眼。 对方三人显然更奇怪,血枫带着好奇的目光看着他们,不知道他们要怎样才能走下这个台阶。 “我们本来就只想要他们的命,现在他们已经没有命了,那我们也该告辞了。” 第三个人说话一直很随和,像是早就准备来打圆场似的。 话音刚落,三人一齐向后跃身。 就在这时,一道银光闪动。 三声惨叫几乎同时响起,三颗头颅伴随着鲜血,冲天飞了起来。 好快的剑。 剑锋依然青碧如水,看不到一点血迹。 剑在一个锦衣华服戴着面具的少年手上,从外表看你根本觉察出这少年的凶狠。 血枫突然觉得这个少年的身影很眼熟,却因为此人戴着面具而又想不起来。 那少年也盯着血枫看了一眼,沉声对寒冰道:“这五人都是天下会的人,他们故意演这出戏来骗你上当,你本不应该放他们走的。” 血枫依然站在一旁,这里似乎根本没有他什么事。 寒冰仍未回头,道:“你认得他们?” 这少年笑了笑:“赵帮主很久前曾帮过我们一家,我一直在找机会回报,所以当我知道皇城之巅与天下会结仇,我就一直留心天下会那边的举动。” 寒冰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多谢……” 听到这个“谢”字,血枫已发觉不对了。 像寒冰这种人绝不会对任何一个人说“谢”字的。 就在这时,他已经看到寒冰手中的钓竿再次舞动,如绞索般的鱼线飞快地朝着那少年的脖子上缠了过去。 寒冰真的很冷血,别人帮了他的忙,他也要杀别人。 好像无论什么人他想杀就杀。 空气中发出一声气流被撕裂的声响,血枫的呼吸已停顿。 寒冰只要出手,就绝不会给对方任何抵挡躲避的机会。 一击必杀。 这是寒冰出手的原则,也是血枫出手的原则。 但这次,寒冰却犯了一个几乎致命的错误。 第十八章 开天飞电 寒冰始终没有回头,他没有看到这少年手里握着的是什么样的剑。 银剑挥起,斩断了钓线,发出“嘣”的一声。 少年已凌空跃身,退出五丈外。 寒冰也知道自己错了,他太信任这根钓线,他太信任自己。 一个人自信太强也同样容易犯错误,有时甚至比没有自信更坏。 寒冰想起了很久前赵猛对他说过的话,血枫第一次看到他的脸色变了。 他和血枫同样知道,这少年不像他们,绝不敢相信自己会被一击必中,所以他知道寒冰一击不中一定还会有第二击。 少年手捂着喉咙大声喘息,暮色中一小队人马箭一般地窜了过来。 看着自己这边支援已到,少年立刻恢复了镇定,忽然对寒冰笑了笑:“你怎么知道前面那五人全是幌子,我才是真正来杀你的?” 寒冰并没有回答,只是冷冷道:“你们都是天下会的人?” 少年缓缓摘下了面具,对着血枫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天下会——温畅。” 现在这出戏已经演完,他已没有必要再隐瞒,更何况他始终都没有想瞒过寒冰,只不过在这里会遇到血枫,他很意外,也庆幸自己戴了面具过来,至少没有在刚露面就被拆穿。 寒冰瞳孔开始收缩,他知道温畅加上他身后的六七人都是一等一地高手。 他的武功是最好,但是如果他们一起攻过来的话,他也没信心能够把他们全部击杀而自己能全身而退。 血枫忽然觉得自己所处的位置很可笑。 他原来是来找寒冰比试的,但却在这里碰到了温畅。温畅这边全是好手,假如开打,自己必定不是对手。 虽然他和天下会有深仇大恨,但雪凌菲还在等着他,他现在不能死。 他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和寒冰联合,杀了他们,这样不但能报仇还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温畅似乎当血枫并不存在,一直在不停地对着寒冰说话。 “寒冰你应该觉得骄傲,杀赵钢的时候,我可是连手都没有动,但杀你我却动用了这么多高手。” “你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杀你?” “因为你是皇城之巅的人,现在我们天下会和皇城之巅势不两立。” “你一定很奇怪我们是怎么知道你是皇城之巅的人,这当然是有人告诉我们的,只可惜你这辈子都无法猜到那人是谁。” “这人很得赵猛器重,所以才会知道你和皇城之巅的关系。” “赵猛一向都认为他的属下对他忠心不二,但连他最信任的人也出卖了他,这就好像一棵大树的根已经烂了。” “大树的根如果烂了,那么整个树很快就会死亡。” “所以你只管放心去死吧,我会让赵猛很快去十八层地狱陪你的。” 寒冰听着,脸上还是一点表情也没有,仿佛温畅说的是与他无关的事情。 一旁的血枫现在心情却是复杂无比。 他现在觉得自己头都大了,寒冰是皇城之巅的人,现在他见过自己,那以后杀赵猛成功机率简直是微乎其微。 要想杀赵猛,他只能在这里杀了寒冰,但是温畅那边的人同样不会放过自己。 联合寒冰一起杀了温畅,那自己的任务必定失败,那样的话雪凌菲重新站起来的时间就会往后延迟很久。 “我该怎么做?”血枫心里默默地问自己。 忽然,他看到寒冰瞥了他一眼。 血枫心头一热:“难道他是在提醒我,要我在混战中逃脱?” “哈哈哈哈。”温畅的笑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你心情紧张,人一紧张不但会反应迟钝,还会让一个人变得软弱,不过我似乎低估你了,寒冰不亏是寒冰!” 一道人影闪过,寒冰动了。 出其不意,先发制人,是他一贯的处事作风。 温畅身后的高手也动了,他们如离弦的箭一般杀向寒冰。 但是与温畅站在同行的一个人却没有动。温畅大奇,刚刚想出声责问,只见那人“砰”的一声,直直地倒在地上。 他身上没有一点伤痕,也没有一点血迹,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无法发现他喉咙中间有个极细的小孔。 小孔上面覆盖着一层细细的薄冰。 “寒冰真气。”温畅倒吸了一口冷气。 血枫也没有闲着,更没有逃跑,他已经决定杀了温畅,他不喜欢欠人情,而且是在这种场合下。 “叮”刀剑相交,两道身影对立两侧。 温畅轻抚着手中的银剑,缓缓道:“血枫,你的刀名为开天,乃鬼手所铸,江湖人称第二刀,呵呵,现在我手中的剑就是排名在你开天之上的第一剑幻灭,鬼手铸造魔刀失败,这个你比我更清楚,但那次的失败却诞生了我手中的幻灭,哈哈哈哈……” “你的废话太多了。” 暗红色的刀芒锁定温畅,刀随人动,血枫发动了第二次攻势。 杀手的心就应该冷,杀手的刀就应该快。 血枫不再想其他的杂念,他现在的目标就是杀了温畅。 “叮!”开天幻灭再次相交,不分胜负。 忽然一道闪电从开天射出,狠狠击向了温畅。 “砰!”温畅被击飞数丈远之外。 “噗!”他只觉喉咙一甜,一口鲜血直出嘴外。 血枫暗自惊喜,“难道这就是雪长空所说的开天暗藏特性飞电吗?” 他没有被这惊喜冲昏头脑,也没有丝毫的停顿,纵身冲向温畅。 趁他病,要他命! 忽然温畅一扬手撒出一片刺激的烟雾,大声叫道:“撤!” 与寒冰交战的几个高手,得到温畅的命令后,也同时撒出烟雾,丢下几具尸体,纷纷跃身后撤。 等到烟雾散尽,温畅等人的踪迹早已不在。 这场战斗胜利了,寒冰依然没有过多的表示,丢下一句“果然是把宝刀!”就消失在了暮色之中。 难道是欧阳明背叛了赵猛? 现在寒冰未死,以后自己杀赵猛更是雪上加霜。 火龙果何时才能买到? 回到客栈,躺在木板床上,血枫在思索,却又无法思索。 他忽然觉得很累,很疲惫。 一闭眼,就沉沉睡去。 第十九章 你为自己活过吗第十九章 你 皇城之巅的花园里,地是平的,没有坟墓。 赵猛叫人将一大批太阳花移到这里,他亲手种下了第一株。 他喜欢太阳花,太阳花虽然没有其他花开得艳丽,但是它的生命力强,生生不息。 他知道太阳花在这块土地上一定开得比别的地方更茂盛,因为这块地很肥。 太阳花种下去的时候,赵猛脸上带着笑容,但是他的心却犹如千把刀在绞。 他的大儿子,他最忠实的朋友,就都埋葬在这块地下。 他们的尸体虽然很快就会腐烂,但他们的灵魂却将永久安息。 赵猛不愿意任何人来打扰他们,所以他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埋葬之处。 以后当太阳花盛开的时候,一定会有很多人称赞这片鲜艳的花海却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是什么力量使这片花分外鲜艳。 永远没有别人,就算欧阳明也不知道。只有赵猛自己,只有他知道他已将自己儿子的生命赋予了这片土地。 他希望他儿子赵钢的生命能与大地融合。 暮色刚刚降临,种花的人都已经走了。 直到这时,赵猛的眼泪才流下。 赵钢、王老丈、王晓芙还有他的一群属下,这些人不但是他的下属,也是他的朋友。现在他们都死了,赵猛现在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寂寞,才知道自己渐渐老了。 但除了他自己外,他的这种感情绝不会有别人知道。永远不会。 太阳从东方升起的时候,血枫正躺在山顶大松树下。 他看着太阳慢慢从地平线升起,天空慢慢放亮。 他问自己“太阳象征着新生,那自己的新生会在何时何处。” 花飞飘落叶。 夕阳残照爱无罪。 心在流血,眼流泪。 天涯相隔,何处情归…… 这填词的人,感情是不是也充满无奈呢? 我的归宿会在何处…… 夜色已笼罩大地,赵舞懒洋洋地躺在浴桶里,思考着她的未来。 虽然他很年轻、很英俊,尤其是他那冷酷的眼神,足已让很多少女心醉。虽然他每次来皇城之巅的时候,会不惜用尽一切办法来讨好她。 可是她对他并不在乎。 她无论对任何男子都不在乎。 有时她自己想想都觉得自己很可怕。 也许就因为她对他不在乎,他才会对她死心塌地吧。 她若真爱上了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嫁给了他,他也许就会变得不在乎了。 人,本来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对他们自己得到的东西,总不知道多加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又往往痛苦后悔。 人,为什么总喜欢折磨自己? 她现在很少去想这些事情,也许因为她对自己的人生看得很透彻。所以除了帮自己的父亲消灭天下会,她对任何事都觉得很厌倦。 她还年轻,她本不该对自己的人生看得如此透彻,不该对其他事感觉如此厌倦。 她的周围除了她的长辈和下属,就是那些只会奉承拍马的富贵公子。当然还有一个人除外。 望着桶里清澈的水波,她忽然想起了以前一直陪伴在她身边,愿意帮她做任何事,杀任何人的寒冰。 虽然他很在乎自己,他也很英俊,但是我只是把他当成我的哥哥,没有其他任何的感情。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喃喃道:“父亲说的对,也许我应该让他死的,他为了我这么痛苦地活着,我却并不能给他带来快乐。” 夜晚的北海城,灯火通明,叫卖声,吆喝声,青楼女子的拉客声充满了整条大街,这里丝毫没有受到皇城之巅和天下会大战消息的影响。 赵舞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一个随从都没有带。 虽然赵猛严重强调她出门前一定要带人,为防止天下会趁机对她下手。但是她不管,她只想一个人出来走走。 因为她的心情很糟,很闷。 当一个人心烦的时候,酒往往是能帮你短暂忘却烦恼的最好选择。 所以她选择了去酒楼。 但今天老天爷似乎要与她做对,整个酒楼位置全满。 酒楼掌柜一看来客就皇城之巅的大小姐赵舞,忙一路小跑过来,不住地道歉。 皇城之巅,他惹不起。 赵舞并没有搭理他,她环顾四周,靠窗边有一张桌子只坐了一个少年。 “给我来两坛好酒,我就坐那了。”说着她看也没看掌柜一眼,自径向那少年的位置走去。 血枫一个人默默坐在角落喝酒,他不喜欢坐在中间。 因为那里太吵杂,他喜欢安静。 “砰”一声,似乎有人坐在了他对面的位置。 血枫眉头微皱,抬起头刚想责问,见是一个女人,一个他认识的女人,便无任何言语,自顾自喝酒。 这个女人他以前开包子铺的时候碰到过,皇城之巅的人。他不想在任务未完成前,与皇城之巅有任何冲突。 对面的女子却始终看都没看他一眼,酒一上桌就举杯猛灌。 一坛酒缓缓见底,赵舞的意识渐渐开始模糊,忽然她对着血枫道:“你说人活在这世上为什么有这么多烦恼?” 血枫还是自顾喝酒,没有理她。 “砰”一个满酒的坛子重重地砸在了地上,里面的酒水流了一地。 “为什么不回答我!”赵舞受不了别人对她的忽视,对着血枫大吼。 一直以来只有她能忽视别人,没有谁敢忽视她。换是以前寒冰在身旁,碰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上去狠狠教训那人一顿。 周围的食客被这声骚动影响,纷纷举目望向这边。 血枫无奈,一口喝尽杯中的酒,道:“因为人一出生就是为了到这世间上来受罪。” 声音虽然很近但又似乎遥远,就仿佛黑暗中的幽灵在回答她的问题。 赵舞取坛倒酒,但这坛已经空了,另一坛又被她打翻在地。她一把拿起血枫的酒瓶,卸开瓶盖,直接对嘴就喝。 “既然活着要受罪,那人为什么还要出生在这世上。” 说话间,她眼眶上的泪珠开始滚落下来。 血枫没有对赵舞的举动发怒,他望着窗外,似乎在对自己说又仿佛在对赵舞说一般,喃喃道:“这一切就要问你有没有真正地为自己活过。” ---(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